路人大叔卷入修罗场后[快穿](13)
如果这话是别人说的,可能并没有啥可信度。多少人踏足这行业时,一开始都是这样想的,等攒够钱就离开,可是收入与消费总是正相关的,人的眼界一旦开阔了,就不会再甘心于平庸。
但穆秋看着挺老实,而且还有妻女了,想来大概是没有撒谎。估计真的只是一时想不开,走岔了路而已,很快就会回归正途的。
看他这么识趣,陆景然诧异了一瞬,一时间倒也不好再说什么,只好点点头说:“行吧,你心里明白就行。”
“如果没有别的事,我就先走了。”穆秋垂眸道。
陆景然的视线总算落到他身上。和昨天一样的薄西装制服,领口开的很低,里面贴身的白丝内搭很衬腰身,白皙的锁骨处还有一个鲜红的咬痕,可想而知他刚刚和黎谌做了些什么。
但这实在是奇怪,穆秋根本不像是黎谌会喜欢的类型啊。
……难不成就是因为他是有妇之夫?
于是陆景然不由问了出来,“不过说真的,以前我们可都没见过黎哥身边有什么人,昨天也是石破天荒头一次,我真的很好奇,你到底是怎么做到的?”
然而,穆秋听得眼皮狂跳,并没有半分欣喜,反而心中不妙的感觉愈发强烈——按照陆景然的说法,黎谌昨晚竟然还是第一次?是初吻??
难怪黎谌一开始的动作那么青涩,原来他从没有过恋爱经验,也没有亲密的经验?和女生也没有过??
看他又哑巴了,陆景然眉心微蹙,“问你呢?”
穆秋回神,“我也不知道。”
陆景然撇了撇嘴,对他彻底丧失了耐心,“算了,反正你记住我的话,就算是他第一次开荤,也不会对你有什么例外,毕竟——他已经有喜欢的人了。”
穆秋于是放了点心。也许像黎谌这样的人,估计根本不会在意什么初吻的,要不然他也不会来找什么替代品了。原著里,正是因为黎谌不忍玷污心中爱的人,所以才拿人练手。
毕竟早古文里的霸总,总不能看着片子对着模型练吻技吧?那太没逼格了。霸总嘛,想要什么人没有,当然要安排真人练习。即便练不成,也能成为促进主角攻受感情的一环。
离开前,穆秋礼貌的再次道谢,“我知道了。其实以你我的关系,你本来可以不用告诉我的,所以无论是出自什么原因,我都谢谢你的好心提醒。”
对待有钱人,他一向妥善且圆滑。讨好他们已经是习惯性的事,他几乎是下意识地维护每一段关系,因为每一个人脉都有可能在未来派上用场。
连个随口道谢的话都能说的这么真诚——把别人的看好戏当做是好心提醒,显得如此真诚而笨拙,又因笨拙而显得疏离。
倒是听见这话的陆景然愣了下,不觉明历的看着他离开,心想这背影看着身材的确不错,腰细腿长。
过道灯光昏暗,他的纤长身影逐渐隐没其中。
陆景然幅度很小的摇了摇头,把那些乱七八糟的心思晃出去,缓缓吐出一口烟,嘲道:“这个傻子,居然把我当好人?”
作者有话要说:
点击就看几个年下攻如何知三当三,雄竞修罗场
第6章
穆秋回到包厢房间,在门口停留了几秒,待他进去时,脸上的表情已经带着些许失落。
现在的他在黎谌眼里,就是个可怜有趣的猎物。既然黎谌非要缠着他玩,那他奉陪到底,看看到底谁能玩得过谁。
黎谌瞥着他,不由“啧”了一声,“怎么上个厕所回来就这么失魂落魄的?”
穆秋摇了摇头,“没什么。”
看他这般,黎谌也就没有多问,大概只是同事之间的龃龉。其实他大多数时候一眼就能看穿穆秋的想法,但那并不重要,他也无心安抚。
所以,黎谌只是在穆秋走到自己面前的时候,长手一揽,就把他带到了自己怀里。穆秋身材瘦削,腰腹线条漂亮流畅,身上自然也没几两肉,抱在怀里都觉得轻飘飘的。
黎谌自认并非怜香惜玉的人,但也没有暴力倾向。可不知道为什么,在面对穆秋的时候,他总是得隐忍着、压制着,仿佛内心深处藏着一头野兽,随时都会冲破樊笼似的。
正常人对待手上的玩具,应该是适度的,而黎谌就只会想将其狠狠揉捏、碾压,直到极限,最破碎不堪的程度。
在穆秋面前像头未经驯化的野兽,这太糟糕了,糟糕透顶,但也让他倍感愉悦。
“黎先生,你骗我……”突然,穆秋用手捂着自己的嘴,一面躲着黎谌,一面往后退。
黎谌唇边带着点血迹,是他不小心咬破了穆秋的唇,留下来的痕迹。
他伸出猩红的舌尖舔过血痕,一时间笑容都显得格外邪肆,似笑非笑的看着穆秋,“我怎么骗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