岛屿迁徙(135)CP
现在轮到他了自己,他还得适应一下“电灯泡”和“Steve”的身份。
所以一到酒店办好入住,他就跟跟付雨宁和姜屿说自己要去找朋友,一溜烟不见了人影。
和客户的会面约在第二天上午,放好行李之后两个人就闲下来没什么事,付雨宁怕两个人待在酒店里等下又要擦枪走火,就提议出去走走。
说是在B市走走,可付雨宁竟然完全不问姜屿这个从小在B市长大的活地图,而是自己轻车熟路,一副对B市了然于心的样子。
直到这时候姜屿才意识:付雨宁怎么对B市这么熟?
他问付雨宁:“你之前来B市旅游过?”
付雨宁摇摇头,“那没有。”
“那你是刷小红书了?小红书对B市的认知如此深刻?”
“你还知道小红书呢?”付雨宁笑了笑,一边吃着网红胡同巷从北往南密密麻麻的小吃店里唯一真正好吃的吉事果搭香草冰淇淋,一边说:“我在这儿住过。”
“你在B市住过?”
“对。”
“为什么啊?”
付雨宁咬了一大口蘸着很多冰淇淋的吉事果,冰得他心和眼睛都一齐酸了一下。
“大概是为了少年心事吧。”
第64章 “下次要还的。”
曾经的付雨宁就住在附近,大部分时间他骑一辆山地车上下班。
从他住的地方到工作的地方,不远不近,骑车只需要20分钟。山地车能帮他完美避开B市市中心最常见的交通管制和管制带来的不可抗堵车。
他供职的知名广告公司所在的那条街名字实在俗气,公司所在的大楼名字也不遑多让。但那条街上是苏富比,是迈凯伦,是高阶奢侈品女装。
他的同事个个身怀十八般武艺,拿着在B市不算高的薪水,接触着最光鲜靓丽的圈子,干着琐碎疲惫却又生动有趣的工作。
后来他离开B市很久之后,和他同期的同事们,有的成了作家,有的开了剧场,有的成了乐队主唱,时不时能在电视和各种综艺里见到。
在B市的那两年,是他青春末端凭空多出来的一段幻梦。
那些日子就像他骑着山地车穿过宽敞干净的街道时,从他两侧扑倏而过的那些热闹风景。
快速闪动,模糊成漂亮光斑,裹挟着B市干燥清冽的风,和不加班时候总能遇到的夕阳。
他幻想过自己会在B市偶遇姜屿吗?
幻想过,他甚至还对着镜子说出过幻想中的那一声“嗨”。
只是没人听见,更没人回应。
所以他转头问姜屿:“你那时候在哪儿?”
在哪儿?姜屿皱着眉头好好在回忆里倒腾了一会儿。
那时候他也刚刚毕业,还没有得幻视,正在摄影艺术圈子里声名鹊起。背着一个68L的登山包,租一辆看起来有些旧的雷诺SUV,在欧洲漫无目的地游荡。
行程是密密麻麻的,胶卷是不够拍的,内存卡总是满的,他心里那时候已经空得透风了,但那时的他还不能意识到自己缺了哪一块。
无所事事的漫长旅途中,他想起过付雨宁很多次,尤其黄昏,夕阳漫天的时候。
东欧的落日时常像付雨宁手里拿过的那颗苹果,所以他也总是回想起付雨宁拿着苹果,单脚踩在地上晃晃悠悠的样子。
他想他在哪里,在干什么?
他想他应该过得很好——
“上天会善待那些勇敢的,多情的,善良的人。”
但那个时候的姜屿没想过,上天要怎么善待一个把自己的勇敢、多情、善良都给了唯一的爱人,然后和爱人相忘于江湖再不相见的人。
姜屿抬手,轻轻帮付雨宁擦掉了嘴角上那一点点并不明显的痕迹。
付雨宁站着没动,乖乖任他动作。直到姜屿的手指离开他的嘴角,他才说:“我想带你去个地方。”
天尽黑的时候,B市东二环某栋像装置艺术的大楼街对面,这次站着的,是两个人。
付雨宁什么都没说,但姜屿这时候已经什么都懂了。
【“你知道B市那家百老汇电影院吗?”
“知道,楼上小区住了很多艺术家,建筑灵感来自于马蒂斯的画。”
“我那个时候,刚毕业那几年,根本买不起那里的房。”】
姜屿想起来两个人之间发生过的,关于这栋建筑的对话。
于是他紧紧攥着付雨宁的手,他说:“其实这些根本没必要……”
“我知道,”付雨宁回握住姜屿的手,“那两年冯严总说我是没苦硬吃,可是我当时真没觉得苦。”
“但是我觉得苦。”
听到姜屿这么说,付雨宁转头看他,发现他眼里亮晶晶的,马路上路过的车灯从里面依次闪过。
一股苦味自心底深处溢出,瞬间蔓延去姜屿的四肢百骸,他觉得连舌尖都是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