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鱼美妾超好孕,糙汉将军日日宠(59)
温婉点点头。
沈御:“阿贵曾经只是一个镖师,一年到头有大部分的时间都跟着商队走南闯北,他是家中独子,父母年迈,就等着他替家里开枝散叶。”
“他和同村的一位姑娘青梅竹马,本来两家已经过了明路,就等着来年开春,他押完镖挣钱回来,就能上门提亲。”
“一个深夜,漠北人杀进了村子里,杀光了全村的男人,还掳走了那个姑娘……”
说到这里,他突然停下,意味深长的看了温婉一眼。
“你还记得我跟你说过,被漠北人掳走的女人是什么下场吗?”
温婉思忖片刻,背脊便是一凉。
当初在山神庙,沈御本想了结了她,就是不想她落入漠北人的手里。
后来进了边城,她听那些在漠北人手里幸存下来的人说,漠北人把掳来的女人叫做“两脚羊”。
多么可怕的名字!
羊是豢养的牲畜,把女人当成豢养的牲畜来吃,简直是泯灭人性。
即便沈御是沙场上走下来的大将,已经习惯了战场上的血腥,但每每提起漠北人吃两脚羊这件事,他都几欲作呕。
“阿贵押镖回来的时候,在村子里找到了一口大铁锅,锅里还一条煮得泛白的腿,那腿脖子上,有那个姑娘的蝴蝶胎记。”
闻言,温婉倒吸一口凉气,随即捂着嘴红了眼眶。
她不敢去想,背井离乡赚钱养家糊口的男人,回到家中发现父母惨死,爱人沦为敌人的食物,会是怎样的崩溃。
沈御叹道:“阿贵一个人骑着马追了一百里路,才追上了那队漠北人。”
温婉哽咽,“他一个人去的?”
“嗯。”沈御应了一声,“他一个人杀进漠北人的队伍里,抱着必死的决心,杀一个不亏,杀两个就算赚,杀三个,就此生无憾了!”
温婉是真的没想到,瘦胳膊瘦腿的阿贵,居然有如此经历。
沈御继续说:“也算他命不该绝,我们边城守军赶到的时候,刚好从漠北人刀下抢回了他一条命。”
说完之后,他抬眸,对上温婉的视线,郑重的问:
“所以,你现在知道他杀了很多人,你会害怕吗?”
害怕吗?
一个有血有肉,将生死置之度外之外的铁血男儿,会让人害怕吗?
温婉摇了摇头。
沈御扬了扬唇角,抬手在她头上摸了摸,笑道:“现在放心了吧,这下应该不会再把菜烧糊了?”
他居然猜到她是心神不宁才把菜烧糊的?
温婉拍开他的爪子,奶凶奶凶的说:“那纯粹是个意外,下次我非得做个满汉全席让你开开眼界。”
沈御温和的笑,“行,那我等着。”
温婉:“……”好像被他骗走一顿饭?
她又想起一个问题。
“对了,阿贵这么厉害的人,怎么甘愿做你的一个小厮呢?也太大材小用了吧?”
第52章 将军的外室
些许微风吹过,明明是个小小的桂花树,却依旧能让空气里都充满了甜香。
阿贵也是如此,不过是平凡人中的一个,如果不是那场漠北人的屠杀,他兴许已经娶妻生子,过着平淡而满足的生活。
只可惜……
沈御犹豫了一下,没有回答温婉,只说:“这个问题,你应该去问他本人。”
*
温恩洗完碗出来之后,就见温婉一个人坐在桂花树下发呆。
沈御不在,他紧蹙的眉头才缓缓松开。
“姐姐。”温恩在她身旁坐下。
温婉视线落在天边,也不知道想到了什么,她突然说:“恩恩,我们以后对阿贵好一点儿吧。”
温恩不明所以,露出茫然的表情。
“阿贵这小子,过得挺苦的。”温婉抿唇又道:“更何况,他今天还救了我的命。”
温恩闻言,先是一惊,然后便郑重点头。
“我听姐姐的,那我以后对他好一点儿。”
那时候,阿贵哪里想到,正是这看似闲聊的对话,在关键时刻竟然保住了他的命。
温婉拍拍屁股下的灰尘站起身,“今天晚上我们出去大吃一顿吧,我请客!叫上阿贵,我得好好感谢我的救命恩人!”
“好。”
温恩跟着站起身,乖乖的跟在温婉身后。
温婉边走边念叨:“顺便再给你和阿贵买几身衣裳去,你们这个年纪,就该好好拾掇一番,万一有哪个小娘子瞧上你们了,那不就能脱单了嘛。”
温恩听着,眸光暗了暗,却什么也没说。
不过,让温婉没想到的是,她随口一说,还真有小娘子找上门来了。
上门来的小娘子是住在隔壁街的,家里开了一家馒头铺子,许是温恩前几天去买馒头的时候,人小娘子就瞧上他了。
边城的确是民风开化,这姑娘提着一篮子馒头上门来,说是亲手做的,要送给温恩吃。
温恩当时脸都绿了,直接将馒头扔出去,还把小姑娘赶出院子。
小娘子委屈得捂脸直哭,温婉又是赔礼,又是道歉的,才把人哄住。
等小姑娘走了以后,温婉才狠狠地教育了他一顿。
哪有这么对待娇滴滴的女孩子的?
温恩平时很听她的话,也不知道哪根筋犯了,就这件事上,完全不给她任何交流的空间。
于是乎,两人像是在赌气,好几天没怎么说话。
*
一场秋雨过后,边城的气温降得厉害,原本就没多少花朵的小桂花树,彻底变成了光秃秃的树桠子。
人生苦短,何必为无关紧要的事过于烦心。
温婉好歹虚长温恩几岁,犹豫了一下,还是决定拿出做姐姐的气度来,想办法缓和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