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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常刷礼物的漂亮姐姐(31)

作者:吻银月 阅读记录

看到是电瓶车,廖星情面色如常,“我侧着坐吧,这样不太好开,你可以吗?”

蒋旭初套上头盔,全盔把他头发往下压,只露出眼睛和一截鼻梁。他正在系安全扣,闻言,空出手,比了个OK。

“蒋旭初,”廖星情单手抓着帽檐,“有没有人说过你很帅?”

他的手指搭在扣带上,“很多。”

廖星情笑了笑。

蒋旭初戴好头盔,才从筐里拿出另一个,递给廖星情,“把袋子给我,还有帽子。”

廖星情往上掀,大帽檐拿下来,正好有风经过,把她的长发往后吹,几缕落在肩头。

雪白的清纯的脸,全藏到头盔后面,蒋旭初拉下防护镜,“走吧。”

廖星情对气味很敏感。

每个人都有独特的味道,不止是洗发露、沐浴露、须后水,或者是香水,还包括毛孔里散发出来的,费洛蒙的气息。

蒋旭初给她的感觉很像琥珀,而琥珀本身是没有味道的。

她便象征性地联想到阳光,但他又不是灼烧的热感,而是凝固稳定的,就像密封的琥珀一样。

廖星情坐在他身后,裙摆簌簌地飞扬,她抓住座椅尾部的扶手,在手机上打字。

车筐里的手机震了一下,又一下,好几下。

不知道是不是廖星情的错觉,车速变快了,到下个红灯,他反而没有动作。

廖星情的目光越过蒋旭初头顶,红灯开始倒计时。

十五秒,

十三秒,

十秒。

……

蒋旭初最终屈服,太过用力,盖帽砰地撞到车灯上,他认命地从车筐底部,把手机掏出来。

-廖星情:好吧我承认,你最帅,还有,

-廖星情:蒋旭初,廖星情现在没有男朋友

-廖星情:所以

-廖星情:消失的太阳,可以回来我身边吗?

“切,”廖星情还听到,蒋旭初的头盔后面,清晰地传来一声笑,带着刻意压抑过的愉悦,“我就知道。”

这么臭屁?

得,低头一看,他回得更臭屁:

-蒋旭初:哦。

-蒋旭初:引用廖星情[好吧我承认,你最帅,还有,]:毋庸置疑。

喇叭声此起彼伏,刺耳到除他们以外的人,都感到一阵吵闹。

绿灯已经亮了,蒋旭初按出发送键,便把手机揣进兜里。

他引用了廖星情最后那句话,他回应道:

-蒋旭初:太阳收到[敬礼/]

【作者有话说】

好喜欢好喜欢!!把自己写成尖叫鸡!!!

以下是专栏预收=3=

-《天下第一喜欢你》-

“做人,最重要的是开心。”常乐爸妈给她取这个名字,只希望她天天开心。

常乐如父母所愿,家境一般般,脸蛋胖嘟嘟,身材圆滚滚,性格软趴趴,成绩也平平,但她成天到晚乐哈哈。

青春期像一场突如其来的风暴,不仅吹胀了她的胸脯,也搅乱了她的一池心事。

常乐是一个很随大流的人,就像,她一般喜欢正当红的明星、正流行的作品、正热销的食物。

就像她喜欢的季永夜,也是女生们心照不宣选择暗恋的“大众推荐”。

为了季永夜,常乐千辛万苦地减肥,又千方百计地变美。

喜欢他是一件如履薄冰的小事,但和季永夜有关的风吹草动,立刻能让她的世界冰雪消融、万物复苏。

毕业典礼最后一天,常乐原以为自己倒霉透顶,见不到他可能是最后一面了。也是那天,她骑着小电驴阴差阳错,走了不常走的回家的那条路。

常乐碰到了季永夜,她觉得是老天眷顾,头脑一发热就大胆告白了。

听她磕磕绊绊说完,季永夜漆黑的眼映着灯光,显得比白天温柔:“同学,谢谢你的喜欢。”

“祝你前程似锦,得望天光。”话罢,季永夜微微颔首,他的眉眼很干净,但离她很遥远。

做人,最重要的是开心。

吃不到的白天鹅不要硬着头皮去吃。

常乐选择躺回去,做一只咸鱼。

-

七年后,处在人生低谷的常乐再次遇到季永夜,他还是那么耀眼,那么多人喜欢。

她和他关系越近,越是忘不了她,因为她越来发现他完全值得少女的一腔心事。

完了这不是?常乐抓耳挠腮。

不过成年人的世界,感情只占微不足道的一小部分。她又重新减肥、又渐渐变美,但这次她是为了自己的心情。

边工作,边生活,再抽出多的时间追他。

因缘巧合之下,继暗恋和追求后,面对季永夜,常乐做了第三件事,她把人给睡了。

就在她躺在床上愁眉苦脸,不知道该怎么收拾烂摊子的时候,男人揽过常乐的肩,高窄的鼻骨蹭过,她浑身颤了一下。

他笑了下,笑意淡而清晰,“不多睡会儿吗,我还好困。”

常乐瞳孔地震,他他他是在对她撒娇吗???

-

有人说,对的人站在前途里。

对常乐来说,季永夜不仅是季永夜,更是似锦的前程里,那一盏永不熄灭的引航灯。

*太阳花x冷月光

-《仙仙的下雨天》-

男演员盛夏里因为汪雨浓导演的《仙仙》爆火,粉丝疯狂围堵,声嘶力竭:“仙仙——”

他那时性冷到孤僻的地步,但只要有人喊他”仙仙”,盛夏里就会笑。

爱他的人从此以这个角色称呼他。

后来他和汪雨浓分手决裂、渐行渐远,他从四十平的出租屋搬出来,扔掉了她的衣服、物品和她相关的一切,连“纹就纹谁洗谁是狗”的纹身也洗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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