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叔光这次沉默的时间更长了些。
他心中想,其实不必。其实他可以把孩子给温巧娘送过去。温巧娘那么爱她的孩子,只要他肯送,她一定会对两个孩子好。瞧,她对贞儿多好?她从前把两个儿子照顾的多好?
只是何老太太这意思,分明是在长子和次子有儿子前,根本不肯把翼儿和泷儿给放走。甚至连给他都不行。何叔光心中有些凉,可这到底是自己的亲娘,大哥二哥又不像他,出国留过学,对子嗣传承看得比较淡,大哥二哥是一定要儿子继承家业的。
何叔光有心想跟亲娘说,他想要和曾晓晓结婚后,就搬出去住,好继续他的研究,但两个儿子在他在家的时候就吃了不少苦,他担心如果他搬走了,两个儿子会吃更多的苦,想要把两个儿子送给他们亲娘照顾……可,眼看母亲这段时间头发都白了许多,一张保养很好的脸上又增加
了许多皱纹,何叔光不禁就心软了。
罢了罢了,既然娘说,只要她在,就会照顾好两个孩子,那,他就相信好了。
然而何老太太并不知道何叔光结婚后要搬出去啊!
何叔光却已经放了心,觉得对两位兄长和父母都有了交代,对两个儿子也表达了关心,就去忙他的去了。一心想着结婚了,跟妻子过了回门日就搬。
而芦花市的豪门曾家,此刻也是喜气洋洋。
尽管曾家许多人都舍不得曾家的小小姐嫁给一个带了三个孩子的二婚男,但曾晓晓坚持,又对他们撒娇撒痴,他们又一直心疼曾晓晓,见曾晓晓坚持,便也应允了。
曾家家大业大,比当年的温家还略胜一筹。可温家只有一子一女,曾家……单单是曾晓晓这一辈,就有八个兄姐,还不是从一个妈肚子里出来的。曾晓晓的这些兄姐大都结婚了,下一代都有十几个了……这种情况下,曾家再怎么疼爱曾晓晓,能给曾晓晓的嫁妆都有限。
曾晓晓见状,不禁下意识的对比温巧娘的嫁妆,心中顿觉失望。可一瞬间的失望之后,曾晓晓又欢喜起来——没关系,她前世大学毕业,今生也在芦花市的中学毕业,还请了外文老师学了外文,比之温巧娘可以说是“满腹诗书”。
有了这个优点,就足够她让她的男神心里眼里,全都是她了。
曾晓晓脸上露出了一个傻笑,只觉她是这世上最幸福的女人。
只可惜曾家也好,何家也好,嘴上说着多么开放,可事实上却怎么也不许她穿着雪白的婚纱进何家的门。
曾晓晓前世幻想的婚纱没了,只能穿着红色的嫁衣和她的男神迈入婚姻的殿堂。
有些瑕疵,但她也是满意的。
如此,又过了半个月,就到了曾家和何家联姻的那一日。
吹锣打鼓,喜气洋洋。
满街的小孩子都得了喜糖,满街的来看热闹的百姓们都拿了喜饼。一时间,大家又不说何家的不好了,反而说曾家和何家,这是天作之合,郎才女貌,老天爷给配对的!将来一定幸福美满,举案齐眉!
何叔光一身黑色礼服,挂着大红花,有些别扭,又有些失神——他倒是和曾晓晓想的一样,想要婚纱西装结婚,奈何家里老人总是忌讳婚纱的一身白,曾晓晓穿不得婚纱,他也就穿不得西装,只得穿了这一身黑色的结婚礼服,在门口迎客。
待到时辰到了,又骑马去两条街外迎接新娘。
一时间芦花市满是红色的喧哗。
丛夏却还没有出门。
她正在琢磨今天要穿什么去参加前夫的婚礼。
丛夏和那些前来投奔她的女子相处久了,便也相处出了感情。
此时秦招娣和黄玉娘正带着另外两个不上课的女子,正在跟她支招。
尤其黄玉娘一手的化妆技术,简直能化腐朽为神奇。更何况丛夏现在这张脸,已经就是神奇本奇了,她要做的,就是让这张脸更显惊艳。
其他人么,则是在给丛夏挑选去参加婚礼的衣服。
有的说该穿洋装,好教人瞧瞧她们并非是顽固不化的封建糟粕,从前不穿,只是有真正的老封建不让穿而已;有的说该穿改良旗袍,只是小脚女人,还真的不便穿旗袍,除非愿意露出自己畸形的双足;有的说温老板好看,穿什么都行,就是袄裙配马甲,也一样可以艳压群芳;还有说时下|流行的蓝衣黑裙,也能显温老板的清纯可人……
丛夏:“……”
丛夏只好对众女道:“其实,前些时候,我看一些国外杂志,见到了上面的西式晚礼服,觉得很是不错。且还有那种可以遮住脚的晚礼服,只是行动略有不便,但样式很是好看。便让玲珑做裁缝,稍稍改了一下,做了一件也能适合日常穿着的长裙,大家来看,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