嘘!疯批宿主又在偷吻他的神明(680)
因为余老夫人喜欢茉莉,所以这儿种了一大片,此时开得正盛,夜风一吹,香气馥郁,沁人心脾。
沈还靠在椅背上,慢慢合起了眼。
陆随安也没说话,静静欣赏夏夜的风光。
穿过茉莉花丛,后面更是百花争艳。
什么月季、玫瑰、栀子、蔷薇……美的更有千秋。
路边还修了供人歇脚的长椅,陆随安便推着沈还过去。
出门前他拿了包纸巾,这会儿正好派上用场。
他抽出两张展开铺在座椅上,这才坐下来。
沈还则坐在长椅边。
安静地吹了会儿晚风,陆随安跷起腿,忽然问:“今晚的菜是你让厨房做的?”
沈还一愣,扭过头想看看他的表情,对方却没看他。
地灯的光从另一侧打来,凝在陆随安的发丝眼睫,唯独没落进他眼里。
沈还看不真切,也没有读心术,沉默两秒便开始啪啪打字。
人机:“是,我猜你应该爱吃这些。”
陆随安挑眉:“怎么猜的?”
沈还:【当然是看出来的,但这样说显的我像个变态痴汉。】
111:【这难道不是事实吗?】
飞星:【这难道不是事实吗?】
沈还:【爬。】
斟酌了一下措辞,人机:“观察。”
好一个观察。
陆随安几不可闻地哼笑一声。
“我们才认识几天,你就观察的这么细致?”
他偏过头,意味深长地睨了沈还一眼。
【啊!这个眼神!我不行了,我的眼泪又要流出来了。】
沈还呆呆地看着,半天没吱声。
陆随安:“……”
果然痴汉还是那个痴汉,没有一丝丝改变。
他抬手在沈还面前打个响指,审视地盯着他的眼睛,“你在想什么?”
【想亲,嘻嘻~】
沈还眼神立刻清澈起来,摇摇头。
陆随安:“。”
人机:“看你平时经常夹哪个菜就知道了,不难。而且我们口味比较相近,所以我干脆让厨房都准备你爱吃的,两全其美。”
“是吗?”
陆随安收回视线,看向一望无际的星河,神情有一瞬的落寞,再次安静下来。
原来记住一个人的口味是这么简单的事么?
可在沈还之前,却从没人做到。
包括他的父母。
一般人家都会比较疼爱小儿子,像沈老爷子对沈还那样。
可他们家却截然相反。
他爸妈最疼爱的是他大哥陆永。
因为陆永是在陆家最稳定、他们最相爱的时候来到这个世界的。
他不费吹灰之力就得到了陆家所有人的宠爱。
没过几年,妈妈又怀孕了。
这个时候他们夫妻俩的感情出了一点问题,却因为这个孩子重归于好。
所以二儿子在他们眼里也是不一样的。
然而出现裂痕的镜子,勉强拼起来也不会恢复如初,裂痕始终都在,轻轻一碰便会彻底破碎。
没两年,他爸妈的感情彻底破裂,偏偏又怀上了三胎,也就是他。
因为他,所有人都劝妈妈忍忍,忍忍就过去了。
所以两人没有离婚。
他顺利出生,却不受爸妈待见,从小就被扔给月嫂和保姆照顾。
小时候月嫂还会记他的口味,后来他长大了,月嫂辞职,保姆也换了一批,就再没人记得他的喜好。
毫无疑问,他爸妈也是爱他的,只是他们心里装的人太多,他只占了很小很小的一个角落。
小到可有可无,小到随时可以被抛弃。
眼睛被风吹的有些干涩,陆随安用力眨了眨,合上眼帘深吸一口气又徐徐吐出。
等再睁眼的时候,视线里忽然多了朵鲜嫩的粉玫瑰。
他愣了下,僵硬地转过头。
月光下,沈还笑意温柔,冲他眨了眨眼,一手拿着花一手拿着手机。
人机:“喜欢这儿我们白天再来好不好?我感觉有蚊子咬我脚趾头。”
初夏夜里还是有些凉,所以出门的时候陆随安让人给沈还拿了件薄薄的长袖开衫。
因为久坐不动,沈还的下半身温度比较低,所以一直穿的长裤。
此时他露在外面的除了头和手,就剩穿凉拖的脚了。
相比动来动去的手指,脚趾确实更得蚊子青睐。
陆随安低头,沈还还特意翘起白净的大脚趾给他看,顶端确实红了一片。
“……”
他刚泛起的苦涩忧愁瞬间散的一干二净。
掐了掐眉心,他哭笑不得道:“看见了,放下吧。”
大脚趾立刻听话地落了回去。
人机:“花呢?”
陆随安抬眸,深深地看他一眼。
沈还不闪不避与他对视,没露出任何异样情绪。
没有同情,没有心疼,平静如一泓秋水,干净地倒映着两个小小的他。
心头怦然,陆随安垂下眼帘,接过那朵玫瑰轻轻嗅闻。
“香。”
【恭喜宿主,任务目标好感度加10,目前总好感度:50,再接再厉哦~】
沈还便灿烂地笑了起来。
【喜欢就好,虽然不知道你经历过什么,但我希望你以后的每一天都开开心心的。】
【当然,要是能和我说说就更好了。】
【我的怀抱永远为安安敞开。】
【哎?如果我说我冷,他会抱抱我么?】
沈还跃跃欲试。
陆随安:“……”
他把扎起来的头发拨到身前,顺手把花插进去,起身冷冷瞥他一眼。
“再傻笑我就把你扔这儿,让蚊子把你剩下的九个脚趾头都咬一遍。”
沈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