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柔弱,却变成了战马?!(62)
“如此甚好,”老皇帝总算满意,一挥手让杀手退下。
可老皇帝满意了,宁王就不满意了。
当年的大皇子登基之后,没有理由杀了二皇子也就是今日的宁王,也不宜在三皇子新丧不久时再死一位皇弟,落得一个刻薄寡恩、戕害手足的骂名,更不放心就此放宁王就藩,天高皇帝远,无异于纵虎归山。
于是新皇以“手足情深”的借口,下旨让宁王留在京州,放在眼皮子底下看管。
老虎还是老虎,得拔掉齿牙才不能咬人,新皇想尽各种办法让宁王染疾,卧榻不起。
宁王那个恨啊。
恨不得将老皇帝扒皮抽筋、剔骨吃肉。
在得知霍霁风护送公主途中被害,更是气急败坏。
“莽夫!莽夫啊!!!”宁王老脸狰狞,气得喉咙里要飙血,“以为自己手握二十万大军,就能有恃无恐,擅自行事?蠢货!废物!!!”
膨!
宁王砸了书房里的砚台,又是哐啷一声摔碎花瓶。
幕僚王孙抹着额头上的汗,恭谨劝说:“王爷不必着急动怒,这消息还没确凿,霍霁风不一定真就死了。”
宁王冷哼,“本王培养他十余载,让他登上将军之位,百般告诫提醒,让他行事千万小心,他这些年是怎么做的!”带着老褶的皮肉都在发抖,“以为有点权利了翅膀就硬了,在这节骨眼上让皇帝起疑,生死未卜,本王之后的安排还怎么进行!”
王孙替宁王出谋划策:“王爷可先派人仔细调查一番,若他真死了,咱们再......”
他附耳到宁王耳边。
一阵叽里咕噜....宁王渐渐冷静。
*
云州城。
两名男子并肩从成衣铺出来。
穿青色劲装的男子气势很盛,浑身上下一股冷血无情的劲儿,如开封的刃,未归鞘的刀,锋芒毕露一看就不好惹,所以街道上来来往往的百姓多一眼都不敢看。
另一位公子就不同了,样貌实在是太出挑太好看。
一头乌黑光泽的长发被一丝不苟地束起,面庞如白玉雕琢,棱角分明,身上的白色衣裳是上好的胡绸用料,韧而不硬,紧贴着身躯流泻而下,腰处由一条素玉带利落收束,矜贵而利落。
两人走在一起,分明是矜贵公子与家仆。
为什么高的男人像家仆?
因为霍霁风易容了,特别特别的相貌平平。
接下来就是去买马,然后取云州的西南官道前往大江渡口,继而走水路折返西北方向,装扮成客商进入北梁的边境走廊,一路往西去外邦。
宋铮在霍霁风营帐里研究过两国的舆图,北梁的疆域只有大澜的三分之一,之所以北梁能够兵强马壮,就是他的地理位置离外邦最近,地貌就像一块两头尖的红薯,占据了通往外邦的黄金要道,因此商队川流,钱帛丰厚,养出了北梁铁骑的剽悍与底气。
而他与霍霁风选这条路,是最节省时间的走法。
宋铮担心霍霁风的伤,买马的路上时不时瞅两眼,衣服颜色没有加深,就是没有渗血。
今早也换过药了,伤口的恢复状况看着还可以。
心里正思索着,霍霁风拦住他:“你在此地等我,我去买马。”
宋铮略一点头,看着霍霁风走向马贩子。
简易的凉棚下拴着三匹马,体态都很健硕,膘肥体壮,都是好马。
那马贩子看着和阿冬还有些像,笑起来很憨厚,脸上洋溢着热情:“这位爷,您瞧瞧,这几匹都是一等一的好马,我毫不夸张的说,日行千里都不成问题。”
“能日行千里,马不死我都风干了,你想害我?”霍霁风的实话比砒霜还毒。
马贩子干笑:“爷真会说笑。”
“多少银子?”
“不贵,”马贩子说,“五十两。”
市场上普通的驮马大概十二三两,好一些的二三十两,五十两略贵,但还没贵到离谱,霍霁风掏银子给他:“就要这匹白马。”
“就要一匹?”马贩子瞅向不远处如谪仙下凡似的清隽公子,“爷,我瞧那位公子与您是一块儿来的,买一匹不够骑吧?您买两匹,我只收您八十两银子,您看怎么样?”
霍霁风眼不眨心不跳:“他是我家少爷,少爷只让我买一匹。”
原来如此,家里的奴仆做不了主,马贩子不再推销了,解开白马的栓绳交给霍霁风:“爷慢走。”
霍霁风牵马回到宋铮身边:“本想买两匹,但另外两匹马有人定了,只是买主还没派人来领,我们将就一匹,今晚天黑之前也能抵达渡口。”
“好,”宋铮没意见。
他当过马,却没骑过马,也不会啊。
霍霁风双手稳稳托住他腰身,轻松将他送上马背,再自己踏镫上马,落在宋铮身后,双臂圈住自个儿的爱马,手持缰绳慢悠悠前行。垂落的目光粘在宋铮脸上。
乌云真好看,睫毛真长。
看着他们的马贩子:“?”
这年头地位等级已经不存在了吗?主仆能同乘一骥?
宋铮拿出地图温习路线,这时候身下的白马开始发出唠叨。
“人真是爱撒谎,你们俩一起骑我,说明根本不是主仆。”
“还骗说你家少爷只让你买一匹马,又骗你的同伴说我大哥和弟都定出去了,哪有定出去,瞎说!”
“我一马驮你们俩,需要花双份力气,你们要是跑远路,会不会半途累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