且,丛夏曾经的著名成就之一,就是将万能生发膏研究出来了。这是丛夏在研究另一项药物时,不小心研究出来的。==
丛夏:“没关系,只要有万能生发膏在,我的化妆品,一定能卖得出去。”
但是,生发膏上面,她还是不要印温巧娘的头像了咳咳~
系统:“……”你们宿主真他喵的会玩啊~本系统自叹不如!
而且,系统觉得,以国内外人民的秃头现实,宿主小仙女这款产品完全可以卖到国外去!
好巧,丛夏也是这样想的。
但就算她已经打算好了,前期先推行生发膏的免费试用,等试用到一定范围,名声打出去了,生发膏……也不卖。
温巧娘品牌下只卖化妆品,化妆品随着价格高低附赠大小不一的生发膏。
丛夏坚信,只要这样,温巧娘的品牌下的化妆品,一定能畅销国内外!
系统:“!!!”
呵呵,你们小仙女都木有良心的么?秃头已经很惨了,还要被这么坑?
丛夏当然没想着坑人。
她琢磨了一段时间,将剧情和原身记忆翻了好几遍,才翻出了一个未来发展的不错的国货化妆品品牌。而那个品牌的真正创始人,却不是那家国货的老板或利益相关人。那个创始人,在将东西拿去给他的生意头脑很好的哥哥看之后,就消失了。
丛夏觉得,行了行了,她不用坑人了。
那个国货化妆品虽然发展的只能说是不错,但如果真正的制造者一直活着呢?将来是不是真的能驰名海外?
当然不管这国货化妆品做不做得到,丛夏表示,万能生发膏绝对可以扬名国内外,还可以带着这个化妆品飞~
丛夏有了决断,也不觉得在民国做个商人有多么凄惨了。
她还是可以苟一苟,争取将来不出国的。
只是,在丛夏有了决断并付诸行动前,何家的请帖送过来了。
何家的三少爷何叔光,要娶新妻子了。
是一位符合何叔光眼光的——学习过新文化,读过书,略有文采,敢爱敢追求的新时代女性,曾家的小小姐,曾晓晓。
丛夏对此的第一个看法便是,哦,这个可以去。
第二个看法是,要穿的很漂亮,艳压群芳。
最后的看法才是,那个给曾晓晓带去好运的四叶草,该收回来了。
丛夏:虽然我神马都不记得了,但是,我的小弟,怎么能背叛我?必须抓回来狠狠教训!
第38章 民国文豪的弃妻06四叶草小妖怪,变……
何家要有喜事了!
在何家三少爷何叔光,背信弃义的休弃了给自己生了三个孩子的发妻后,何叔光又要娶新妻子了!
娶得还是一位新女性,天足,在女校读过书,与何家三少爷据说心意相通,天作之合!
最让人震惊的是,何家还给那位温家女发了请帖!
整个芦花市,都散发着八卦的味道。
芦花市属于靠近港口的城市,繁华自是繁华,但也没有繁华到很特别的程度。而这样的芦花市,真论
起来,在国难当头时,竟也感觉不到太大的危机。
大部分人都喜气洋洋的,觉得即便有难,惨的也不是他们。他们便有时间八卦富贵人家的事情。
“你们知道吗?那位温家小姐,她真的请了女先生学写字,还请了老大夫放脚了!”
“嗐!你这消息忒落后,温家小姐的女先生都请了好几个月了。别说她了,就是她登报找来的那些和她一样的被抛弃的小脚的大字不识的女人,都开始在温小姐出钱买的院子里学习和放脚了。”
“这个我也听说了,那老大夫原本是对这么大年纪的人放脚没信心,还是温小姐给了她一套她辛苦寻来的针灸和药浴的方子,他才敢出手。虽说没法子让这些小脚女人恢复正常,但日常行走应该是没问题的。”
“这可真是……”
“何家啊……”
许多人的未尽之言,都是何叔光一心嫌弃自己的发妻小脚、大字不识,但,他对此又做了甚么?
他既嫌弃,为什么不说服家里,给发妻放脚?为什么不给发妻请女先生,教她读书识字?好吧,退一步说,何叔光可能觉得不好为了这些事情,耽误发妻尽孝道,那他怎么不在婚前说?让温家小姐在温家放了脚,学了字,再嫁到何家?
明明温家小姐很好说话,也很开明。一离婚,她就肯自己找大夫放脚,找先生学习。哪里是那种精神上早就被封建思想荼毒,根本无法自救的人?
便是温家小姐无法自救,何家三少爷口口声声一心为革命,一心要用文字骂醒那些麻木的花国人,为什么不肯帮一帮那个给他生了三个孩子的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