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粥落下,洒了李英才一裤子,瞬间将裤子下白皙笔直的腿烫得通红,他却浑然不觉。
在王明昭因热粥洒落而发出的惊呼声中,他怔怔地点了头:“好。”
李英才是在说出“好”字后的第三秒后悔的。
他是被过于强烈的喜悦冲昏了头脑,不知不觉地应了声,但他仍对自己的境况存有一种奇异的理智。之所以说“奇异”,是因为这种“理智”沁入他的心肺,深入他的骨髓,叫他在最荒唐的梦境中都不会遗忘。
关于他的出身,他的家庭,他的父亲,他乱七八糟的,让出身优渥的她想象不到的生活。
李英才张了下嘴。他是有话想说的。
他是想要说的。
他是应该说的。
他是一定要说的。
他是不得不说的。
他是必须,必须,必须要说的。
他不能有所隐瞒。
他不能有所隐瞒。
可是王明昭帮他擦身上的粥,关心他烫不烫。在得到“不烫”的回应后,她看着他,叹了口气,哭笑不得似的,亲了他一口。
柔软的嘴唇印在他的脸颊上,有一点冰凉的,湿润的感觉。
明明是凉的,却又好像点了一把火。从脸颊上的那个点开始,一瞬扩散,星火燎原,烧得他不知所措,烧得他的脸颊通红通红。
他的心脏拼命地跳动,吵得他震耳欲聋。
这是他有生以来第一次被人亲吻。
母亲、妹妹,他所有的亲人,从未有人亲吻过他。
他想,迟一点吧,就迟一点。
他家那些污糟腌臜的事,就迟一点再告诉她吧。毕竟,一旦他知道他是怎样的贫穷,知道他家是怎样的污泥一潭,她就不会再要他了。
他这一生真的没有那么多喜悦,就叫他……就叫他快乐那么一小段时间吧。
哪怕自私。
哪怕令人唾弃。
哪怕稍纵即逝。
第10章 李英才很不喜欢他。……
传统观念里,有一种人,会被称为“福星”。这样的人,即使只是待在他人的身边,都会给人带来幸运。
李英才想,王明昭就是他生命中最大的福星。
他指的不仅仅是与王明昭交往这件事本身。诚然,能够与王明昭交往,已经是泼天的幸运了,但他确实没有想到,后面还会有其他的福气等着他。
在与王明昭交往的第三个月,李英才在以太的大门口见到了李槐。
那人嬉皮笑脸,满身的混不吝,和保安拉拉扯扯:“诶,我儿子在这儿上班呢,我凭啥不能进?你这人怎么这么不讲道理,哪有儿子能进,老子不能进的道理?”
就像是最恶臭最粘稠的烂泥,他永远都能找到他。不管他在哪儿,不管他是谁,他永远都死死地粘在他的人生里,无论如何都摆脱不开。
那一瞬间,李英才的第一个反应就是想要转身离开。
可他的身体却丝毫都没有犹豫,快步向李槐走去。
他太了解这个男人了。若是找不到他,他必定能将找他的动静闹得满城皆知,将他的自尊打得四分五裂,再用脚用力地碾碎,碾进土里。
他在学校已经丢过许多次人,本已经可以承受了。
可这里是公司。
这个位置,是明昭每天上班都会经过的。
李英才一把拽住了李槐,步履匆匆,强硬地将他拽离大门。
“诶,儿子!”见了李英才,李槐大声嚷着,很得意地看着保安,用力拽李英才脖子上的工牌往保安的眼前送,将李英才的脖子拽得生疼,“看见没,这是我儿子!在你们厂子当官儿呢!”
李英才步履越发急促,几步就把他拖到了旁边没人的公园。
“嘿嘿,儿子,我的好儿子诶——”李槐拖着长腔,满脸是笑地看着他。
不需要问,李英才就知道他是来做什么的。
一个烂赌鬼,除非是缺了赌资,或是欠了赌债,否则怎么会想起自己还有个儿子。
李英才缓缓地吸了一口气。
“我没钱了。”他开口,“上上月才给你还了一笔债。”
他没打算给这个人还一辈子的债,他本来都想好了,在校期间筹备全奖出国,把梅梅一起带出去,永远也不回来。
可现在,他已经和王明昭交往了……不管这段注定短暂的关系能持续多久,在她选择离开他之前,他就必须放下出国的计划,重新规划。
“怎么没钱呢?你是大状元,在这么大的厂子上班,你都没钱了,这天底下谁还能有钱?”李槐好哥俩似的一把搂住他的脖子,把他搂得紧紧的,“乖娃子,给爹五十万。你这么厉害的大人物,从手指头缝里漏出来点儿,不就够我们贫苦小老百姓过一辈子了?”
太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