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的小狼狗[娱乐圈](583)+番外
至少,远胜她那些嫁给商户或者农家子的姐姐们许多。
婚后的日子算不上恩爱缠绵,却也相敬如宾。
原主性子沉静,甚至有些木讷,林文彦虽不算热情,倒也维持着表面的平和。
夫妻俩就在清宁县城安顿下来,一个主内一个主外,到继续把日子过了起来。
原主本以为这样不温不火的日子会一直持续下去,却没想,县令夫人的日子她也过的并不久。
起因是林文彦一次寻常的巡视,却意外带回了一个女子。
一个......活泼娇俏,会撒娇会伏低做小的女子。
原主第一眼看到对方的时候,就有一种终于来了的感觉。
毕竟她跟林文彦的关系算不得亲密无间,对方想要纳妾也是应有之理。
但万万没想到啊!
是原主的想法太龌龊了。
对,这就是林文彦的原话。
人家说了,是一次意外他被文月瑶救了,为了感激对方才邀请对方到府内小住。
两个人发乎于情、止乎于礼,君子之交淡如水,一点都没有其他想法。
好好好,是原主思想肮脏了。
见多了自家混乱的妻妾之争,原主敢把头拧下来说两个人有个P的淡如水。
但她不能这么做。
在以前林文彦需要原主嫁妆的时候,是林文彦有求于她,那个时候的林文彦是翩翩公子、是温柔知礼的好夫君;
但等两个人到了任上,远离苏家人范围后,林文彦虽然对外人还是那副彬彬有礼的样子,但在面对原主的时候,却是强硬了许多。
听话听音,家学渊源之下,原主也就知道在两个人的关系里,她该扮演什么样的角色。
既然两个人要装糊涂,她也就尊重了。
反正她是林家上了族谱的媳妇,更是受了朝廷敕命的孺人,没有人能动摇她的地位。
原主不惧后宅阴司,也不怕跟文月瑶斗上一斗。
但偏偏,两个人根本不给她发挥的机会。
在两人经历好大一番的偶像剧波折,以及原主不知道时候的生死磨难的时候,两个人终于舍得表明心意了。
月瑶我见犹怜,娇俏美丽,且全身心的依赖林文彦。
虽然来历成迷但家资颇丰啊,与之相比,原主就是那个木讷不讨喜,以家世家资压人的恶毒原配了。
这样的人,怎么配活在世上呢?
一场普普通通的风寒之后,原主再也没起来过。
直到死后,原主才知道,月瑶不是来历成谜的孤女,而是兔妖!
清宁靠近十万大山,多的是修炼的老妖。
本来跟人类世界井水不犯河水的,但抵不住一些修为浅薄脑容量更为浅薄的妖精好奇凡尘世界。
好奇也就罢了,顶多走走看看。
但有些妖可不满足于此。
有的想要抓人类去修炼,有的想要跟人类谈恋爱。
也不知道跟食物谈恋爱的是不是有什么大病。
但月瑶,就是那个好奇爱情的可爱迷糊小兔妖。
第一次走出十万大山的她禁言浅薄,误中了猎人的陷阱,伤了自己不说,还因为对方身上的血煞之气,隔老远就被冲的变回了原型。
当然,有所收获的猎人是嫌弃一只小兔子吃不饱的。
但没关系,这个时候我们的男主出现了。
平常吃鸡吃鸭、吃牛吃羊更吃兔脑壳的林文彦突然出现了,突然有爱心了。
甚至高价从猎人手里买回了兔子样子的月瑶,给对方精心包扎后再放了对方,顺道还细心叮嘱对方不要再粗心了。
啧啧啧,这一套流程下来谁不沦陷?
反正月瑶沦陷了。
隔天伤好后就略施小计“救”了林文彦,两个人顺利的勾搭在了一起。
如此,原主也觉得自己输得不冤。
毕竟,跟同类倒是可以斗一斗,跟妖怎么斗?
她既不是和尚道士也不是法力高深的修士,除了死外,原主也实在是想不出第二条处理。
特别是,她遇到的还是两个敢做不敢当,当了还要好名声好牌坊的垃圾。
当然,原主承认自己该输不代表她心服口服了。
到底她跟林文彦的婚姻是一场交易,既然是交易为什么不履行呢?
既没有帮扶她的家族又耗尽了她的嫁妆,完了还一副受了天大冤枉的样子表示苏家人是强人所难,将既要又要演绎了遍。
贱的慌!
狼心狗肺的垃圾玩意儿!
......
苏禾简单梳洗后,换上了刚才春桃拿过来的衣服。
一身湖蓝色的细布襦裙,长发松松挽成一个堕马髻,上面只簪了支素银梅花簪。
镜中的女子眉眼清秀,肤色是江南女子特有的白皙,只是唇色偏淡,添了几分疏离感。
恩不错,自己的手艺还是没丢的。
给自己点了个赞的苏禾继续向莲子羹进攻,抛开其他不谈,这饭是真的香啊!
春桃在一旁候着,见她吃完便要上前收拾,却被苏禾抬手止住。
“方才点的那些菜,改到晚膳吧。”苏禾用餐巾擦了擦唇角,语气平淡,“我午后出去一趟,不用安排人跟着。”
春桃手一顿,下意识想劝:“夫人,外头日头正盛,要不……”
“无妨。”苏禾打断她,指尖敲了敲桌面,“宅子里的人都懂规矩,不必多言。”
这话虽轻,却带着不容置喙的笃定。
毕竟现在的原主跟林文彦还没撕破脸皮,她还是这清宁县的县令夫人;
更不必说,这里的人也都是原主出钱养着的,这么点话语权都没有的话,原主也就太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