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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尔曼郡的魔女(156)

作者:兰花螳螂 阅读记录

“我猜他们去菜市场的地下水沟捡烂的生蛆的菜叶时也是这样的神情,像抚摸情人的脸蛋一样抚摸白蛆。”

“你的钱包在皮蒂考特市场都卖不出去,那岂不是更没有地方能出手咯?”

“不是给你说了嘛,只有拿不出钱的老‘绅士’偶尔会光顾。”他嘲讽地念出“绅士”一词。

“真该死啊,都这样了还留在顿比利做什么……”另一人嘀咕两声,不过联想到自己的处境,又撇了撇嘴,“算了,我们也好不到哪去。”

他拍了拍自己袖口的灰尘,“今天晚上还要去老妈妈那吗?”

“去啊,为什么不去,日子糟糕透了,夜晚如果没有躺在女人的肚皮上,我是睡不着觉的。”

“你这家伙。”拍拍肩膀,两人告别。

“记得晚上来叫我——”

“没问题。”

……

两人终于离开了,阿尔米亚站在他们之前谈话的地方,看向对面四通八达的阴暗巷道,毫不犹豫地选择其中一条。

事实证明她没有选错。

整个秋林郡虽然一分为二,南北对立,但也不能改变他们深刻的传统和习惯。

西穷东富。

城市的西面光线不好,环境阴湿,为了省钱,平民和一些社会下层的人们常选择长居此处,价格一般是一百索尔两个月,合算下来只需三四个索尔币就能在屋子里睡一晚上,在物价高昂的顿比利,这是底层人们抢破头都要争着要的房间。

当然,这么低廉的价格不能过多奢求室内环境和家具。

它可能是地下室的地下室,又或者被白蚁蛀空的某个摇摇欲坠的楼梯角,晚上睡觉需要用废弃纸壳挡在头顶,不然窣窣掉落的马蚊尸体就能填满你的整个口腔。

至于仅仅一街相隔的对面,高楼林立,车水马龙,笙歌夜舞,是谁看也要称赞一句的繁华都市。

西面的平民区之中,又分为不同档次,环境最差的自然是黑户和流浪汉们,扒手小偷居住的地方。

在卡查尔区,那个地方被称作屠夫巷,而在顿比利市,这个地方名为“白教堂区”。

蜿蜒的蛇形巷道紧紧围拥一座墙皮脱落,依稀能看出是白色墙皮的小型建筑,只有两层楼,楼里只有一座粗糙到像是神父喝酒时打翻到火堆里的灰色变形的神主雕塑。

做惯了亏心事情的人们反而惊人的虔诚,白教堂前面总是人满为患,一些快活的事情也常在附近进行。

此刻,阿尔米亚就穿过了几条阴暗的走廊,踮着脚踩过灰绿色的排污废水,来到白教堂区的前面。

快要入夜,自然有比忏悔祈祷更重要的事情。

门匾掉了一半的酒吧窝在角落,人们需要深深弯腰才能进入,潮湿的门板上挂着波浪形状的长条闪光灯,但光线黯淡得可以忽略不计。

几只苍蝇和长脚蚊子在灯罩里面打架。

长条灯下面的门板还张贴着艳俗的风月女郎的半裸画,画边微翘,其他地方还算干净,除了画有丰腴胸脯的那一小块画被人扣掉了,抹着红口脂的嘴唇也被摸了又摸,在昏暗的灯光下泛着油腻的光。

这条巷子深处的街上,类似这种的酒吧还有很多。

街边到处站着卖笑女,头顶上点着肮脏的小油灯,廉价的露趾高跟鞋踩在黑色黄色的不明液体上,偶尔还会沾上半粘稠的痰水和几张擤的鼻涕的纸巾。

来往的男人大多穿着半旧不新的军装,很大一部分人是从玻利瓦尔战争休战后回来的雇佣士兵,没有正式的军队身份,领不到合法酬薪,只能靠着战场上的表现赚钱,停战后回到顿比利市,两手空空,没了薪资来源,只能混混度日。

他们没有考虑明天怎么过的习惯,抱着今朝有酒今朝醉的态度,整日游手好闲,喝的鼻子通红,倒在发霉发臭的床上,醉前再嘻嘻哈哈把最后一把硬币塞进卖笑女的胸脯里。

除去占比多数的士兵,常光顾这类酒吧的顾客就是那些扒手小偷了。

在新百丽伯爵对待流浪汉的严苛条款下,能留在顿比利的都是偷盗行业的个中翘楚。

阿尔米亚弯腰走下楼梯,进入最近的一家酒吧。

“晚上好呀,要来一杯什么?”

服务员是个瘦小的男人,额头又高又亮,面中疙疙瘩瘩,像是流蚀的溶洞。

阿尔米亚偏头观察了一下其他人的菜单,扯了扯衣领,把脸又挡住了一些。

“来杯杜松子酒吧。”

服务员挑了挑眉,“杜松子酒是吗,好的,马上给您端来。”

“对了,您在一个多小时前看见一个穿灰色围格裙的女孩进来过吗?”阿尔米亚问。

“灰格子裙啊……”眼珠转了转,服务员唇角翘起,“这里穿格子裙的女孩多了去了,穿红的黄的,甚至不穿的也有很多,我有点记不太清——”

阿尔米亚冷眼塞给他一张五柳布的现钞。

“哦哦记起来了,是多琳吧,她白天出门就喜欢穿一身丑陋的灰裙子。”

“她在哪?”

服务员看了眼吧台的时间,抬了抬下巴,“到点了,估计她已经开始接客了。”

有人突然在喊他。

“来了来了!”服务员转头对阿尔米亚笑,“您先在这儿坐一会儿吧,喝杯杜松子酒,我会上楼告诉多琳,说她的小姐妹来找她了。”

“杜松子酒”几个字被他拉长加重音念出,阿尔米亚还没悟出涵义,这人就灵活地窜到对面人群里去了。

阿尔米亚只好站在吧台边,在等待回复的同时,不着痕迹打量了一圈周围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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