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郁秋喜欢小动物,除了喜欢他们可爱的外形,最喜欢的就是这种手感很好的绒毛。
毛发软软的,香香的,细密光滑,顶尖的皮草就是比人工科技要更好摸一些,令人爱不释手。
要是长在会动的小动物身上,那就增加了新鲜感,显得更加生动可爱。
这样的渴求开发了他的特殊能力,他无师自通,自己学会了化形。
兔子是自然界中很好的一种小动物,怯懦胆小无害,又很敏感,还很能生。
这是他刻在心中的渴求,如果变成一只胆小可怜的兔子的话,哪怕是干了坏事,也会轻易的被原谅。
小猫咪打翻了家里的碗,挠坏了家里的沙发,都会被铲屎官轻而易举的原谅,只要它长得足够可爱,抖动那双三角形的猫耳,晃晃尾巴要不要叫两声?就能轻而易举的获得宠爱。
林知序一直都很贪心,他想要得到这样的宠爱,但是家里已经有猫,有狗有猪有鸡有鸟。
(凤凰:都说了鹦鹉不是小鸡!)
一旦变成同样的物种,那就存在竞争关系,林知序要做独一无二的兔子,不想变成第二只猫。
郁秋的手指在林知序的睡衣上擦掉粘上的那点唾液,她语气带了点嫌弃,自然不是真的嫌弃,更像是在嗔怪:“真是的,我还没洗手呢,你也不嫌脏。”
刚摸过了毛茸茸的兔子耳朵,细长的兔子毛都粘下来几根。
林知序的兔子耳朵很真实,和真正的小动物一样,竟然还会有浮毛,稍微刮蹭一遍,就掉了一些细细的,浅褐色的兔子毛。
她的手顺着线条流畅的脊椎骨往下,摸到了一个凸起来的东西,砰,那是从睡裤里面跳出来的一截兔尾巴。
林兔子不仅有耳朵,还有兔尾巴,握在手里是一个圆圆的兔子球,尝试着往外轻轻一拉,就像是真正的兔子那样,很丝滑的拉开了。
兔子的尾巴其实并不短,身长30厘米的垂耳兔,兔子尾巴可以达到10厘米那么长。
林知序长了一些个,有1米8那么多,好在他的尾巴倒没有60厘米那么夸张,但是拉出来,也可以缠绕郁秋的手掌两圈,完全的把她的手包裹住,像是戴上了一只兔毛手套。
林知序又发出了,很夸张的叫声,郁秋松了手,秋老虎还是很厉害,虽然房间里开了空调,冷气十足,但是戴厚厚的兔毛手套还是有点超前了。
郁秋把手收回来,她十分好奇的问:“你能像变成水母一样,整个人都变成兔子吗?”
林知序从余韵中回过神来,有些失焦的眼睛重新有了亮光:“我不知道,但是我可以试试。”
他最开始的时候也没有掌控好那些多出来的触手,是经过了一段时间之后才熟练的用触手工作,将它们收放自如。
后来出了梦魇蜘蛛事件,他才突然一下子学会了变成小水母。
兔子的耳朵和尾巴长出来是一件很突然的事情,他没有经验,也不敢打包票。
“嗯……好像不行。”林知序有些沮丧,“没办法变成兔子。”
“那你能把自己的耳朵和尾巴收起来吗?”
他要是一直保持现在这个样子,他是日后都没办
法出门了,就算是用头巾包裹,那万一风把头巾吹跑了,很容易出个意外。
尽管林知序爱宅家,可自己不想出门跟不能出门,差别其实还是很大的。
“你不喜欢我的兔子和耳朵吗,为什么要收起来。”
因为自己不能够熟练的变成兔子,林知序很担心收出来之后没办法变出来,这可是他费尽心机挖空心思长出来的兔耳朵,并不是很愿意收回去。
好歹也得让秋秋玩够本。
“可是这样子的话,你没办法出门见人。”
“那就不出门好了,秋秋你刚做完任务可以休假的对吧,这两天你在家里陪我不好吗?”
林知序眨了眨眼睛:“至少等你把兔耳朵玩腻了。”
郁秋咳了一声:“说什么呢。”
不要说的她好像满脑子黄色废料一样。
她从来都不是那种喜欢变化的人,反而非常的念旧。过日子也更喜欢稳定,细水长流,而不是那种起起伏伏,跌宕刺激,何红过山车一样的日子。
再说了,穿越这种事情本来就够刺激了,世界突变,可能迎接末世,她还有异能,这些离奇元素已经够多了,她就希望自己的感情生活能稳定点。
她温声说:“林知序,不会玩腻的,就算你没有兔子耳朵,我也不会有腻了你的那一天。”
第77章 077下雪了
等到第2天早上,林知序的兔子耳朵和尾巴到底是被他成功收起来了。
因为郁秋的话,林兔兔显然有点疯,哪怕郁秋现在体力远超旁人,第2天早上起来的时候,也感觉自己的腰好像要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