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民国,我写报纸直播凶案(44)
【她穿着那双不合脚的鞋子在尸体身边踩了几圈,恍惚间她才发觉,原来小脚穿大鞋是这样奇妙的感觉。鞋子很不合适,但也勉强能走。】
【她总算放下心来,避着月光悄悄离开。她以为,只要避开了月亮,就没有人能够发现她了。】
【殊不知,瘦弱的脚掌并不能填满宽大的旧鞋,踩在地上的鞋印模模糊糊,前轻后重……】
顾韵芷洋洋洒洒写了不少,虽说已经得到沈砚的首肯,但她还是在发报前联系了报童,把第一份还带着温热的报纸送去了警察厅。
主要她昨晚先是被解剖过的尸体吓到,又是深夜精神不济,就忘记提“小脚穿大鞋”这个证据点了。
她和沈砚去案发现场时,顾韵芷就注意到了这一点。
顾韵芷一早奋笔疾书,这会儿人有些饿,便和准备偷懒的朱佳佳一块去路边买东西吃。
这会儿《拾光报》也发了有一阵,街头巷尾沸沸扬扬都在谈论《血色木雕案》这件事。
走到摊子前,顾韵芷叫老板帮她称几个苹果。
老板旁边还站着卖红薯的婶子,那婶子也攥着份报纸,神情得意道:“嘿呦喂!我们早上还讨论过凶手的杀人方法,没想到,报纸这么快就登出来了!”
苹果摊老板投去一眼,表情里带着几分难以置信:“你们?谁呀?”
婶子哼哼两声:“我和我们邻居王老太太!怎么的,你不信?”
苹果摊老板猛摇了摇头:“信不了。”
婶子白他一眼,又在弄堂口这环视一圈,看到个卖炒瓜子的大爷正低头挑瓜子,就又高高兴兴找他讨论去了。
顾韵芷抱着一纸袋苹果往回走,朱佳佳走她身边小声道:“顾编,你这马上要成名人啦!”
顾韵芷失笑:“可别,我并不想暴露笔名。”
朱佳佳不理解:“为什么?让大家伙都知道知道,我们祈念是报社里最美最厉害的女编辑不好吗?”
顾韵芷没说话。
朱佳佳说完也觉出些不对劲来,随即后怕道:“我可真是傻了,你写的这可是凶杀案,万一叫那凶手给盯上了……”
“韵芷。”她担忧道:“要不咱们还是不写了吧?”
顾韵芷笑着看她:“你不想咱们报社早日晋升主流行列了?”
朱佳佳马上道:“当然想。”
顾韵芷:“放心吧,我不会有事的。”
“而且,我真的很想知道她是谁。”
以及,她到底有什么故事,又何至于要走到杀人这一步田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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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杜娟的公寓是沈昭亲自为她选的,阳光充足,每每上午,日头总能将这间装修华丽的公寓照的通亮。
女子起身洗漱,不忍浪费了这份明亮,连披散的长发都来不及收拾,就从床头衣柜下取出了一只木盒。
那木盒晃起来“哗啦哗啦”,像是里面装着什么东西。
陈杜娟不化妆时看着就少了几分媚气,她搬着小凳坐到日头底下,打开木盒,伸手将里面还没刻完的木头给取出来。
跟着,她熟练的缠上手指,拿起锉刀,继续在木头上雕琢起来。
丑丑的木头并不引人注目,可却在她手下慢慢变得鲜活。
一个上午过去,女人捧着那朵栩栩如生地海棠花看了又看,嘴角溢满笑容,随后,她又将木雕花放入了盒中。
第26章
沈砚难得回一趟家,进门就遇上要出门办事的沈傲海。
周淑兰正站在沈傲海身边帮他整理袖口,沈太太长了一张瞧着很有福气的圆脸儿,她的眼似月牙,笑起来看着就更有福了。
不过奇怪的是,她生的三个儿子各个都不是圆脸,反而都如沈傲海那般棱骨分明。
周淑兰人温和,说话也是慢声细语,不过骨子里也有股倔强。沈傲海常说,这几个儿子最像她性子的就是阿砚,温柔不像,但倔劲儿随了个十成十。
沈公馆地处繁华的南京路,那句“飞楼百丈凌霄汉,车水马如龙*”便是用来形容它的。
远远望去,中西合璧的公馆极尽奢华,庭院、花园,私密性极强的院墙高高垒起,藏着的院落内,是美如城堡的一幅画卷。
沈砚自玄关进来,绕过影壁,正对着的便是一间四四方方的客厅。
客厅内新换的壁炉漆了灰金,只是这个时节暂时用不到壁炉,所以权当个摆设供人观赏。
他一路往上,只浅浅跟沈傲海和周淑兰打了个招呼。
沈家夫妇都知道老三性子冷,与沈昭和沈以比起来,沈砚话少的可怜,几乎到了惜字如金的地步。
沈傲海回头扫量一眼消失在楼梯口的沈砚,旁边周淑兰则流露出满脸的心疼:“小砚好几日没回来了,人也瘦了一圈,警察厅的工作这样辛苦,我真怕他吃不消。”
沈傲海鼻腔哼出一声,表情也是一如既往地严肃:“他不就喜欢吃苦头么?你不要管。”
周淑兰不赞同的看他一眼,沈傲海却站在原地迟迟没动。
跟着沈砚后边回来的沈昭染了一身的酒气,沈昭出来进去皆有打手跟随,沈傲海一瞧见他就头疼,甚至不愿和他多讲一个字。
周淑兰向来溺爱孩子,看到他后,忙走过去用帕子擦了下沈昭的脸:“你瞧瞧这刚几时,怎的就喝上酒了?”
沈昭躲了两下,像是不愿母亲还把他当成少时那般。
“没喝多少。”
沈昭应道。
周淑兰松了手,回头又跟沈傲海说:“那你今儿还去不?小砚回来了,不然叫他到书房陪你说说话?”
沈傲海听了脸色更冷,扭了下头:“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