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月光”保命日常(191)
到时候鸡舍里的鸡全跑光了,柳树肯定会因此亏一大笔钱。
想得很好,结果没算到天太冷了,鸡都窝在窝里头一个都没跑。
然后人还这么快就被抓住了,好在他们之前就有商量过遇到这事要怎么办。
被县令抓了以后,他们没有慌张,反而主张想要告柳树,告他一个农户居然行商贾之事,这可是大罪,按律官府能没收他的全部财产。
这个时候的律法是在那边告的状,就在哪边审理案件。
所以一群其他县的人告了柳县的柳树,然后在铁县对簿公堂。
能做屠夫的基本上都膀大腰圆的,这回抓到的屠夫又不少,几个人一起站在堂下,差点把站边上的衙役们也给挤走。
现在边上的柳树在这样的衬托下,显得格外弱小可怜。
铁县县令咳嗽了一下,试图让自己保持客观的态度,“堂下众人状告何事?”
几个屠夫互相看了看,最后派了说话最利索的一个站了出来,“禀大人,我们想告柳县柳家村柳树以农户的身份行商贾之事。”
“根据我朝律令,商户每年需缴纳市税,但是柳树此人卑鄙无耻,借着农户的身份在柳家村行商贾之事。”
“他卖的那些鸡一分钱的税都没交过,按照律法,应当没收他的所有财产。”
说完他还瞥了柳树一眼,明摆着自己不好过也要让他不好过的意思,也不知道是谁给他们的底气。
柳树还真不知道这条律法,他在卖鸡的时候也咨询过钱游商等人,按照如今的规定,柳树只是养鸡卖自己养的鸡算不上商户。
商户的定义是像钱游商一类的不自己生产,收购别人产出的东西再转手卖出去的,才算商户。
知道这个以后,他就没再担心过这事了。
铁县县令当然也熟知律令,“你们说柳树行商贾之事,可有什么依据?”
“据本官所知,还有其他农户养鸡卖鸡,难道所有卖鸡的农户都在行商贾之事?”
“根据本朝律令,只有买卖他人成果的行为才是行商,农户可以自养自卖。”
几个屠夫被问到说不出话了,倒不是他们被问害怕了,而是教他们这么告柳树的人只教到这里,后面就没说了。
当时那人可是和他们保证了这么说可行,因为对方读书人的身份,屠夫们毫不犹豫的相信了他。
结果现在县令不吃这套。
几个人对看了好久,最后畏畏缩缩的问,“县令大人,那我们能不告了吗?”
“耽误了本官这么半天时间,你说不告了?要是查出来诬告你们罪加一等。”
告也不行,不告也不行。
这下好了,早知道不信那什么读书人了,要不是因为相信柳树能被没收财产,有这时间他们跑别的县里说不定还不会被抓。
几个人瞬间内讧了起来,开始互相埋怨。
吵吵闹闹的,已经完全忘记自己是在公堂之上了。
铁县县令拍了好几下惊堂木才把局面控制住,“肃静!你们到底还告不告?”
“回禀大人,他们告!”
一个读书人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在了公堂之上,因为考过了举人之后见县令就不用下跪了。
读书人只是简单行了个礼,然后走向了屠夫们那边,“我是他们的讼师,大人有什么问题都可以问我。”
县令:“好,那你就先回答我刚刚的那个问题。”
读书人:“虽说农户确实可以自养自卖,但是皇上曾经说过希望农户还是以耕种为主,养殖牲畜不可超过一定数目。”
县令和柳树都有点听懵了,我们在说律令条例,你在这和说我皇上说过的话?
好吧,在古代皇上说的话还真比法律条例管用。
但是这话,也没法证实啊。
读书人:“大人可以向陛下求证。”
县令:“你要是以为我会不敢向陛下求证,所以按照你的说法判这个案子,那你就打错了算盘。”
“岂敢,在下相信大人一定会做出最公正的判决。”
“此案延后审理,等本官先去求得实证。”
“退堂!”
因为出现了意外情况,这个案子一时半会还真没法解决。
柳树出了衙门,就看到那个穿着贵气的读书人在等着自己。
还没等他开口,那人先说话了,“我一定会把先生从你手上救出来。”
等等,什么先生?救什么?
第111章 鸡同鸭讲
柳树想来想去, 只能想到李先生。
但是现在过年,李先生早就回家过年了,还没回村, 他想找人也找不到。
为了避免落人口舌,他没有去咨询铁县县令,而是去拜访了柳县县令。
柳县县令判案经验也算是丰富了,却也还是被那句“皇上说过”的话给绊住了。
反正可以确定,这个读书人肯定来自京城,而且来头不小,他爹肯定是当官的。
“这事可有些麻烦了, 按律法来说你肯定是没有问题的,最后肯定也是按律法判。”
要是皇上随口一言都能被拿出去当成判案的依据, 那这天下岂不是要大乱了。
但是这里头毕竟涉及到了陛下,这事肯定就要向上请示,这样一层层上报, 一次次提审柳树, 就很折腾人了。
这也是县令说麻烦的地方。
而且很奇怪的事, 那人怎么能肯定陛下说过这话,并且还记得呢?他有时候都不记得自己之前说过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