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护眼
字体:

旧爱如毒,噬骨缠心(5)

作者:逐泪 阅读记录

我愣了一下,脸唰的一下热到耳后根,双手一按他的腿,立马仰起头。

眼角的余光,似乎看到他正勾着一抹坏笑看着我。

我被气个半死,也顾不上什么廉耻,抬手就甩了一巴掌。

唔!

他的喉咙滚动了一下,发出沉闷的声音。

我已经顾不上跟他谈条件了,跳着脚直接蹦出病房。

“江子晴,我要杀了你!”他的怒吼声在背后炸响。

一出门口,立刻就被抓到了。

司机大哥将我直接送到家门口,然后跟旁边的黑衣人说,就是这里,记下来。

连住的地方也被对方知道了,我突然发现我的智商貌似变成了零,我应该忽悠他们去别的地方的。

无端端的欠了三万块,也真是够倒霉的。

回到家,沈默已经回来了,正坐在客厅里看电视。

我连中午饭都没吃,也吃不下,婆婆又出去了,留下几只碗筷在洗碗盘里没洗。

一看到沈默我就想起他昨天的那个态度,加上今天无端端欠钱,心情就特别的糟糕。

第08章

我一言不发的拎着袋子走向房间,沈默却在我身后叫住我,“你刚才去了哪里?”

我没理他,继续往房间走去,他立刻跳起来,跟在我身后。

我进了房间,转身要关门,他却伸手顶着门板,我赌气的把包包往床上一扔。

“你想干嘛,又要打我吗?”

昨天被打的地方还隐隐作痛,今天如果又打我,我就跟他拼了!

别人家小打小闹当情趣,我家的小打小闹直接就是往死里揍的,我受够了!

沈默用力的推开门,黑着脸,“我问你去哪了,你聋了吗?”

“去哪都不关你的事!”我赌气的说。

我转身,他却揪着我的手臂将我转了个身,一个巴掌甩到我的脸上。

“江子晴,我警告你,要是让我知道你以后又偷偷的跟着我,我弄死你。”

他竟然知道我跟着他?谁跟他说的,难道是?

我的脑海里瞬间闪过在酒店门口遇到的吴小薰。

除了她,我不知道还有谁看到我在酒店门口出现过。

沈默烦躁的将我扔到一边,“看到你就烦。”他骂骂咧咧的出去了。

我委屈的泪水就快流出来,却又被倔强的咽了回去。

我翻箱倒柜的找出那两本红色的结婚证,愤然拉开门,走到客厅,用力的砸到他的脸上。

“沈默,我要跟你离婚!”

离婚两个字,都不知道说过多少次,可是每次都是说说而已,这次不一样,我真的受够了。

每次他在工作上面做的不好被上司批评,他回来就拿我当出气筒,每次他不高兴,不是喝醉回来打我,就是因为一点小事就动手揍我。

结婚的时候,那些山盟海誓早就抛诸脑后,什么一辈子宠我爱我,把我捧在手心呵护,一切都是谎言。

开头两年,就算日子再苦,他每次下班回家都不会给我脸色看,第三年,他变了,变得喜怒无常,一言不合就动手。

我再也不愿意活在这种家暴不断的环境里了。

沈默也没好脸色给我看,一把抓过那两本结婚证,拖着我的手臂就往外走。

“离婚是不是,我早就不想跟你过了,我们现在就去。”

大门一开,婆婆竟然就站在外面,一张脸黑得跟锅底一样。

我们说的话,她都听道。“很好看是不是?都给我回去!”她推搡着我跟沈默进屋,“你们不丢人我都觉得丢人,吵吵嚷嚷的,有什么事不能好好说,非要离婚?”

沈默晦气的放开我,大声的说:“她想离,我还能说半个不字吗?妈,这事你别管。”

“想我不管,除非我死了!”

婆婆砰的一声关上门,狠狠的剜了我一眼,“离什么婚啊,好好过日子不行的?非要弄得里里外外都知道,你让我这老太婆的脸往哪放?”

我咬着牙,一言不发,瞪着沈默。

沈默根本就没看我,转身回到客厅,刚坐下,他的手机突然想了。

他拿着手机去了小阳台,婆婆就继续教训我,“子晴啊,你嫁进来都三年了,就不能迁就一下阿默吗?他每天上班已经很辛苦了,你做老婆的,就不能体谅他一下?”

我冷冷的看着眼前的女人,她根本就不懂,她只知道,如果我跟沈默离婚,她老家的人知道之后,她会觉得丢脸而已。

在她的思想里,离婚是一件很耻辱的事,她守着那个不爱自己的丈夫守了十几年,最后还不是离开她,投入别的女人的怀抱?

婆婆见我不说话,便絮絮叨叨起来,“我们家阿默都不嫌弃你有过小孩的事,你还嫌弃他穷是不是?做人要懂得感恩,当初如果不是我家阿默照顾你,还不嫌弃你娶了你,你现在……”

呵呵,她的意思是说,如果沈默不娶我的话,我就没人要了吗?

我想反驳几句,沈默却拿着手机从阳台回来,眼底闪烁着异样的光芒。

他走到我身边,忽然低声下气的说:“子晴,我知道我之前对你不好,我发誓,我以后再也不会了,不要离婚好不好?”

我惊讶的看着他,看到他的手机,心想,难道那个手机有魔法?能瞬间改变人的想法?不然他的态度怎么突然来了一个一百八十度的转变?

我咬着下唇没有说话,沈默拉着我的手,用几乎乞求的语气跟我说:“我之前只是因为工作压力太大,所以才动不动就发脾气,我以后再也不会了,你不要生气了,好吗?”

婆婆看到自己的儿子竟然主动认错,虽然不明白发生什么事,却也附和着,“阿默都主动认错了,这事就这算了,以后不准再提离婚两字。”

同类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