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炮灰只想咸鱼(2)
“我想去转转,看看有没有野果子。”筱歌的目标自然不是什么野果子,但没法直说,不然张氏不会让她去的。
“好吧,记得别进深山,在外面看看就好。”张氏看着瘦成麻杆的闺女,心中酸涩,都是她没能力,才让她们的生活这么艰难。
其实张氏是有手艺的,她的刺绣是十里八乡最好的,但是没有押金,也没钱买线和手帕,所以才这么难。
筱歌看张氏一脸自责,赶紧出声,“嗯,娘放心,我就在外围看看!”
宋家村三面环山,尤其是北山,特别的大。
一般村里的人都去东山和西山,很少有人去北山,因为北山太深,深山总有野兽。
宋筱歌的爹就是在北山外围碰到的熊。
也正是因为如此,北山里的东西才更为丰富。
筱歌背着背篓直奔北山。
因为少有人走,所以北山并不像东山和西山那样有小路,而是杂草遍布。要想上去,必须在杂草里趟过去。
草木高深,不出一刻钟,便看不到村子的影子了。
筱歌步履轻快,一边走一边打量着两旁。
忽然她眼前一亮。
第2章 农女日常(2)
一串串晶莹的紫红色葡萄映入眼帘。
想不到这里竟然有一大片山葡萄。
筱歌摘了一个放到嘴里,熟透的葡萄一点酸味都没有,满是清甜。
筱歌记下位置,便又继续往里走,准备回来的时候摘上几串。
顺手把刚刚吃完的葡萄籽扔进了药园空间。
空间里有灵气循环,根本不用担心种不活。
在成功捣毁了两个野鸡窝,收获了三只野鸡和四十八个野鸡蛋后,筱歌又碰到了一个兔子窝,运气实在是不错。
都说狡兔三窟,所以要抓兔子必须堵上两个洞口,在第三个洞口用烟把它们熏出来。
筱歌之前也没实践过,所以光是洞口就找了半天,费了好大的劲才把这一窝兔子逮到了。
但背篓放兔子和野鸡就放不了蛋,于是她顺手揪下一大片棕榈叶编了个小筐,将鸡蛋放了进去。
然后把野鸡绑好和兔子一起放进了背篓里。
就在筱歌准备打道回府的时候,忽然听到一声尖锐的野猪叫。
声音听起来离她不远。
紧接着一个男人的闷哼声响起,听起来像是被野猪伤到了。
本着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实则是好奇)的想法。
筱歌背上背篓小心翼翼地靠了过去。
只见面前的空地上倒着两只硕大的野猪,第三只野猪疯狂地追着一个穿着褐色短打的年轻男子拱。
那男子生的剑眉星目,五官俊朗,神色冷硬,动作干净利落,腰间渗出一丝鲜红,看起来不像是被野猪伤到,更像是原本的伤口裂开了。
这人倒是看着有些眼熟,应该是原主见过的。
野猪在一次次攻击落空后越发的狂躁,苏瑾言似有所觉地往筱歌所在的位置瞥了一眼,发现竟然是个小丫头,心中讶异的同时不忘将野猪往相反的方向引,以免误伤了这个瘦弱的丫头。
筱歌看这人下盘稳健,功夫必然不错,想来是没什么性命之忧,便准备离开。
但注意到他的举动心中不由对他生出一丝好感。
想到自己以前也做了不少金疮药,不如送他一些,就当结个善缘了。
想来也耽搁不了多久。
果然,不大一会,那男子便拖着野猪回来了。
见筱歌还没走不由脚步一顿,不过片刻就埋头继续往前走,把这头野猪尸体和另外两头扔到一起。
将匕首插进靴子,手松松地捂在腰间,又一次看向筱歌。
仿佛在问她怎么还不走。
筱歌摸出一个瓷瓶,扔了过去,“金疮药。”
然后转身离开。
苏瑾言下意识抬手接住,“多谢。”
他抿了抿唇,就地解开衣服,打开缠在腰间的纱布,一个巴掌宽的口子正往外渗着血。
苏瑾言打开金疮药闻了闻,确认没什么问题才倒在伤口上。
然后惊奇地发现血一下子就止住了。
简直是不可多得的好东西。
他将剩下的金疮药收起来,用纱布干净的地方对准伤口,又缠了上去。
筱歌顺着来时的路,摘了两串葡萄,背着丰富的收获下了山。
路过北山山脚下的一户人家时才想起来刚才为什么觉得那人眼熟。
那人正是住在北山脚下的苏瑾言。
说起苏瑾言,没人知道他是哪里人,又为什么来,只知道他两年前突然带着体弱的母亲出现在宋家村。
之后便住在了北山脚下。
和村子里的人女人交集不多,但村子里的男人总喜欢拉他一起去山头打猎,因为他实在太厉害。
每次带上他都会收获颇丰。
原主也只是之前在挖野菜时见过他几面,所以印象不深。
筱歌对苏瑾言表示实名羡慕,同样是带着娘,看看人家,青砖大瓦房,看看自己,破茅草屋。
比不了比不了。
在这个家家户户鸡蛋都得算着吃的时候,筱歌背的东西可以说是相当惹眼,好在正赶上午休,外面没什么人,她家离北山又不远,可以说除了苏瑾言家,就她家最偏了。
筱歌刚进家门,张氏便迎了上来,伸手接过她身上的背篓。
待看清里面的东西后惊得瞪大了双眼。
“这这这……都是你逮到的?”张氏抱着背篓,脸上先是露出一股喜色,然后不知想到什么,神色顿时慌了起来。
拉着她的手,“有没有受伤?让娘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