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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万圣之光(44)+番外

作者: 紫凰 阅读记录

丽雅轻笑一声,摇摇头不语。

“你能这般想最好。”罗兰轻摇雉尾扇掩住半张脸,露出一双盈动的美眸看向J:“这个国家和国外不同,法律不承认私人侦探,警方的调查工作也不需要侦探介入哦。”

J闻言耸了耸肩,做侦探帮有需要的人寻找真相是他的个人兴趣,远没到非要事事追根究底,把什么都揭发出来的病态地步。入乡随俗,一般情况下他都会依照规矩办事。

更何况,他真的不想被丽雅二度放生,会哭的。

“我是无所谓,但愿那位少年也能如此识趣。不过我想,恐怕很难吧,青春年少血气方刚。哈哈哈哈,这也是年轻的一个优点,觉得自己什么都能做,觉得世界尽在自己掌中,任意挥洒满腔的热血。”

“然后现实不断给与挫折,慢慢磨平棱角,才有了成熟的圆润。”丽雅叹了一声,迎上J透彻清亮的目光,缓缓勾起嘴角。

J乍看像个活泼的青年,爽朗、乐观、大胆,有点轻浮却不会惹人讨厌,几乎让人忽略他的真实年龄。然而实际相处下来会发现,他有着远超乎年轻人的冷静和包容心。这也是她和J相识不算久,却屡屡忍不住对他使小脾气的缘由。

“所以我还是比较喜欢你。年轻有冲劲虽好,但将黑白看得太过分明,过于执着自我,也颇令人吃不消。”

J捧起她的手,宛若捧着绝世珍宝,说:“能博公主殿下一笑,我深感荣幸。”

第23章 结案

金田一确实不如J那么识相。

在别人需要的时候出手,才叫帮忙。倘若人家不领情,那就是多管闲事。金田一无疑属于后者。

凶杀案发生在表演开始后,演出时外面通往后台的大门是关着的,只能从剧场到后台。不说那时观众都盯着舞台,后台里也全是要准备表演的员工,所以,可以排除是外人入内行凶。接连发生的两起案子中,只有团长杨王的儿子杨小龙没有不在场证明。

虽然没找到凶器,但在时间上杨小龙的确值得怀疑,毕竟连续两次都只有他一个人没有不在场证明,未免太可疑了。面对警方问话的时候,他又一语不发。

金田一固然相信朋友的人品,可负责此案的刑警李波儿跟杨小龙又不熟。杨小龙一副苦大仇恨的样子玩沉默是金不配合调查,激得李波儿各种恼怒,一时火遮眼干脆把他给铐了。

说真的,没有找到凶器和切确证据,李波儿逮捕杨小龙是不符合规定的,哪怕他再有脾气也没办法给杨小龙定罪。这种情况下杨小龙只要请个律师就好。

杨小龙倒好,说不配合就不配合,宝宝艺高人胆大,开个手铐跳窗逃跑分分钟的事!随后有金田一雇船接应他,一路跟他逃离上海。

原本有点理亏的李波儿登时气炸了肺。

#好好配合一下警方办案能死吗?#

#给你上刑了吗?逼你捡肥皂了吗?一言不合就逃跑是几个意思?!#

#既然没有杀人,你特么倒是说啊!又不是哑巴,问你的时候不说,铐你的时候不说,这不叫个性,叫蠢!#

甭管李波儿铐人合不合程序,已经立案的嫌疑人“畏罪潜逃”,当然要发通缉令。

即便杨小龙本身无罪,他在押送途中逃跑也要被处罚,金田一则按同犯处理!假如杨小龙不是清白的,情况会更严重,小黑屋蹲到穿去吧!

今次不止李波儿,连一直力挺金田一的剑持勇也不觉掩面——两个少年脑子有坑!

第二天,特地从香港来的况天佑和况复生,跟着罗兰一起到酒店拜访丽雅,顺便带来了案件后续的故事。

罗兰是况天佑变成僵尸之前认识的,当时她是上海租界的名媛。后来,况天佑和况复生被将臣咬了,有一段时间渴血难抑,又拒绝吸人血哪怕是死人的血,误打误撞遇上罗兰才得到解决。

僵尸不算生者,无法支付寿命跟罗兰交易,罗兰便折中提出收取他们的指甲、牙齿或血液。偶尔会有一些猎奇的买家或者巫师、炼药师之流在黑市收购尸毒,尤其像况天佑、况复生这种二代僵尸的尸毒,可以卖出很好的价钱。

一来二去,就熟稔了。大家都不是普通人,说起话来反而少了许多顾忌。

几天前罗兰听J说要和丽雅过来,第一时间想到给况天佑打电话,把净化药水的事告诉他。果不其然,况天佑马上带着况复生从香港赶过来。由于他目前的身份是香港警察,明面上要走一下程序,没想到刚去找李波儿报到就听说这么一耳朵。

槽点好多哇!

金田一一和杨小龙就不说了,李波儿确定不是走后门进来的临时工吗?虽然BAU也是凭侧写捉犯人,但要起诉还得有证据才行,现在不兴搞屈打成招那一套,李波儿的态度得有多恶劣才逼得人宁可跑路也不协助警方破他亲爹的命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