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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软又撩,清冷学长竟是黏人猫妖(57)

作者:暮夜执霜 阅读记录

霍楷的事……

该从哪里说起呢?

辛云尘花了几分钟时间梳理好思路,然后,缓缓开口:

“我大二刚开学的时候遇到了霍楷。他主动和我打招呼,说自己是和我同专业的大四学长,观察我很长时间了,觉得和我很有缘分,想和我认识一下。

“见到霍楷第一面的时候,我一点都不喜欢他,不想和他打交道。

“但是霍楷说,他很喜欢我,他想做我的朋友。

“我当时……除了诸逍筱之外,没有其他朋友,所以答应了霍楷。”

程自奚听着听着,不自觉地把身体转了过来,在黑暗中与辛云尘对视。

辛云尘回忆着:

“起初,霍楷表现得很像个好人。他陪我吃饭,陪我学习,夸我是他见过最好看的人,右右是他见过最可爱的猫。

“可是有一天晚上,我和霍楷一起从图书馆回寝室的路上,霍楷突然抱住我,身上的味道变得特别难闻。

“我不喜欢,就挣脱了他,自己回了寝室。

“从那之后,霍楷就变了样子。

“他说我性格孤僻,说他一直在包容迁就我的冷淡,但我辜负了他的良苦用心。再后来,他说我这种人根本不配有朋友……”

“他放屁!”程自奚没忍住怒气,怒骂出声。

辛云尘笑了,轻轻点头:“嗯,他放屁。”

程自奚咬着牙愤恨地挤出声音:“当初见到他的时候,我就该把他的大牙揍飞!”

“不可以,斗殴要背处分的。”

辛云尘开了个玩笑,继续说:

“我越来越不喜欢霍楷,所以在大二结束前和他说,我不想和他继续当朋友了。

“他说我一定会后悔。

“大三——就是去年秋天,青岚刚入学,我带着青岚在校园里认路,结果撞上了霍楷。

“霍楷疯了一样,拽着青岚的衣领想要打架,被青岚揍了回去。霍楷指着青岚,说我朝秦暮楚,说我不识好歹,还说我把他甩了是因为早就找到下家了。

“我当时没听懂他在说什么,后来你提醒我,我才明白,他是把自己当作我的男朋友了。”

程自奚狠狠啐了一句:“渣男脸皮真厚。”

辛云尘附和着用力点头:

“脸皮真厚。

“霍楷因为这件事背了处分,没再惹事。青岚住在校外,我有实习不回学校,正好相安无事。

“结果今年开学的时候,霍楷又像苍蝇一样缠上我了。

“恰好,我遇到你了。”

第44章 想要成为恋人的“喜欢”

随着辛云尘的声音,程自奚又回忆起了第一次见到霍楷的场景。

看着文质彬彬的,结果是个人渣,还没轻没重地弄伤了辛云尘的手,说他是“斯文败类”都辱了这个词。

程自奚想到了什么,赶紧追问:

“霍楷后来还纠缠过你吗?”

辛云尘回忆了一下,说:“我和你的合照被人发到表白墙那天,霍楷给我发了消息。他说你是和他一样的坏人。”

“我才不——”

程自奚刚想反驳,又心虚地止住了声音。

某种程度上来说,霍楷确实没说错。

自己一开始确实是因为私心才留在辛云尘身边的。

确实不算堂堂正正的好人。

程自奚的话尴尬地僵在半路。

又被辛云尘接了过去:

“嗯,我知道你不是坏人,我说过,我看人的眼光很准的。”

寂静黑夜中,程自奚听到辛云尘很轻地笑了一声,说:

“霍楷看我的眼神很恶心,他说自己喜欢我,他说谎了,喜欢一个人的眼神肯定不是这样的。”

所以,喜欢一个人的眼神该是怎样的呢?

应该是纯粹的、明亮的、蕴藏着笑意和雀跃燃烧的火苗,蕴藏着一片璀璨星光。

夜色的遮掩中,辛云尘望向程自奚的眼底。

程自奚什么都看不清,只能凭借感觉摸索着摸到辛云尘的胳膊。

指尖一路向下,直到拉起辛云尘的手握在掌心,程自奚坚定地说:

“没事的,一个渣男没本事影响你的大好人生。咱们不听他放屁,你特别好,你会拥有好多好多真正的朋友。霍楷要是再来骚扰你,你就告诉我,我往他的门前倒豆油,给他饭里下泻药!”

辛云尘蓦然笑了,没头没尾地说:

“橙子,你的眼睛好漂亮。”

黑暗中,程自奚下意识睁大了眼睛,无数小星星雀跃地从他的眼眸中迸溅成绚烂星海。

辛云尘反握住程自奚的手,闭上了眼睛,轻声说:“睡吧。”

初夏的夜寂静温柔。

掌心传来辛云尘的体温,身边是辛云尘平缓的呼吸声。

云尘刚才那句话是什么意思?

怎么突然夸他的眼睛漂亮?

一整天的情绪过山车后,程自奚的脑子根本转不动了。

不舍得睡,可是眼皮越来越沉。

最后,程自奚只来得及在陷入睡梦之前,呢喃着和辛云尘道了一声晚安。

辛云尘小声回答。

他重新睁开眼,描摹着程自奚的五官。

程自奚睡着了,五官变得柔软,唇角还带着笑意,一定是做了个好梦。

心尖再次被猫薄荷拂过。

好奇妙的感觉。

这真的是出于友谊的情感吗?

可是面对青岚、面对诸逍筱,自己都不曾有过这种奇异的感受。

该去请教青岚和锦曜的。

想要成为恋人的那种“喜欢”,到底是什么感觉啊。

——^^——

凌晨一点半,晨园三栋520寝室。

“爹咪,我睡不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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