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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逆袭的原女主们【快穿】(82)快穿

作者: 一颗蒲公英种子 阅读记录

“你瞧,这蛋糕店开了三年,就头三个月还算有点客人,后来就门可罗雀了,可她怎么还能把蛋糕店开下去?”

“人家开这店就是玩来了,指不定啊,是让原配赶走,不得已才只能暂时在这儿屈就。”

“现在啊,现在可得是金主把原配哄好了,所以来接人来了,你们等着瞧吧,她一准得搬走。”

说风凉话的人下了结论,群里一时半会的也没人发言。

秦欢看得挺乐呵,毕竟他们夸她绝色。

就是要让街坊邻居们失望了,她没打算搬走。

没钱。

秦欢放下手机,摸出平板放好,上网搜索狗血电视剧,然后按照排名随机打开一部,沉浸式地观看起来。

被街坊邻居们议论纷纷脑补爱恨情仇大戏的豪车主人,此时已经用飞驰的速度赶回了自家老板所在的公寓。

他飞快进入电梯,上楼开门,一气呵成,而后将手中的大包小包放下,将盒子里的青绿色糕点取出,递到老板手上。

做完这一切,莫书摸了摸头上的冷汗,这才有精力打量老板的状态。

莫书的老板,是条金融巨鳄,金融大鳄已经无法形容他老板的豪横,别的金融大鳄,也就在自己国家那一亩三分地争霸。

他老板不同,他老板这条巨鳄,跨地区搅合风浪,被人围追堵截,可老板赢了。

赢了的老板本可以进化成当之无愧的无冕之王。

世界首富的冠冕,只要他想,他随时可以摘下戴在头上,可老板不摘,他不但不摘,他还退了。

将全部身家尽数捐给正国后,老板在外头浪荡了一圈,也不知道他跑哪儿浪荡去了,反正消失了一段时间,后来再次回国,白手起家,很快东山再起。

外头有人酸,说什么还不是沾了国家的光,国家大开方便之门,不然他哪那么容易白手起家东山再起。

对此莫书只想说,有本事你们也先捐全部身家出去,你们捐了,你们重新白手起家的时候,国家肯定也给你们大开方便之门。

第60章 你好,养兔子吗?4

总之,莫书的老板,金融界活着的一大传奇。

不但是莫书的老板,更是他的偶像。

传奇嘛,总归是有些奇怪癖好的,比如口味独特。

青菜味的蛋糕,莫书第一次购买的时候,以为那是抹茶味蛋糕,他当时晨跑路过,发现多了一家蛋糕店。

正好晨跑结束,莫书看店里人那么多,心说客似云来,说明这家蛋糕店味道很好,于是他也进店,挑了一份抹茶蛋糕。

那青翠的色泽,翠得喜人,翠得生机勃勃,瞧着就让人心情舒畅。

莫书带着蛋糕去了公司,切了一小块,打算用来当早餐,一入口,他当即吐了出来。

不是说难吃,就是,就是口味过于独特,爱吃草的人,想来受众应当不会太大。

至少莫书自己是没有吃草这个爱好的。

但他万万没想到啊,他喜怒无常活像个大魔王,难伺候到极点的老板,竟然就喜欢这一款。

从此,莫书成了这家蛋糕店的金牌老客户。

话说回来,昨晚老板好像心情不太好,莫书也不知道为什么。

反正老板一个人进了迪厅,点了最贵的酒,不准人打扰,就一个人霸占一个角落位置,默默喝闷酒。

老板最后有没有喝醉,莫书看不太出来。

老板这个人,身高一米九三,身材无限趋近于完美,八块腹肌,大长腿,脸型轮廓分明,三百六十五度无死角,同为男性看了都不得不由衷赞一句真帅的那种帅。

只可惜,老板气场两米八,一股子生人勿近的气场,迄今为止,莫书还没见到能够犯禁的人出现。

莫书也是这样,他也怂,他就负责在老板需要的时候及时出现,老板不需要的时候隐身。

半夜三点被人吵醒他烦不烦躁?

烦躁,必须烦躁,但是,假如吵醒你的人,紧随其后给你转了一百万的红包呢?

啥玩意就烦躁了,为老板服务懂不懂?

莫书精神抖擞,起身赶去了老板公寓,去了之后,发现老板眼珠子是红的,被血色浸染的宝石一样的红。

害怕的情绪是没有的,公寓里灯火通明,老板斜斜往那儿一躺,荷尔蒙的气息扑面而来。

那个瞬间,莫书甚至动摇了一下自己的性取向。

可惜,老板没给他这个机会,老板叫他来,是让他来给草浇水来了。

老板看着,他兢兢业业细致地给阳台上养着的一片青翠绿草浇水,那水也是老板给的,莫书偷偷尝了一口,味道甘甜,生津止渴。

有钱人家的草都是这种待遇了吗?

人不如狗不如猫不如鸟也就算了,怎么还连草都比不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