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快穿旅程(750)
福伯将地下室清扫干净,他们将腐朽的石门重新原封不动安在以前的地方。再用仙力将外面恢复原样,才与福伯一同进入混沌空间,专心修炼。
接下来的日子里,众人皆是不眠不休地苦修。尤其是洛临渊,除了与王梦瑶双修精进外,连吃仙果、喝仙露都要空间里的机器人帮忙采摘,半点不敢浪费修炼时间。
他比谁都清楚,只有尽快变强,才能真正护着王梦瑶。
不知不觉间,外界已过二十年。这二十年间,并非无人寻找王梦瑶一行人。
忘忧谷也曾有修士来过,用神识反复探查,却始终没发现异常。
他们虽猜到王梦瑶可能躲在空间法宝中,却只当她的空间是普通灵气空间,甚至可能没有仙气滋养。从没想过混沌空间内竟有浓郁到化雾的仙力,更没想过她会藏在仙尊旧居的地底。
外界二十年,空间内便是六百年。此时的王梦瑶,神魂修为已到仙界巅峰,肉身更是突破到大罗金仙大圆满境界。距离仙界金字塔顶端的神君之位,仅差最后一步。
神君,那是制定与维护天地规则的存在。每一位神君和神尊都能掌控一种或多种至高法则,诸如风雨雷电、时间、空间、因果之类。
他们居于仙界最神秘的神界之境,那是万物起源之地,亦是万物终结之所。
神尊们俯瞰三界,就是如同神明般俯瞰众生,受万仙敬仰。
而大罗金仙大圆满想要突破至神,需经历一场逆天改命的 “化神” 之劫。仙士需主动剥离全身仙力,以神魂为引,重塑灵体,让神魂与天地间最本源的神之力相融。
这个过程中,要承受神魂撕裂、仙力抽离的锥心之痛,宛若凤凰浴火,稍有不慎便会魂飞魄散。
可一旦成功,便能跨越仙与神的界限,成为凌驾于仙界规则之上的存在,开启属于自己的传奇篇章。
王梦瑶才出了空间,小愿就告诉她【宿主,我要离开了,你的任务已经全部完成。为了奖励你这位主系统开启以来第一位完成终极任务的任务者,允许你把自己的全部积分兑换掉。】
【小愿,你要离开?】
【是的,宿主。】
【问问主系统,能不能我拿全部积分跟它换你留下?因为我舍不得你离开。】
【宿主,我也舍不得离开你们,可惜不行啊。如果我不离开我就会被格式化,那样还是我吗?】
小芊和莹莹也在空间哭了,它们倒是没有被召回,但它们也担心自己会被主系统召回去。
王梦瑶奇怪地问小愿【你怎么回去?】
【宿主,我回去很简单,只是这具身体不能回去,我可以把它收进我的空间里。】
王梦瑶见再想挽留都无济于事,说【打开控制面板!】
姓名:王梦瑶
性别:女
年龄:456岁
技能:略
体能:大罗金仙大圆满
功德值:1260000(1260000/100000000)
积分:43500
成员:略
完成任务:25(25/10000)
外挂: 略
【小愿,帮我换几个仿真身体吧,你自己选也一个,莹莹你们也选一个。】
肩膀上的镜子忙说【宿主,我也要一个。】说完还飘出了王梦瑶身体。
【镜子,你可以离开我的身体了?】
【是的,我刚刚才发觉。】
【太好了,那你也选一个吧,上次是女孩子,现在想要什么?】
小愿选了一个古代侠客风格的帅哥,莹莹选了一个古代女仙,小芊选了一个古代女仙,鸢鸢选的还是女仙。
王梦瑶奇怪问【怎么都选女仙?】
它们的回答是入乡随俗,结果镜子也选了女仙。
问题来了女仙就两个模版,四个人一样不好看吧?最后小愿跟系统客服商量,她们可以用其他美女的脸换。四统一灵选了自己满意的脸,王梦瑶下了订单。
【还有钱,你们还要什么一块买了。】
第470章 惨死的未婚夫妻(小愿离开)
镜子突然在识海中开口,声音带着几分急切:【主人,我要变声丸!我都羡慕莹莹好久了。只有系统出的变声丸我们能吃,其他东西却吃不了。】
王梦瑶听后莞尔,干脆直接把剩下的钱全部买了变声丸,等分完给镜子和其他人后,剩下的全部留着日后备用。
约莫一个时辰后,所有货品都送到了小愿的系统空间。小愿先取出属于自己的那份收好,再将其余的变声丸一一拿出来分给众人,剩下的交给宿主放抽屉里。
可当离别真正来临时,王梦瑶还是没忍住红了眼眶。她带大家出了空间,在那间地下室里,与小愿告别。
她紧紧抱着小愿那具人神共愤的俊朗身躯,泪水止不住地滑落,泣不成声:“这一路要是没有你帮我,我真不知道要走多少弯路…… 。我舍不得你走,哪怕你没了特殊功能也没关系,只要你还在就好。”
小愿轻轻拍了拍她的背,声音温和却带着不容置疑的坚定:“宿主,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我总得回去的。”
它依次与洛临渊、福伯等人告别后,抬手将自己的肉身收进系统空间,身形渐渐化作一道半透明的虚影。众人望着那道虚影缓缓凝聚成流光,最终消散在空中,只剩下满室的沉默与伤感。
接下来的几日,混沌空间里始终弥漫着压抑的寂静。连往日最活泼的莹莹都没了说话的兴致。
十几万年的相伴,早已让他们把彼此当成了血脉相连的亲人,骤然分离,任谁都难以习惯这样的空缺。
直到空间内过了一个月,王梦瑶才深吸一口气,压下心头的怅然,对众人说:“我们总不能一直躲着,该出去看看了。如今我和临渊已是满级,福伯、灵溪、灵悦你们也都到了大罗金仙后期,出去历练一番也无妨。” 商议定后,一行人便准备动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