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仙界富甲一方(1406)
水霸王脑子简单心态豁达,两手做钳子状挥舞:“喝咸水有什么难的,为了大业,就是甜水我都能喝!”
扈轻:“…”
女狼王:“…”
身边有个这样的人,挺好,好让人放松。
水霸王:“下一个,找谁?”
女狼王:“金熊。”
金熊?
呵呵,吐金子的熊吗?
当见到那金雄时,扈轻眼睛险些要瞎。
以为是一只金黄毛色的魔熊,哪里知道哇,是一只嗜好收集金子的熊!且那金子,不是货币金,不是装饰金,而是非常珍贵的炼器金,加一点点,武器便可锋利无比。且这种金还能用作画符的材料。用这种金加入朱砂和兽血,可增加高阶玉符的成功率,以及提升品质。也因此,这种炼器金还有个雅称,叫做朱砂金。
扈轻觉得,她可以钻研下符道了。这么这么多朱砂金,她完全可以画一张扔一张嘛。
呵呵呵,扈轻笑得像个傻子。
女狼王鄙夷:“打它主意的多了,都被它吃了。”
扈轻立即一抹嘴角:“它喜欢什么?”
女狼王干脆得道:“金子。”
扈轻:“…魔龙才最喜欢金子吧。”
女狼王惊奇:“你认不出它吗?它是战王龙熊,确实有魔龙血脉。”
龙的老婆多,传承的血脉也多式多样,不说龙熊了,还有龙狼呢。
绢布在扈轻脑子里给她科普了一番有据可查的神龙恋爱史。因为神龙不只一只不只一种,而那个时候婚恋相当的开放,所以…最后就是比谁的基因强喽。
一下子,扈轻就觉得神龙的血脉普及到烂大街。要不是神龙基因太高端,对肉身有严苛的要求,怕不是现在大家都是一个模样。
真是…老天保佑,宿善没继承那个啥。
“它只喜欢这种金,还是所有金光闪闪的都喜欢?”
女狼王便不知道了:“没见它收集别的金。它倒是说过它只喜欢最纯正的金,我们也不知道所谓的最纯正是什么样子。”耸了耸肩。
扈轻也不知道哇,于是她问:“它打架厉害吗?”
应该很厉害吧,这可是熊哇。
“哦,一点儿都不厉害。”
啥?扈轻很意外。
“任何攻击都落不到它身上去,它能无视任何攻击走到敌人跟前,不慌不忙一爪打下去。基本就一爪,比它块头小的,都能拍成肉泥。”女狼王说,“所以我们这些人,”她比划过水霸王,“从来没跟它打过架。”
水霸王连连点头:“对对对,和谁打都别和金熊打,根本没法打。”
任何攻击手段伤害力为零,这还怎么打?
扈轻啊啊:“无法想象这是什么运气,我怎么就没有这样大的福气。”
绢布:“你没有这样的福气怨你祖宗呗。战王龙熊有这个本事的也稀少,竟然被你遇到了,这是人家来自父熊母熊的祝福。巧了,我以前见过,我知道怎么收服它。”
扈轻精神一振:“快快说。”
绢布得意的笑起来:“你用扈暖小时候的玩具逗它,我都给你准备好了。”
这就行?不骗我?
第1031章 玩具与熊
这位金熊,身高三丈,粗壮如城墙,一身油亮黑毛,胸前可可爱爱的生着一圈嫩黄色心形。它仰面斜躺在无数朱砂金堆积的两万平方米的大床上,呼呼大睡,没有打鼾声,鼻尖挂着泡。
忽略其大小的话,是一只可可爱爱的毛毛熊。
扈轻相信绢布,拿出扈暖小时候的玩具,第一件——摇铃。
黑线。
因为绢布说准备好了,她都没有查看,谁知第一件就这么幼稚低龄。
这是当初在小黎界朝华宗的坊市,她手头宽裕后给扈暖补买的。原来世界的玩具都没带来,五岁本也是喜欢玩具的年纪,且坊市卖的小孩东西那么多那么好。不只她这里收着很多,扈暖自己也收藏着呢,还有坊市的扈宅里,他们几个的房间全都是满的。
真不缺。
这个摇铃,用木头做成,质量很轻,适合三岁小童拿在手上跑着玩,上头有风车,有风哨,还有好几个小铃铛,好让大人听到小孩有没有跑远。
与金熊那庞大身躯相比——它能看见这东西吗?
说绢布:“没大的?”
绢布:“多大是大?你先把它唤醒,我给你找大的。”
顶着女狼王和水霸王全然不解的目光,扈轻硬着头皮晃一晃摇铃,顿时丁丁零零响起。
女狼王懵,这是音波武器?
水霸王:“挺好听哩。”
扈轻尴尬笑笑,晃一晃,晃一晃,再晃一晃。
一串串清脆的铃声欢蹦乱跳,睡着的金熊迷迷糊糊醒来,坐起。虽然身躯很庞大,但动作一点儿不笨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