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倒吸了口气,冲进房里一看,原本还以为会在床上看到一个衣衫不整的女人,却发觉是一个小美人,正坐在椅子上翻阅一本杂志,一头秀发尤其惹人注目,听到声响抬起头来,对她们微微一笑:“我们又见面了。”
温怀光拿起白毛巾继续给她擦头发,敏敏目瞪口呆:“你,你是那个……”
公主对她眨了眨眼,又笑了:“是。”
莎莎去把门关上了,凝重道:“怀光,我们得谈谈。”
“你说。”
“她今年多大?”莎莎第一个问题居然是这个。
温怀光也不大确定,他们的年纪是要怎么算才好?四百多?那真的是老妖怪了。只听公主道:“十七。”
莎莎一听就崩溃了:“怀光你疯了!她还没成年!你知道这事情捅出去是多大的丑闻吗?人家会说你恋童癖!你会身败名裂的!”
“那就十八好了。”公主完全不在意,马上改口。
莎莎对她恶声恶气:“你会毁了怀光的你知不知道,你爸爸妈妈呢,你跟了怀光多久了?”
公主原本想说什么,但是一下子改变了想法,她扯了扯温怀光的袖子,默然不语,温怀光心如刀绞:“莎莎,不是她不能离开我,是我不能离开她。”
他说得斩钉截铁,让莎莎一口气喘不过来,差点气死:“怀光,你清醒一点儿,这不是在开玩笑。”
温怀光镇定下来:“莎莎,媒体永远都只是捕风捉影,而且就算知道了也无所谓,不仅仅是我一个人有女朋友吧。”
这也是大实话,圈子里男女朋友也多了去了,不过大家心知肚明不给记者知道罢了,只要瞒得好,永远都是大众情人,可是莎莎还是耿耿于怀:“她才十七岁,而且上次她害得你进了医院。”
“我十八岁。”公主笃定道,“没有人能查得出我的身份,如果问起你来,你矢口否认就是了,怕什么。”
温怀光也和她保证:“不会出事的,你放心。”
莎莎无言以对,最后只能搁下狠话:“如果出了事情,唯你是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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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第二天,片场上就有人发现多了一个姑娘,她在那里看温怀光的那份剧本,温怀光一向不和别人凑热闹,位置也多半在偏僻的角落里,倒也不引人注意,反倒是何曼曼看见了,有些好奇地走过去打招呼:“你好。”
她就抬起头来微微一笑:“你好。”语调和音色听起来都让人觉得很舒服。
何曼曼指了指旁边的位置:“不介意我坐下吧。”
“请便。”她低下头继续看剧本,因为不大熟悉简体字和排版的关系,看得非常慢。
何曼曼就问:“喜欢这个剧本吗?”
“很有意思。”公主笑了笑,这些宫廷斗争对他们来说是故事,对她来说,却是曾经发生过的一切,没有人比她更了解宫廷的黑暗了。
所以她对别的东西更感兴趣一点,比如说……IPAD,她学用过各种各样的科技产品,但是也都是走马观花,从来没有玩儿过游戏。
于是温怀光拍完一幕回来的时候,就看到她在玩儿——水果连连看。何曼曼坐在她旁边帮她一起戳,两个女孩子居然玩儿地兴高采烈。
“没过。”公主很惋惜。
何曼曼怂恿她:“再来一次。”
温怀光看了一会儿,觉得真是惨不忍睹——公主也就罢了,为什么何曼曼都能玩儿的那么烂!
他忍不住伸手戳掉两对就杵在眼前的水果,何曼曼吓了一跳,讪讪道:“你拍好了啊。”
温怀光点点头:“今天就到这里了。”公主还在那里奋斗消灭一对又一对,温怀光知道她不过关大概是不会罢休的,只得坐在她身边帮她一起戳。
“啊,过了。”公主抬起头来,这才发觉他回来了,“怀光。”
“嗯,带你去买衣服好不好?”他眉眼瞬间就柔和起来,“这套衣服穿着不合身吧。”
公主腰身极细,敏敏买的衣服是均码,看起来难免偏大了一些。秦香也刚刚拍完一段回来:“什么,要逛街,不如带上我们吧。”
何曼曼也点点头,莫蕊儿对此兴致最高,立刻赞成:“我去开车!”
