薄雾游戏,神明和祂的疯犬(29)
一道沉重的金属破风声,从他后侧方猛然砸来!
露台的铁制靠椅狠狠落在闫烬身上,砸的他连连后退,跌坐在地,酒杯碎裂一地。
那一刻,宋琛才算真正看清。
真正的闫默,不知何时已经站在了他的身后。
而刚才那种[脸重叠]的错觉,不是幻觉,而是因为闫默一直都在,只是因为他醉意蒙眼,将两人混为一体,直到此刻血肉飞溅,怒意爆发,才将真实撕开。
闫默此刻脸色阴沉,眉眼之间戾气逼人,他扔下椅子,俯视闫烬,语气冰冷:
“你在说一句,试试下一个打断你哪里?”
闫烬一看见他出现,脸色瞬间惨白,吓得浑身抖如筛糠。
方才那一下椅背打的他腰骨生疼,肋骨都断了几根,如今连声音都带着颤:“表哥,对不起,我酒喝多了,说了点胡话……你别当真!我再也不敢了……”
闫默眸光冰冷,步步逼近。
他看着闫烬的狼狈模样,唇角勾起一抹凉意,嗓音低哑压迫:
“你最好记住今晚你说过的话,我听过一次,不介意你再说一次,但你未必还有命说第三次。”
他转身欲走,又停下脚步,淡淡甩下句:“滚!不然我不介意把你剁了扔出去!”
闫烬哆嗦着,连滚带爬从地上站起来,踉踉跄跄往外跑去,连鞋子都跑丢了一只。
露台重新归于死寂。
闫默站在原地,指节因用力攥拳而泛白,胸口起伏不定,像是勉强压下来点什么。
他闭了闭眼,嗓音低沉暗哑:“你喝酒了?”
第40章 吻他
“喝了点。”
宋琛语气清淡,像是在说一件无关紧要的小事,他举起手中的酒杯,朝闫默晃了晃,杯中液体折射着微光。
闫默脸色一变,几乎下意识箭步冲了过去,将他手中的酒杯夺下。
“这是什么?”他声音发紧,近乎质问。
在闫默的记忆里,他和宋琛认识十几年,宋琛一向极少碰酒。
他不是不能喝酒,只是他这个人向来清醒克制,酒对于他来说,不是放松,不是享受,而是一种近乎失控的发泄,只要在极少数、极度难熬的时刻,他才会破例抿上一口。
上一次,是宋母试图自杀,好在被人发现的早,救了回来。
那晚,宋琛坐在走廊尽头,眼睛一动不动的盯着宋母手腕上那道深疤,像是被困在了无声的黑洞里,连句话都说不出来。
他被闫默带回家,把闫默珍藏多年的陈酿翻了出来,连杯子都没拿,仰头灌了个干净。
那是闫默第一次见他喝醉,也第一次发现:原来有人连崩溃都能这么安静。
再就是,宋琛刚进医院不久的时候,第一次主刀急救病人。
最终病人死在了手术台上,并非是他的过失,却是他亲手盖上的白布。
那天他独自一人,坐在办公室的角落里,手里握着一瓶酒,指节泛白。
所以现在呢?是什么日子。
是宋希正式被闫家人接纳的宴会场合,灯光明亮,众人觥筹交错,欢声笑语,其乐融融,宋琛却突然破了戒,喝起了酒。
闫默想不明白,今天到底是因为什么,值得宋琛这么难过。
宋希不是他亲手送到他身边的吗?
他唯一能想到的解释就是:沈昱今天出发前往任务区域了,带着伤,义无反顾,可能在也回不来了。
所以……是因为沈昱吗?
让他这么难过,他就这么重要吗?
因为担心他?不舍得他?怕他出事?还是……心疼他?
闫默的心里猛地一紧,像是被一根生锈的铁丝,从胸口一寸寸割开,血肉模糊。
如果真的只是朋友,宋琛又怎么会为了他破戒?又怎会为了他饮酒?
他自认为很了解宋琛,从小青梅竹马一起长大,可是现在发现……又不了解了……
仅仅一个可能,就足以将闫默的理智撕碎。
他痛!且无力。
而宋琛,也在这一刻愣住了。
他其实没有认真思考这个问题。
为什么会喝酒?明明早就已经放下,早就决定退出,为什么到了今天,还是忍不住。
他低头,恍然意识到。
关于他和闫默,今夜才是最终的句号。
哪怕是他主动提出的换嫁,哪怕表面上平静的无懈可击,但在很多人眼里,他仍是那个与闫家订下婚约、与闫默牵扯多年的人。
而宋希,这个突然冒出来的私生子,虽然逐步登场,却仍未彻底顶替他的位置。
可今天不同。
今晚的宴会里,是闫家第一次在权贵圈层中,公开认定那个Omega为新任儿媳。
宋琛这个[前任Beta],终于在众目睽睽之下,被彻底抹杀。
就像一页被撕去的草稿,被踩碎、碾进泥土里,不值一提。
关于他和闫默的过去,关于他们共同走过的十几年,就在这一刻,被按下了终止键。
所有未说出口的爱与遗憾,所有曾经的炽热与守候,从今晚开始,都该就此打住。
宋琛愣神的这段时间里,闫默始终盯着他,不发一言。
昏暗的灯光下,宋琛眼角泛红,方才剧烈咳嗽留下的痕迹,还未彻底散去,唇瓣湿润发亮,衬得整张脸格外诱人,像是无声的引火线。
长久的沉默并没有得到回答,闫默愈发坚定内心的想法。
这种想法将他折磨得快要发疯,几乎是下意识的行为。
他一把将手中的酒杯甩在地上,玻璃砸地的沉响,在静谧中格外的刺耳。
下一刻,他猛地解开罩在脸上的止咬器,步伐凌厉而坚决的逼近,低头,毫无预兆的吻住那片湿软的唇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