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哄了一下老公,随军后他每晚都回家(3)
上辈子,她根本不知道信藏在哪里,现在只能寄希望于这对父子军人的敏锐。
五个人,几乎是将整个家翻了个底朝天。
最后,还是顾煜宸,在检查父亲书桌的时候,发现了不对劲。
他拉开最下面一层抽屉,敲了敲抽屉的底板,声音有些发闷。
他眼神一凛,直接将整个抽屉都抽了出来,伸手往里一摸。
果然!
在抽屉后面的隔板上,被人用刀片划开了一个口子,又用胶水巧妙地粘了回去,不仔细摸根本发现不了!
他用力一撕,一个用油纸包得方方正正的小包,掉了出来。
“爸妈!煜霆!小萝!我找到了!”
众人瞬间嗯赶到了书房,看到顾煜宸手里的东西,呼吸都停滞了。
顾云卫沉着脸,接过油纸包,一层层打开。
里面,是一封信,和两根黄灿灿的小黄鱼。
在场的人,全都倒吸了一口凉气。
在这个年代,私藏黄金,这可是重罪!
顾云卫颤抖着手,展开了那封信。
只看了一眼,这位身经百战的铁血师长,气得浑身都开始哆嗦,脸色铁青!
“混账东西!”
他猛地一拍桌子,怒吼道:“也不知道是哪个丧尽天良的,把这种东西、藏到我家里来!其心可诛!”
看到信被找了出来,沈余萝紧绷到极致的神经,终于在这一刻,彻底断了。
她眼前一黑,腿一软,整个人就直直地朝后倒去。
“小萝!”
“嫂子!”
惊呼声中,一双强而有力的臂膀,及时地从她身后揽住了她。
沈余萝落入一个坚实又滚烫的怀抱。
鼻息间,全是顾煜宸身上那股清冽又干净的皂角混合着汗水的味道,充满了让她安心的男性气息。
顾煜宸完全是条件反射地伸手,可是在把沈余萝拥入怀里的时候,他的身体,瞬间僵得像块石头。
怀里的人儿,又轻又软,仿佛没有骨头一般,带着一股淡淡的馨香,就这么结结实实地靠在他的胸膛上。
这是两人新婚夜之后,他第一次跟她这样亲密。
沈余萝靠在他的怀里,大口大口地喘着气,心里只剩下一个念头。
找到了。
太好了,终于找到了。
这一世,顾家不用再被下放,顾煜霆的腿,爸妈的命,都保住了。
巨大的安心感袭来,前世今生的记忆碎片,也随之涌上心头。
沈余萝的外公,是解放前沪上有名的棉纱大王,算得上是顶级的大资本家。
在建国后没几年,因为国内政策变动,外公举家迁往了港城。
只有沈余萝的妈妈林曦薇,因为深爱着她的父亲,执意留在了大陆。
外公心疼女儿,几乎是将当时能动用的三分之一家产,都换成了金条和各种古董珠宝,偷偷留给了女儿当傍身钱,又捐出一部分资产,让林曦薇的成分变为民族资本家,并且告诉他们,任何时候想去港城,那边都有他们的容身之处。
可惜,天有不测风云。
在她十五岁那年,父母在一场意外中双双离世。
她一夜之间,成了孤儿,却又带着万贯家财,成为了人人眼里都能咬上一口的肥肉。
第3章 开门!革委会的!
沈余萝无疑是惊慌的。
就在这时候,她那个贪婪的大伯沈东风和大伯母钟紫芸,便打着“收养”她的名义,名正言顺地带着一家人,住进了她家那栋宽敞明亮、位于市中心的小洋楼。
他们将她父母留下的洋楼当成了自己的家,鸠占鹊巢,理直气壮。
而她,那个真正的主人,却成了寄人篱下的可怜虫。
可偏偏,她还以为大伯他们是为了保护她,是怕她一个孤女被欺负……
他们似乎也是这么做的。
可实际上呢?沈东风和钟紫芸把她捧在手心里,嘴上说着“小萝是我们唯一的侄女,我们不疼谁疼”,背地里却将她养成了一个不知人间疾苦、挥霍无度的废物。
他们心安理得地花着她父母留下的钱,用着她家的东西,睡着她的房间,却把她当成一个碍眼的拖油瓶。
终于,她到了二十岁。
他们再也等不及了。
大伯母钟紫芸拉着她的手,笑得满脸褶子都堆在了一起。
“小萝啊,你也不小了,该成家了。”
“大伯母给你物色了一个顶好的人家!顾家!他家老大顾煜宸,你可不知道,那孩子多优秀!”
“年纪轻轻就是连长了,他爸爸更是军区的师长!你嫁过去,那就是板上钉钉的官太太,谁敢欺负你?”
他们把顾煜宸夸得天上有地下无,目的只有一个。
让她赶紧嫁出去,去随军,离得远远的,这样,那栋小洋楼,连同里面所有的财产,就彻彻底底成了他们的囊中之物!
他们甚至觉得自己真的挺良心的,毕竟以沈余萝的成分,能嫁进这样的家庭简直就是烧高香了。
上辈子的沈余萝,想着自己也到了结婚的年纪,对于军人这个职业的崇拜,她对这桩婚事也充满了期待。
可偏偏,沈余芯不让她如意。
她那位“善良”的堂妹,总是在她耳边吹着阴风。
“姐,你可想好了,当兵的都黑黑臭臭的,整天在泥地里打滚,几个月不洗澡都是常事!”
“而且我听说,他们脾气都特别暴躁,在部队里被人管着,回到家就拿老婆孩子撒气,打老婆的可多了!”
现在想来,沈余芯那张布满了嫉妒和恶毒的脸,是多么的丑陋。
她就是见不得她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