“……”这是完全没有插嘴余地的温怀光。
28、公主殿下,请调教04
出了影视城,便是现代的高楼大厦,公主坐在窗边,一直专心致志看着这个世界上的一切,到了冬日,依旧有女孩子穿着短裙,露出雪白的一双大腿,公主看看她们,又看了看同样短裙长靴打扮的莫蕊儿,好奇道:“不冷吗?”
莫蕊儿顺着她的视线看了看:“不冷啊!”她对公主的打扮也很好奇,“冬天你还穿长裙?”
“穿不惯裤子。”公主皱皱眉,又问,“我们要去哪儿?”
“买衣服啊!”秦香朝她笑了笑,“对了,还没有问你的名字呢。”
公主想了想,用了个化名:“朱颜。”朱媺姝这个名字,从她出生开始其实就没有怎么用过,她的封号是平乐,后世则称她为昭仁,就连温怀光,从来也都只叫她公主。
大概是她年纪太小,何曼曼都忍不住问:“你多大了?”
“二九。”
秦香一听,不禁照照镜子:“十八岁,我一听都觉得自己老了。”算起她的灵魂年龄,那是真的已经四十奔五了,岁月不饶人啊。
这个城市同样也有奢侈品牌的女装店,如今的冬装一点儿都不臃肿,颜色鲜艳,绝对是银装素裹的世界里一抹亮色。
公主是第一次来店里买衣服,之前无论是在宫里还是在朱允炆那里,都是让人量了尺码订做,她慢慢看着,完全没有主意,倒是温怀光比较明白,挑了小码的上衣和长裙,买衣服也就罢了,最尴尬的是去买内衣,公主自己都不知道尺码,还是温怀光在她耳边低声说了之后,她才去问导购小姐买的。
时间一长,其他三个女孩子都看出来其中的不同,彼此对视一眼,就干脆当做没看到——温怀光不说,她们就当不知道好了。
莎莎真的是多虑,这两个怎么都说是古人,大庭广众之下,是万万做不成太过亲昵的举动的,若非有心又对温怀光有所了解,也是看不出他隐藏在其中的脉脉情意。
然而对于公主来说,最头疼的却是买鞋,她天生细足,比三寸金莲也大不了多少,根本买不到合适的尺码,最后只能去童鞋店,明代女子,即便是睡觉的时候也会穿上睡鞋,女子的一双脚不能被外人看见。
温怀光挑了一双柔软的平底鞋,蹲下来给她换,顺便遮挡住别人的视线:“合适吗?”
公主点点头。温怀光便道:“如果公主还是习惯穿绣鞋的话,以后只能去订做了。”
“我喜欢绣花鞋。”公主站起来走了两步,“这些鞋都不好看。”她还是喜欢绣着花鸟虫鱼的绣花鞋,小小的,可以直接当做艺术品来欣赏,而且走起路来袅袅娜娜的。
他们回到酒店的时候,周晔已经等了许久了,他主动帮秦香提了东西:“居然去逛街了啊,当心导演记你们旷工。”
秦香没好气地白了他一眼:“当然是请过假的。”周晔对她颇有意思,大家也都看出来了,因此都含笑着看他们打情骂俏。
周晔佯装吃惊:“哟,这还是大家口中的秦美人不?”秦香现在也有一批粉丝,她的容貌偏向妩媚大气那一类型的,非常上镜,整个人往镜头前一站,就是闪耀夺目的御姐形象,更不必说她演技精湛,又有一个四十多岁的灵魂,这使得她吸引了好一批小男生,把她奉为女神。
“在怀光面前,我哪里敢当美人两个字。”秦香轻哼了一声。
“爱妃,你该不会还在吃醋吧?”周晔已经带入戏里,瞪眼道,“我和大师清清白白。”
何曼曼和莫蕊儿低声八卦:“你猜秦姐对周晔有没有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