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书后被恋爱脑黏上了(16)
千年前,天魁宗以绝顶的财力与强到可怖的战力登顶当世第一仙宗,至今不衰。
天魁宗鼎盛了千年,落仙大陆上这条无形的鄙视链也就延续了千年:
天魁宗弟子>仙修>凡人>魔修
此外的鬼族与兽族属于异类,人数占比又少,不在他们的鄙视链里。
其实大家都是人,只不过天魁宗弟子有财有势,是排名第一的人。
而兽人——从外形看,他们已经不算是人了。
这使得他们在人群中格格不入,很难得到正常的对待,社会地位排名最末。
幸运的是,这位少爷放话没多久,就被一剑抹了脖子,鲜血喷涌,染红了他的宠物狗。
杀人者是个青年魔修,生得野性张扬,黑发红眸,眉目英俊,武器是一把无鞘黑剑。
他头顶长有一对尖利魔角,身后甩着布满坚硬黑鳞的尾巴。
他把人杀了,狗牵走,走之前还摸了把被吓傻的小狗兽人的头,告诉他,努力修炼,以后再碰到这种家伙,用拳头教他们做人。
小狗兽人重重点了头,仰起脑袋,悄悄问他的名字。
魔修朝他露出一个笑,冷锐的尖牙在月色下闪过一瞬寒光,“李寻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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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蓝穹顶高挂着一轮圆月,天际星河烂漫。
一望无垠的原野上,一个身影正半跪在水边,借着清凉的溪流清洗白狗身上的血迹。
他也是个魔修,一身红白衣衫,银发如瀑,红眸冷润。
他没有魔角魔尾,左侧袖袍空荡,因为断了一条左臂。
独臂洗狗总归不方便,他第三次朝前方喊道:“沈郎。”
黑衣魔修躺在不远处的树上,枕着胳膊望天,不知观星还是赏月,魔尾顺树干垂落,百无聊赖地轻荡,偶尔逗弄一下正爬树的小松鼠。
听见人叫,他眼都没偏,回:“叫谁呢?”
凌无朝无奈,“叫李郎你又不高兴……寻鹰,来帮帮我。”
黑衣魔修这才动了,从树上翻跃而下,到了溪旁。
他蹲下身,魔尾卷起刷子帮着刷狗,紧接着一手揉上毛绒绒的狗头,一手去银发魔修头顶抚摸。
狗被不久前那泼来自主人的热血吓得至今都没缓过神,也就没回应他,反倒是银发魔修偏头,拱了拱他的掌心。
黑衣魔修手指挑着他的银发轻轻绕,垂眼和他对视。
这时,翅膀拍打声由远及近响起,一只巨型白鹰现身,在两人头顶盘旋。
“破煞。”
黑衣魔修看见它,魔尾卷着刷子向上一掷,精准丢进它爪里,“来洗狗。”
“嘎!嘎!”
白鹰不太情愿,边叫唤边往下飞。
这只巨鹰强壮漂亮,只是鸭子叫实在太招笑,黑衣魔修边笑边把凌无朝手里的刷子也夺走,塞进了鹰爪里。
白鹰任劳任怨洗起了狗,抬头看,两个主人正在星月照耀的原野下散步,相隔的距离克制,手指却勾在一起。
凌无朝晃晃两人相勾连的手指,“我们认识一千年了。”
“嗯。”
凌无朝偏头,视线流连在他脸上。
前四百年,这是他的情郎,两人是幸福缠绵的爱侣,在无人知晓的角落讲尽羞人的情话。
后六百年,郎君就成了挚友,换了身体,换了名字,牵手太暧昧,拥抱太危险,亲吻更是想都不要想。
腰上有些痒,低头看,魔尾从他身后绕过,尾尖弯曲,虚虚环住了他的腰,像是有人在揽他。
沈郎大概也难捱,他想,可他们扑不进对方怀里,连大面积的身体接触都做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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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寻鹰仰头看天,在他的视角下,天空中除了星与月,还有一只巨大的、睁开着的金眼睛,占据了半个天幕,安静冰凉,幽幽注视着他们。
“总有一天,”他说,“找十台大炮,把这只眼珠轰碎,然后当着它的面,我们亲一晚上。”
凌无朝跟着他仰头看,天空中只有星与月,是一片华美壮观的夜景。
他还是看不到沈郎口中的金眼睛。
他沉默片刻,问:“你今日为什么故意透露行踪?”
他们这些年明里暗里处理了天魁宗不少人,早就成了第一仙宗头号的通缉犯。
以往都会隐藏行踪,随时转移阵地。
这回李寻鹰当街杀完人,还牵回了狗,要知道,即便他身上只是沾了一根狗毛,天魁宗的人都能顺着追踪到他们的气息。
这时候,大概已经派人往这边赶了。
等了一会儿,身旁人没说话,凌无朝就知道了,这个问题在金眼睛的“管控”下,李寻鹰不能回答。
凌无朝望向天空,能看到远方渐近的杀气有形,吓暗了几颗星。
他轻声道:“他们派人来,一定带着必胜的把握,嵇家兄弟不会缺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