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护眼
字体:

(综漫同人)和天与暴君结婚后(18)+番外

作者:先天下之喵而喵 阅读记录

明明是她夺走了金钟沄的初吻,可是叫嚣的人是她,当做秘密的人还是她。

真是有趣。

金钟沄扯了扯嘴角,像是擦去少女留下的清香。

他那双眸子里始终挂着笑意,只见着他拍了下女孩的肩膀,趁着女孩失魂落魄的时候,才缓缓开口道:“嗯,秘密,只属于我们两个人的秘密。”

没有反驳,反而是赞同她的这句话。

这倒是让元梨纱有些吃惊,她甚至还想好了怎么威胁的话!现在反而说不出来了。

她立刻站起来,“好,重新认识一下吧,金钟沄。”

“你好,元梨纱!”金钟沄抓着她递过来的手,“我还是喜欢叫你小元同学。”

“啊,随便你吧。”

元梨纱提着吃剩的蛋糕,满心欢喜的说道:“之前的蛋糕给那个黄毛糊脸了,感谢你送给我的草莓蛋糕,这是我过得最棒的一个生日。谢谢你,金钟沄,谢谢你为我准备的这一切。”

“那么……”元梨纱看着摩天轮慢慢停下来,她快速的打开舱门,回眸看了男孩一眼,“金钟沄,你很有趣,以后我会经常找你玩的。”

“那么,再见。”

元梨纱跳下去,留给金钟沄一个孤零零的背影。

“等一下!”

金钟沄突然抓住女孩的手,眼底露出点点不舍,很快,他紧紧地抓紧了有些冰凉的小手,朝着她的背影喊了声,“小元同学,一起回家吧!”

“可是我住在新芳洞,应该不顺路吧?”元梨纱摇头,似乎对男孩的送别并不感冒。

金钟沄眼睛一亮,诚恳的回答道:“嗯,我们在一个地方,很方便的。”

哦莫??

金钟沄上哪儿知道她的家庭住址的!而且他们居然住在一个地方,为什么她从来没有看到过这个如疯犬一般的少年?

疯犬这个形容词,是元梨纱在心里对金钟沄的称呼。

他一个人打趴下两个混混的战绩,对她来说,可以说是像是电影特效一样。

震惊又觉得奇幻。

元梨纱看了一眼金钟沄,“呀,你还说对我没感觉?钟云欧巴,要不然,那就勉强一下,做我的男朋友吧,怎么样?”

嘭。

元梨纱没想到迎接自己的是一个暴栗。

金钟沄抬起手敲了下元梨纱的脑门,然后嬉皮笑脸的说道:“想什么呢!别以为夺走了我的初吻,你就是我女朋友了。”

“你就当我好心,所以才送你回家的,反正顺路,不是吗?”

男孩的笑容在微弱的街灯下变得灿烂。

好多年过去,元梨纱也不会忘记站在灯光下男孩的侧脸,以及那双红唇上带着的温度。

“那一起吧。”元梨纱没有推辞,伸出手抓着金钟云的胳膊熟悉道,“欧巴,作为生日蛋糕的报答,我请你吃炒年糕吧?现在这么晚了,我们两个人还没吃晚饭呢!”

虽然,她兜里的钱还是金钟沄借给她的,可是她现在只想要感谢他,一点也不在乎兜里的钱已经所剩无几了。

当然后续的事情就是金钟沄大男子主义犯了,主动给了炒年糕的钱。

两个人端着炒年糕,一边吃一边朝着新芳洞的方向走。

时不时的聊一聊学校里发生的趣事。

灯光落在两个人的身上,拉长了他们的背影,偶尔纠缠在一起,注定了这一天的意义非凡。

*

元梨纱的住处空无一人。

吴涩琪和崔珍礼站在老旧楼道的时候,手里还提着一个精致的蛋糕礼盒。

“吴涩琪,你到底在看什么呢,一直盯着手机,也不知道给小梨子打电话说我们来了,这个人也真是到底在干什么啊,大晚上的居然没在家。”崔珍礼拎着蛋糕礼盒,又敲了几下门。

往常的时候,就算元梨纱没在家,伯母这个时候也应该在做晚饭吧?

谁知道今天这么重要的日子,小梨子家里一个人也没有。

崔珍礼瞪得有些不耐烦了,见着吴涩琪不说话,她气的拍了下对方的手机,“呀,吴涩琪,我在和你说话呢!至少,有点礼貌,OK?”

吴涩琪还没有看清楚帖子上的小道消息,翻了个白眼看向崔珍礼,“又不是我想来的,就你还记得小梨子的生日,可是你知道吗,我好像看到了一个很有趣的事情。”

“什么?”崔珍礼露出惊讶。

吴涩琪点开那个匿名贴,声音兴奋:“你一直讨好的小梨子,她们家破产了。”

第11章 论坛·讽刺 “她们家破产了……”……

“哦莫??破产??!”崔珍礼伸手捂着嘴,瞪眼看着兴高采烈的吴涩琪。

破产对于崔珍礼来说,是一个熟悉的词汇。

毕竟还记得父亲就职的公司倒闭的时候,连工资都发不起了,那时候父亲找到了劳动局起诉公司,可是这笔工资和赔偿金过了这么多年还是没有到位。

如今父亲在另一家大公司上班,朝九晚五的。

对于元梨纱的羡慕来自于在开学的第一天,崔珍礼亲眼看着她被父亲的轿车送进学校。那一刻开始,崔珍礼就格外对这个转学生照顾。

久而久之,两人行成了三人行。

她们喜欢叫元梨纱“小梨子”,把她当做团宠的存在。

只有崔珍礼知道,吴涩琪根本不喜欢元梨纱,甚至嫉妒她犹如羡慕杂志上那些漂亮张扬的女爱豆一样。

长相普通的吴涩琪只是单纯的嫉妒漂亮的元梨纱。

除了,她的学习成绩。

吴涩琪在整个初中部也是耀眼的存在。

万年老二,就是她。

可是她并不嫉妒元梨纱每次拿第一,她不爽的是明明那么漂亮,完全可以当饭吃的元梨纱为什么成绩还那么好。

同类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