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笼叹(218)
他不怀好意地笑了,又几片吻如鹅毛落下,食指抚挲在她颈间,跳跃在流淌月光的琴弦上,有恃无恐,“敢。”
林静照深吸口气,虽然眼睛被蒙,确定他是他,普天之下除他无第二人能这样淡定心安理得地戏弄她。
她在凤仪宫顶撞了他,他便将她打入大狱,用精神和身体的双重折磨逼她就范。
她不能屈服,否则余生将再度陷入暗无天日的宫廷,成为龙榻上供他玩弄的工具。
他多少夹杂报复意味,完全贴近了她耳畔,阴霾地逼迫:
“既自称皇贵妃,可知你夫婿是谁?”
林静照原本打算不答的,怕他再度吻上来,又恨又怕,无计可施,硬挺挺道:
“……”
“大明天子。”
他呵呵讽笑,“原来你知道。”
慢条斯理揉着她额头的伤口,既然仁慈又残酷。
第104章
现下的情形是林静照已招认,二审已过,供词已交,铁证如山,圣上却迟迟不勾死刑,固执己见,一遍遍找茬,对一些莫须有的纰漏吹毛求疵,驳回都察院的审判结果。
依《大明律》死刑须皇帝御笔亲手勾画,最终裁决权取决于皇帝,皇帝不点头,死刑犯处决不了。
林静照心里被没头没尾的沉郁笼罩,这等牢狱折磨何时才能到头,只盼圣上赶紧勾画死刑,早些解脱。
那名神秘的玄袍男子见她执意不改口,凝了会儿,刻意压低,替她说出真正想听到的“遗言”:“如果你有冤屈就点头,我替你呈递上面,翻审此案。一旦勾了死刑,便覆水难收了。”
都察院已审过两次了,皆不符合圣上预期被无情驳回,左都御史费观甚至因此丢了官位。
林静照半哑半讽:“阁下会这么好心吗。”
他芒寒色正:“当然。便是死刑也得依照国法。”
他自视已给足了她台阶下,就差直接点给她:说刑讯逼供便不用死。她随便扯一个荒唐的理由,他都会据此仔细调查。他想要的,不过是她一纸合适的口供。
林静照唇角的讽刺意味更重,明明对她刑讯逼供的他自己,却诬赖旁人。他曾赐她白绫毒酒匕首自裁,可见在他心中,她不过是个随时可为政治牺牲的暖榻玩意儿。
“不用了。”
她断然拒绝。
宁死,也再不与黑暗同流合污。
在浮云蔽日的宫廷里度过漫漫后几十年的煎熬滋味,莫如现在干干净净死了。
她选择就此了结。
“多谢。我是罪有应得,没什么冤屈。”
“好,很好。”
他亦微微愠了,冷笑,不耐烦,她如此幼稚不知轻重,志气用错了地方,竟拿砍头开玩笑。
“那你别后悔。”
语气重到了极点。
既然给了机会她冥顽不灵,接下来的审讯他不会再留情面。
那么,就迎接三法司会审吧。
他泛着明显的怒色,长目如泠泠湖水,晓寒飒飒,春在残冬中瑟瑟寒战,浑身散发着戾气,拂袖而去。
林静照歪过脑袋,颓废地微笑,迎接她的将是最激烈的考验。
前半生身不由己,总算由己了一回。
……
一审被打回后,都察院战战兢兢对妖妃进行了二审判决,圣上非但不满意,反引起了狂风暴雨的可怕后果。
号称“官场掌舵手”多年稳航宦海的左都御史费观折戟沉沙,被摘去乌纱革职查办,罪名是滥用私刑。
自开国以来,没听说过哪个公堂不准用刑的。况且费观在审讯妖妃时所用之刑并不重,单纯为了恐吓,笞杖未曾真打下去。
更倒反天罡的是,妖妃已入狱,皇贵妃头衔并未废除,按尊卑官员在审讯前须得先给妖妃行大礼,妖妃则坐着受讯,过程要温和,绝对禁止暴力。
陛下,真真是有妻控前科的。
都察院狱五名狱卒无故死亡,剩下看守妖妃的狱卒亦神秘失踪,凶多吉少。
妖妃被转移回了诏狱,圣上有谕,今后无论哪个部门审判,妖妃只能关押在诏狱。
诏狱素来以其狠辣刑讯手段臭名昭著,它最可怕的地方在于锦衣卫掌管,不受司法部门干涉,不受任何衙门哪怕是内阁的管辖,由皇帝本人直接统领,说白了是皇帝的私狱。
诏狱是正义的司法之光照不到的黑暗角落,是最方便猫腻的地方。
这一系列动作令人浮想联翩。
都察院究竟遭遇了什么不得而知,妖妃红颜祸水之名坐实了,骇人听闻,都察院沾染一点累得家破人亡!
众人再次意识到妖妃之案绝不仅仅是一桩普通的案子,是个烫手山芋。
都察院一门无法审判妖妃,终启动了三法司会审。
三法司会审,本朝最高级别的审判,由刑部、大理寺、都察院三个司法部门联合针对重大疑案要案进行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