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女同图鉴(176)
这时候,宋乔总会站在牦牛背上,望着山坡上的牛羊,望着远处的山。
当暴风雪来临时,天地失色,只剩下一片白。
这种时候就不用放牧了,需要消耗春夏囤积的干草。宋乔会挑选一只看得顺眼的羊,拉出窝棚,手起刀落。
宋乔的刀很快。
师出阿姆。
阿姆的刀,是阿姆的阿姆教的。阿姆的阿姆的刀,是阿姆的阿姆的阿姆教的。往上不知道有多少个阿姆。
宋乔知道,自己刀是最快的。
割喉放血,剥皮开膛,切割切块。等一切做好,宋乔开始烤肉时,肉还是热的,甚至能看到肉块微微跳动的痕迹。
阿姆说,那是羊的魂魄还没有完全离开。
宋乔才不管这个,羊就是给人吃的。羊存在的意义,就是被她吃掉。
滋滋冒油的烤羊肉,让几条大狗流哈喇子。
宋乔割下看不顺眼的肉,丢到半空,立刻有狗跳起来,叼住那块肉。
狗被烫得嗷嗷叫,偏偏又不舍得松口。
阿姆说,烫了就要松开。狗是狗,人是人。人与狗最不同的是,人可以从先祖那里吸收经验。
宋乔将烤好的肉递给阿姆,连带着还有自己煮的奶茶。
宋乔不太会给牛羊挤奶,所以她的奶茶,永远是茶多奶少。宋乔只擅长杀羊杀牛。
顿珠一开始不习惯这种稀薄的奶茶,时间久了也就习惯了。
“杀了几只羊?”
“一只。”
“再杀几只,天气越来越冷,多杀一些就不用出门了。”
以前从来都是一只一只杀的,宋乔不知道为什么这次不同了,不过她的刀很快。
宋乔用一天时间杀了十二只羊,一头牦牛。晚上睡觉,连脱衣服的力气都没了。
杀羊宰牛,剥皮,分肉。这是个力气活,也是个技术活。
与杀狼不一样,杀狼不为吃肉,不考虑放血问题。杀羊宰牛,用的力气总归要多一些。
宋乔见阿姆已经睡着了,干脆躺在狗窝睡觉。她已经长大了,狗窝对她而言有点短,脚会伸出去,于是她把一条狗踹出去,脚放在狗肚子上,暖和!暖和极了。
狗子哼哼唧唧,不敢反对。
宋乔没有发现,如今这些狗对自己的畏惧,远胜于对阿姆的畏惧。
她每一次杀生,这些狗都在。在这些狗眼里,宋乔才是老大,阿姆是老二,头犬不过是老三。
老大会带它们狩猎,会给它们分肉。狗的等级秩序里,强者为尊。
时间一点点过去,漫长的冬天里宋乔已经杀了很多牛羊。她都有点心疼了。
阿姆让她继续,多杀一些,再多杀一些。把狗喂得饱饱的,自己也吃的饱饱的。
后来,顿珠死在大雪消融的时候。
临死前,顿珠拒绝按照这里的习俗天葬,拒绝水葬。
“把我烧了,我回不了中原。我的骨头可以回去。”
顿珠要求宋乔翻出一个箱子,箱子里有很多小罐子。
“这些是我阿姆,我阿姆的阿姆,很多个阿姆的阿姆的骨灰。最早的阿姆从中原来。你要把这个骨灰带去中原。路很远,但只要一直走,就能到。”
这是阿姆的遗言。
于是宋乔将牛羊卖给了路过的商队,之前的商队隔一年来一次,宋乔没机会见到以前那个商队了。
宋乔骑着已经长大的马,带着七条肥硕的大狗,背上行囊,带着她看不懂的信。
出发。
此一去,路迢迢。
这是阿姆给她的目标,阿姆要求的,她都能做到。
第134章
宋乔出发了。
从此以后,不会再有人唤她宋乔安安。
这一年,她十三岁。
骑着马,背着骨灰,带着几条大狗,下山去。
葱岭很高,宋乔拿着阿姆珍藏十三年的地图,要从华夏这头走到那头。翻山越岭,渡河穿江,她的干粮与补给,是肉干和青稞面,是路边的野果,是沿路的河流,是能狩猎到的一切动物。
宋乔顺着河流前行,正如阿姆的故事里那样。
共工怒撞不周山——天倾西北,日月星辰移焉;地不满东南,故水潦尘埃归焉。
下不周山,别昆仑,远天山,离祁连,往东去。
宋乔的目的地是中原,葱岭融化的雪水一路奔腾汇集往东去,横跨整个华夏。这些水要走的路,就是宋乔要走的路。
画面里,皮肤被晒成小麦色的姑娘骑着马,翻山渡河,竟是赶在冬天之前,离了万山,奔向中原。
幸运儿们全都看向宋天骄。
宋天骄闭着眼,什么都没看,众人甚至不知道她有没有睡着。
只有宋天骄知道,她耳边尽是哭嚎。
哭什么?
阿姆说过,一切都会死亡。哪怕是脚下的山,也会死亡。
宋天骄知道,即便是蓝星,即便是宇宙,也有寿命,所有的一切,从诞生的那一刻开始,就将走向死亡,势不可挡。
潘狗已狗带:呜呜呜,长生天不会保佑任何一个人。阿姆死了,以后谁还会叫她宋乔安安?
梦魇狗带:阿姆的衣服做的那么大,就是为了让宋乔多穿几年吧?
三三叁彡:阿姆是不是早就坚持不住了,却一定要等到春天。因为她知道,冬日苦寒,高山之巅,行路难。
司马你全家:楼上,我们只是普通网友关系,你为什么要刀我?
干涸的俞:汉家青史上,计拙是和亲。社稷依明主,安危托妇人。岂能将玉貌,便拟静胡尘。地下千年骨,谁为辅佐臣。葱岭就是吐蕃境内,自古以来葱岭就是我华夏土地。阿姆是当年前往吐蕃和亲的人留下的后裔吧?所以才会叫阿姆,本地人都是叫阿娜阿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