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书七零肥妻娇,糙汉老公日夜撩(2)+番外
林月一晚上已经梳理了目前的情况。
她穿越的这本叫做《重生七零嫁知青,养崽宠夫致富路》。
时间节点是1976年8月初,地点是南方一个叫做平河村的小山村。
这里是平河公社的生产二队,一条小溪横贯村落,把二队和一队隔绝成两半。
好在这里离县城不远,虽然道路泥泞,但徒步行走只要40分钟就能进城。
林月摸了摸下巴,叹了口气,她这角色,在书里就是个彻头彻尾的炮灰。
四岁被拐,父母找回后因为愧疚分外疼爱,把她养得好吃懒做,圆滚肥胖,阴沉偏激。
乃至于到了22岁,还是个嫁不出去,无人说亲的老姑娘。
她能和反派傅霆烨结婚也是阴差阳错。
重生后的女主林婉婉踢掉竹马,看上了知青队长顾宗年。
因为知道对方以后会成为纺织厂大老板,她回来后是铆足劲给人家送吃送喝,就差没把想和他结婚挂在脸上。
可惜顾宗年很正派,两情相悦后两个人碍于男女有别,进展一直很慢。
林婉婉一狠心寻了春药,硬是和男主生米煮了熟饭。
在知青点误喝了药的傅霆烨被林婉婉引到了林月的房间,两个人滚在一起的时,还被刻意叫来的村民围堵了房门,看了一场蒙着被窝的好戏。
而傅霆烨不想被抓去坐牢,便只能硬着头皮娶了林月,这便是他悲剧的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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肚子饥肠辘辘,发出雷响般地叫声。
林月实在忍不住饿,冲进原身弟弟林小虎的房间,从衣柜里翻出傅霆烨的包袱,找到了用油纸包着的核桃酥。
林小虎现在应该去打猪草了,他今年才10岁就已经开始挣工分,比只会抱怨爹妈的林月强得多。
几件质量不错的衣服里,夹了五张粮票和120块。
傅霆烨能这么有钱,还多亏了他十岁就跑去M国华人街开餐馆的爹妈。
如果放在其他年代,他绝对是妥妥的富二代。
可惜21岁硬生生被人举报,为不去大西北劳改,只能提前跟着他表哥一起下乡当知青。
他表哥说得好,下乡是躲一阵子,等到时候让傅霆烨爸妈多交点钱,肯定能把他弄回去。
可等傅霆烨干了三个月农活,他才知道自己被坑惨了。
回城根本就没那么简单,每天有干不完的农活。
即使他爹妈会托人给他寄钱和票子,但如果他敢躺着不做事,知青们和公社的大队长会不断把他当反面教材,天天对他思想教育。
林月提了半桶凉水到厕所,咬牙用小水勺淋浴。
身体黏黏腻腻,头发出油结块,她抓着香皂来回搓揉,反复冲洗,这才觉得干净了些。
她抚摸了下胖乎乎的肚子,也不知道里面有没有小生命。
第2章 让他摆脱命运
书里林月为了绑架傅霆烨,靠着下药三年抱俩,成功让这个男人放弃回城机会,多在平河村待了两年。
可惜傅霆烨根本不喜欢林月,每次和她吵架心里苦闷,都会被林婉婉巧遇,然后安慰一番。
林月发现他俩走得近,越发嫉妒偏执,屡次虐待他们的儿子,甚至对着还不会说话的婴儿扇巴掌,踢翻刚会走路的大宝。
林月舒坦地洗了个澡,皱眉卷了脏衣服擦干净身体。
她穿过来前已经接近28岁。
上辈子拼命工作,熬夜加班成为了别人口中的女强人,然而到头来,连男人的身体都没享受过。
钱和权都有了,结果就是直接猝死在办公室。
想到银行卡里的七位数,她的心就紧紧揪成一团。
不过,脑海里闪过昨晚傅霆烨贞洁烈男的模样,林月嘴角漾起弧度。
不愧是干了3个月的农活,那晒得有些发黑的肌肉看起来还挺不错。
而且,跟着傅霆烨压根不缺钱花。
他在M国的爹妈后面并没有再生育,傅霆烨在他们眼里就是继承家业的宝贝儿子。
除了每个月寄50块和各种各样的票,时不时,还会给他寄点吃的用的。
要知道,在县里工厂上班,一个月也才挣个30来块钱。
在生产队的知青干满一天就是一个工,一个工5角钱,一个月就是15块钱外加40斤粮食。
林月伸了个懒腰,盘算着怎么敲诈傅霆烨,让他乖乖上交所有钱。
没错,是所有。
因为钱放在男人手上,到时候林婉婉有个小伤小病就会急得他掏出全部身家,甚至他还会慷慨解囊,反复给他那吸血鬼表哥,江湖救急。
至于他们的小家。
爸妈每个月得到20块钱的生活费已经感恩戴德。
他们不知道傅霆烨的存款。
种了一辈子地的两夫妻惴惴不安,生怕把姑爷逼得狠心离婚。
热辣的滚风,吹得林月大汗淋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