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凌云(95)
薛怀瑾闻言,迅速从钱袋中掏出银子,随手扔给一旁小二,然后猝不及防地握住林茉手腕,嘴角扬起一抹笑意,开心道:“准备好了吗?要开始跑咯。”
“诶?!”林茉还没反应过来,便被他拉着跑起来。虽然不知目的地是何处,林茉心中却莫名却感到安心。
林茉一边跟他步伐,一边问:“我们去哪儿?”
薛怀瑾回头看她,神秘道:“去吃你爱吃的东西。”
二人就这样拉着手腕,在闹市奔跑。人声鼎沸下,林茉的裙摆轻轻扬起,头上步摇摆得厉害,她也浑然不觉。薛怀瑾的衣袍被风吹鼓,也不减意气。他手掌温热,有力地握紧,绝不会弄丢她。
热闹街上,有人低声议论,偏偏二人都不是怕人议论的。
一个抛头露面的女掌柜,一个酒楼常客,二人都不在意。
来到一处安静院落外,薛怀瑾放缓步伐,看着林茉,“跑累了吗?”他没有嘲弄的意思,反而有几分宠爱的意味。
林茉觉得自己一定是看错了,喘着气直起腰:“是有一些,你看我这一身,适合跑吗?”
薛怀瑾故作认真,思考片刻,理直气壮:“不适合。”
话音未落,二人便相视而笑。
笑罢,薛怀瑾指向林茉背后:“看那儿。”
林茉转身,看见院落外牌匾写着四个大字——‘听竹食苑’。
她心中一怔,眼神闪过惊喜之色。
她的确曾经想来这个食苑,只是位置难求,加上后来忙于群芳楼的事务,也就淡忘了。
薛怀瑾见她愣神,笑着解释道:“我听薛情提过。昨日我突然想起,便托人订了位置,想着今日带你来尝尝。只是没想到你先请我喝茶。”
林茉心中暖意一阵,生起波澜:“谢谢。”
这里之所以叫食苑,是因为每个小苑单独成间。里面竹林成片,可以说将‘清雅’二字体现得淋漓尽致。
里面出来一个姑娘,带着二人穿过竹林小径,在一处院落坐下,很快便上菜来了。
林茉只是仔细看着,时不时用筷子夹起,拿近闻。
“你怎么不吃?”薛怀瑾问。
林茉还在认真研究:“你先吃,不用管我。”
“难不成有毒啊。”薛怀瑾玩笑道。
林茉听到‘毒’,抬起头来:“嗯……这个我不知,何出此言。”
薛怀瑾:“你看了又看,闻了又闻,活像那大夫鉴毒,我怕吃下去便一命呜呼。”他装作被毒得颠三倒四模样,往后倒去。
林茉被他逗笑,道:“怎会有毒呢,只是我来这儿,不是为了吃,而是为了学。总有客人说我们群芳楼的菜不如这儿的好吃,所以我来偷师。”
薛怀瑾夹起一块肉,放入她碗中:“你这掌柜未免也太称职了,什么都想着楼里。自己吃好,照顾好自己,才是最重要的。楼中天塌了,自有我那妹妹自己回来顶着。”
林茉吃掉那块肉:“救命之恩,终生来报。楼主救过我,还给我容身之所。对她来说,这不算什么。但对我来说却是一生。所以我经营好群芳楼,让她少操些心,便是我最好的报恩。”
薛怀瑾挪动椅子,靠近些:“你有没有想过,她那时候还没习武呢。一个弱女子,怎么救下你的。”
林茉尝了尝一片炒青菜,坦言:“我其实不记得当时是怎么被救出的,自己的些模糊片段。可能最深刻的那段,已经占据了我整个记忆吧,所以我不记得了。”
“她说你的伤治好了,原来如此。”薛怀瑾欲言又止。
林茉摊手,笑着回答:“的确治好了,我现在不是好好的吗。”
“也是。来,多吃点。”薛怀瑾不再说这事,一个劲地为她夹菜。
林茉看着碗里满满当当,一种许久未曾感受的幸福感涌上心头,她拿筷子的手顿住:“很久没有与人这样吃饭了。”
“爹爹和娘还在的时候,每到用饭也是这样。他们一个劲给我夹菜,我还不愿,闹着要瘦身学轻羽舞。如今……”
说到此处,她已眼眶热泪,悄然抹掉,回头笑起来:“不过,现在好起来了。人我也已经找到,定会让他用命来偿。”
“好。待你大仇得报,我为你送礼祝贺。”薛怀瑾语气绝对,仿佛他知道此事一定会成。
突然,竹林外传来女声:“祝贺什么好事?”
此处乃是独苑,也并未邀请其它人,薛怀瑾正疑惑,却见一熟悉身影。
“李玉姑娘?你怎么在这儿。”他略显惊讶。
“我就在隔壁小苑,听说你在,特来一见。”她微微一笑,眼神转向林茉,“方才匆匆离开,原是为这位姑娘?”
“你们认识?”
林茉见她举止有度,不像是普通人家的姑娘,书蕴之气由内而发,不由得好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