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房丫鬟爬错床:侯府世子心尖宠(92)
抖得跟得了帕金森似的。
她早晨扎马步,又跟着梅瑾抬胳膊来着。当时不觉得什么,后反劲儿。
她平心静气,左手赶忙摁住右手手腕,试图稳住自己的手,奈何手不听她话,兀自抖个不停。
本以为傅砚辞不会发现,谁曾想,她夹了满满一筷子的土豆丝,
不过是从盘子到他碗里的距离。
一路掉啊掉啊,等到了傅砚辞碗里,只剩下为数不多的两根儿。
傅砚辞清凌凌的目光,随之再次扫了过来——
梅久迎着他的视线,脸不由得涨得通红,本以为他又要揶揄挤兑她几句。
却听得他叹息一声,“放下吧,我还有手。”
说着,自己拿着筷子,端起土豆丝扒拉一部分到碗里,低头吃了起来。
姿态文雅,速度很快,不多会儿,就吃完了。
傅砚辞看起来瘦,吃东西能吃很多,几盘菜很快都见了底。
甚至将她掉落在桌子上的土豆丝都捡起来吃了。
这个动作他坐起来也很文雅,不过却令梅久很是惊讶。
在她理解的范围内,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傅砚辞出身这么高,锦衣玉食珍馐万钱,几根土豆丝算什么。
便是她在现代,也不会节省到,掉在桌子上的土豆丝也捡起来吃了。
许是她眼底的讶异太过明显,傅砚辞停筷之后,接过帕子擦嘴。
起身之时方道:“我自己的桌子,又不脏,我曾与你说过,我从军初时曾当过伙头兵。
没跟你说过,我不浪费粮食。
战场上物资紧缺,冲锋陷阵难免落入陷阱,困境之时,后面补给不上,一个馒头都要分着吃,到了生死关头绝境,没有水,饮尿也不是没有……”
梅久怔住,抬眸静静地看着傅砚辞,喉头微动,能言善辩的她,此时却是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傅砚辞也与之对视,他的确出身侯府,燕窝能当白粥喝,金锭能当弹珠打。
春风得意马蹄疾,可后来独自离家,弃笔从戎,脱离了侯府的身份,他也不过只是个平常人。
战场上的刀剑流矢,也不会因为他是侯门公子而长了眼睛躲着他走。
都说他文武双全,一将功成万骨枯,军中的所谓功勋也是他一步一个脚印扎扎实实,拿命淌血水,淌回来的。
他神色坦然,说得也从容,梅久垂眸,抬手在桌案上一勾,“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这还有一块儿。”
她说着,将盘子夹缝藏匿的土豆丝给勾了出来,当着傅砚辞的面吃了。
“公子,奴婢钦佩你!”梅久毫不吝啬地夸奖。
傅砚辞深深地看了她一眼,嘴巴动了动,最后什么也没说,出门离开了。
梅久松了一口气,等收拾完毕回到书房,才发觉桌子上压的纸条还在。
她起初还以为他没打开,后来想想不对,早晨他提到过纸条,显然是看了,为何纸条还在?
她下意识地打开,就见原本她写的字,上面的药膏两个字,被画上了圈。
画得还怪圆的。
旁边是他力透纸背犹如隽刻的字:药膏两个字,写错了。
错字写十遍。
药膏两个字,他写的一笔一划,似乎是给她做榜样,写得比旁的字要高大几个号。
梅久脑海里不由得浮现他提笔写字皱眉的样子。
心生促狭。
于是,梅久提笔,将“错字”两个字,写了十遍。
原封不动盖住,又压在了他书下。
第77章 毒发
梅久留了一瓶打开的生肌膏,其余的几瓶包裹好了,打算拿给春桃。
刚要出门,梅瑾拎着食盒过来了。
“今天的牛乳?”
梅瑾点头,“今天送来的挺快。”
梅久过来搂着梅瑾的胳膊,“今天我早饭吃得挺饱的,今日能不能不喝奶了?”
梅瑾狐疑道:“那不是浪费了么?您打算都用来泡手?”爱美也不是这么个爱美法吧。
“我能不能拿点送人?”看着梅瑾一板一眼的样子,梅久立刻保证道:“我就今日送人,明天我好好喝。”
梅瑾将手中的食盒递了过来。
“咱俩一起去。”
两个人往平湖居走,前院到后院有一段距离,两个人刚走上回廊,就见到三公子快步从廊前走过。
梅久是打算看春桃,可不打算看三少爷,刚驻足停步,打算等他过了再出来。
傅闻筝脚下也停了步,侧头似乎看了一眼她们所在方向,很快再次疾步离开了。
两个人从树后出来,到了平湖居,倒是没遇到为难,一听说找春桃,就有丫鬟指了院子。
梅久刚走了两步就看到一个人拿着包袱,鬼鬼祟祟从春桃房间出来了。
下人对着那人的身影指指点点,“呸!破落户出身,那烂泥甩都甩不掉,巴巴地贴上来,没脸没皮……”
“那是春姨娘的娘么?”
“后娘。”
看到梅久二人进门,下人收了声,梅久只觉得奇怪,春桃的后娘?她娘才过世,按照日子应该才出殡。
后娘也就是春桃的小姨怎么就寻上门了,还拿着包袱走?
梅久心里纳闷,要换成自己,小姨和亲爹勾搭上了,逼死了亲娘,还能给她拿一包袱东西走?
不挠花了她脸,手指甲都是白长。
春桃的性子,比她的性子要烈性许多,怎么会有这样的好事?
“快进来—”
听说梅久过来了,春桃站在门口迎,门口有个小丫头很有眼力见,过来接过梅瑾手上的提篮。
“姐姐,我来吧。”小丫头笑起来眼睛眯成了一条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