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条加水在砚台上磨出墨汁。
楼欣月拿起小号毛笔沾上墨汁,正要往本子上落笔,突然就愣住了。
此时的大魏朝,写字自然是用毛笔了。
楼欣月也不是不会写毛笔字。
她小的时候,楼妈还给她报过书法班呢!
楼欣月在一个本子的封面上,写下两个大字:账本。
这俩字吧,写得横平竖直的,虽然没多少美感,但也不太丑。
但这可不是重点。
重点是,她写这两个字,大概就用了一分钟!
这手速,简直是龟速啊!
想她当小编的时候,干一行爱一行,自己也不是没写过稿子。
为了提高手速,她还专门学会了快被淘汰的五笔输入法。
一分钟上百字轻松无压力。
即使是这样的手速,她的极限,也就是一天一万字了。
但假如现在从一分钟一百退化到一分钟一个,那她一天能有三个小时用来码字,哦呵,恭喜她,一天能写一百八十个字哟!
就算她写毛笔字写熟了,能提高三倍速,也还是不到六百字而已啊!
想到这儿,楼欣月放下毛笔,走向了后院的鸡窝。
一阵鸡飞乱跳以后,脸上还沾着几根小绒毛的楼欣月,拿着一把鸡毛胜利归来。
把鸡毛的尾端剪掉,把根部切出个小口,再沾上清水在石桌上写字试验。
一连做坏了三根鸡毛,楼欣月总算做出了两支手感还可以的鸡毛笔了。
但这鸡毛笔其实也还不是不太好用,写不了几个字,就得去蘸点墨水,大大地影响效率和思路。
嗯,先凑和着用吧。
等去了城中的店铺,再看看有没有类似铅笔的工具吧。
她奋笔疾书,不知不觉间时间过得飞快。
楼家的院门始终都插着,院门口偶而有脚步声,不过大概都是路过,没一会儿就听不见了。
夕阳西下,楼赛郎挺着胸堂,嘴角挂着微笑往自家走去。
路过隔壁王家的时候,仍是送给迎出来叫她小叔的王丫丫一把野果子。
不过这回她也给大姐带了一大把。
王丫丫愉快地冲进自家灶房,把手里的野果子给阿娘看。
“赛郎小叔给的!”
王嫂子笑骂,“你个吃嘴精,怪不得天天眼睛不住地往门外瞅呢!”
村里各户,大都是穷家破院的,只要人在家,院门都敞开着。
隔壁楼家今日一直关着院门,倒是有些不一样,不过想到她家兄弟去打猎,家里只有楼月娘这个未嫁的大姑娘,门户关得严倒也在理。
楼赛郎走进院门,一眼就看到了石桌上摆的摊子。
她把背篓放下,好奇地凑过去看,“阿姐在写什么呢?”
她家里只有阿爹小时候上过一年私塾,学会了百来个字。
阿爹在她们姐妹俩小的时候,也教过她们,不过她们学得乱七八糟,也就会认几十个字而已。
“在家里有些空闲,想起咱们小时候,阿娘讲的那些故事,就用笔把它们记下来啦!”
“啊?让我瞧瞧!”
楼赛郎拿起马粪纸装订的本子,翻开第一页,就看到满纸的蝇头小字,其中她认识的也就几个而已……
看不懂,完全看不懂啊!
楼赛郎尴尬地挠挠耳朵。
“还没写完,等写完了我念给你听。”
楼欣月从她手里拿回了本子,很自然地把桌上的摊子收拾好。
今日准备工作做得太多,影响了她的码字大计,只写了两千字而已。
第12章 县城她原本的计划是这样的。
长兴县城,柳树街。
这长兴县城只是个不起眼的小城,别说在整个大魏朝,就是在整个源北道,压根都排不上名次。
不过这四四方方不知名的小县城,却是离石盆村最近的城池。
楼家姐妹俩走在街上,边逛边聊着天,倒是十分惬意。
“阿姐,上回咱们一道来逛县城,还是五年前,阿爹在的时候。”
从石盆村到长兴县城,若是走路,需得两个时辰。
若是坐驴车或是马车,那也得一个多时辰。
寻常庄户人家,若不是有要紧的事,谁也不会往县城里来。
有好些个村中老人,一辈子去过最远的地方,也不过是临河镇而已。
楼父却是个疼爱孩子的。
虽然他一个人当爹又当娘的,但凡手里有了余钱,都会给两姐妹买些零嘴,或是带着姐妹俩到县城里玩。
楼欣月调动着原主的回忆,点点头道,“是啊!县城跟五年前比起来,倒是没多大变化。”
“那能有什么变化,不都是那些铺子那些人吗?”
楼赛郎身为大魏朝人,自然是不能理解几年不见,回来变化大得会迷路的感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