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杀前夫失败后又重逢了(425)
“以你之意,给他放哪为佳?京郊庄子?”
常褚秀大叫:“京郊哪行!那岂非说回来便能回来!那崽子最爱抢晔儿东西,晔儿有什么他要什么,日后太子即位……”
两人顿时心有灵犀地住了口。
日后太子即位,东宫只能有一主。
“香江尽头,有一山名为天山,山上常年封禁,机关遍布,不与外人互通。把那崽子送上天山,对太子爷说是历练习武……送到山上去,说不准自己就作没了。”
常达附耳,粗糙浓髯蹭着女人耳廓,“即便死不了,上了天山,下山亦难,少说可以困他个七八年。即便他有命回京……我们的晔儿,
也已立了太子了。”
他食指顺着女人脸孔边缘一路刮下来,女人抿唇含羞地笑,常达手指一挑,“到那时,为兄会倾力辅佐我儿登基。”
而后光景骤然变幻,余晖投在观音像上,观音面容未变,那光的矩形却已斜了。
他爹爹依旧沉默地理字帖。
“我不要上天山!”他扯着常达的衣角,近乎撒泼耍赖地撕咬,锤他的膝盖,“我不要上天山!凭何李晔能留在京里,我却要去那鸟不拉屎之地!”
常达提腿,一脚将他抡飞出去:
“因你乃煞星种!”
他后脑勺磕在地上,哭都没有眼泪,嘶着凉气艰难望着桌前的人:“爹爹!”
常达一屁股坐在窗边的太师椅上,撩摆叉腿:
“太子爷,汝之大事,达必倾力相助。旁的事,达都不求,唯有这一件,望你依我!”
他爹爹于是更加沉默。
爹爹终究是没有依,常达为他的去留与他爹爹争执许久。
直到皇祖病危,暗流涌动,东宫将易主的流言传得漫天。
爹爹为足登九五,什么都依了。
十三岁那年的冬至日,天下鹅毛大雪。
他一个人上了天山。
那一年,他还小。
人人都知道他是不得太子和太子妃喜爱,被逐出洛京的。
寄身东宫的流浪狗,也是流浪狗。
是以,一朝皇孙,远上天山,无人相送。
唯有一个人。
那人不过一个贫民出身的孩子,无半点钱财权势,在他身边的人眼里,是看一眼都嫌脏的贱民。
却是这唯一的一个人,立在冰天雪地里,白雪满身,鼻尖脸颊都冻红了,郑重其事地和他说:
“小殿下,你有本事,又有大志向,是一定会回京的。”
他执拗立在风雪里,眼神如孤狼般狠厉不驯,一哂,斜望着东宫辉煌的殿顶:
“我若回来,绝不会只回这东宫,要上那金銮殿。”
那孩童垂首:“待您回来,我愿以您为吾主。”
他半垂下长睫,眼眉落雪,淡漠冷疏:
“你要想好。我若回来,常家人,非死绝不可。”
“当真。”那男孩耳尖冻得通红:“我愿做您的刀。”
他望着那男童认真但稚嫩的脸。
两个人是一样的稚气未脱。
可是,人心何等善变,现在说这些太早了吧。
他未放在心上,一个人上了马车。
他未想到,恰恰是七年后,九曜逆轮开了,天山大火,他趁乱从一条小道,下了天山,返了京。
回到洛京,物是人非。
他爹爹已经登了基。
李晔已成了太子。
常达给他新择了一个母亲。
父亲继承大统,他成了皇子,亲弟弟一跃入主了东宫,他甚至有了一个新母亲。
所有这些事,连个上天山给他送信的人也无。
新的母亲倒是叫他体会了些母爱。谢贵妃为人温和宽厚,并不轻信什么克母之言,待他视如己出。知道他喜吃东坡肘子,每日吩咐小厨房给他做一份;知道他本性顽劣不驯,也不强扭着来,凡事都问问他的主意。
可是谢贵妃只陪了他两年。
据说,据说,是因他那个生身母亲,惧她得宠太盛,阴谋杀之。
从那天起,常家所有人,他发誓屠戮殆尽。
李晔登基那年,他去寻了多年前唯一一个挚友。
多年前,远赴天山,唯一一个来相送的人。
年少时,两人曾一起设局将李景泰那厮骗入湖中,呛了一肚子浑水;也曾背地里阴过常达,叫他茶中有虫、竹箸沾粪、酒中有马尿。也曾高坐酒楼之上,一边吃酒,一边划拳,输得连雕金嵌玉的刀鞘都赔给了他,最后两个人一同长街纵马,大笑不止。
只是人心太善变。时隔多年,他已无法确认他那句“愿为您的刀”,是否还如初。
没想到,秦王府的暗室里,那人单膝跪地,腰佩长刀,恭恭敬敬地垂首:
“吾心如初。”
“愿为吾主利刃、愿为吾主宝刀。愿为吾主之眼、耳、刃、盾。”
“丹忱不改,此心昭昭。”
“此心昭昭”。
他那时性子已经更加凉薄多疑,手扣着圈椅的扶手,无可无不可地问:
“岁月暌违,何以你此心不改?”
那人抬起头来。多年不见,他稚气已退,轮廓锋利显豁,皮肉紧绷于骨骼之上,坚毅持重:
“多年前,国公世子欺凌我,是您向我伸出手,问我要不要报此仇。”
“世子欺凌我惯了,人人都瞧不起我。您皇孙之尊,却纡尊降贵,俯交微末。垂青之恩,自当赴汤蹈火相报。”
“但为吾主,万死不辞。”
那也是很多年前的事了。
自此以后,他潜入定王府中,做了常忠的副将。两人只有书信交集,再未见过一面。
再见他时,李玄白唯有惊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