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百分之十几的识字女子,抛开那些经济不自主的女子,应该也就只剩下了百分之七左右。
而栖云城据说有三十几,小四十万的人口。
这些人里能有一万多识字而且手上有钱的女子。
那楼欣月如果写出专门给女子看的话本,只要能吸引到一半的人,楼欣月不但能靠这个长居栖云城,估计至少也能小富即安。
原夫人没准就是这五千分之一啊!
楼欣月想入非非,神思飘荡,嘴角不由得咧开。
栖云城的姐妹们,你们的知心小宝贝,很快就要过去为你们编织梦想啦!
到了第十日,迷魂记终于讲完了最终回。
林公子和宁小姐最后终成眷属。
毕竟他们俩身体灵魂互换,不互相成为眷属,难道还能放心对方嫁娶旁人?
洞房花烛之夜,两个不像别的新婚夫妻那般,含情脉脉,共效于飞,这样那样。
而是相对而坐,喝起了小酒。
经历了这么多的事,他们又互换了身份和身子,对彼此也可以说十分熟悉了。
世事如此惊奇,这光怪陆离的梦境,又该如何醒来?
他们愁啊!
一杯一杯又一杯……最后终于酩酊大醉。
当他们醒过来的时候,已经是第二日的清晨。
阳光透过花窗照进了洞房,第一个醒来的是林公子。
他睁开双眼,正对着他的,是女子的一张脸。
这张脸,他这一年多来,几乎天天瞧得见,他甚至还亲自涂脂抹粉轻点朱唇来着。
瞬间,他瞪圆了眼睛……他和她,终于换回来了!
谢天谢地,他总算是可以避免套在女子躯壳里那啥了!
故事到这里,似乎是挺大团圆的一个结局。
然而半年后,又在一次酒宴过后,他从榻上起身,发现他又跟她换了!
悲摧的是,就在半月前,她有了!
如果这次换魂的时长,还是一年多的话……生育,哺乳啥的,他,可算是全赶上了!
这结尾让原老爷这个四五十岁的中年人,也忽然觉得有点肚皮疼。
他甚至动摇了一下,不太想把这话本带回去给老妻了。
这故事,老妻肯定喜欢,没准时不时地拿起来就翻,然后在玩笑的时候,盯住他……
那画面太吓人,不敢想啊!
不过陆先生没给他犹豫的机会。
恭恭敬敬地将新抄好且装订好的迷魂记递给原老爷,还请原老爷斧正云云。
原老爷接过来一看,这话本虽然是私人装订,却是纸质上乘,洁白细腻,还用了云锦包了外皮,其中的字迹娟秀工整,比市面上那些中等书坊里印出来的字,倒还更好看一些。
“因原老爷是要送给夫人的,鄙人便特意请家中小星沐浴净手抄写了一遍,还望原老爷莫要嫌弃。”
原老爷那点犹豫,也就化为了乌有。
他已经能料想到,他夫人定然会越发的喜欢。
妇人们就是喜欢这种精细而秀美的小物件……
陆先生出陆府的时候,身上多了一百五十两银子。
他哼着小调回到自家,便拿出了六十五两银子。
五十两的银票和十五两的纹银,仍然让杨氏送到楼家。
因银子数目不小,他还陪着杨氏走到街口,亲眼看着她进楼家。
杨氏送银子上门,楼欣月自然眉花眼笑,又是倒茶,又是让点心的。
杨氏顺势坐下,跟楼欣月聊了几句。
虽然杨氏说的话都很家常,不过是煮饭和最近城里的新布料这种话题。
可楼欣月还是敏锐地发觉了不对……杨氏有些欲言又止。
“杨娘子,可是有什么别的事儿?”
杨氏神色瞬间多了一丝慌乱,很快就又镇定下来。
“我,我是想问姑娘些事……姑娘就是雪月居主人吧?”
楼欣月如今新得了六十五两银子,再加上之前存的,已经够了一百五十两。
有这笔钱,足够姐妹俩去栖云城定居的了。
因此心情格外的开朗,也就不怕连掉两件马甲。
她点了点头,冲着杨氏眨眨眼。
“杨娘子聪慧,还请替我保密。”
两件马甲算啥,她现在才十七岁,等到她写不动的时候,没准几十件马甲都能有!
第64章 指点这可不也是战神归乡么?
杨氏连忙点头。
“姑娘放心!我不会乱说的。”
楼欣月笑笑,“那杨娘子是想问什么呢?”
其实杨氏就算乱说也不会有太多的影响,反正姐妹俩年后就打算去栖云城了。
到了栖云城,她肯定就不会像在长兴城一样,只能靠给说书先生写书稿挣钱了。
艮岳先生和雪月居主人这两件马甲,没准在栖云城就不会再用了呢。
杨氏的脸上微微泛起红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