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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女配要复仇(1074)

作者: 梦公爵 阅读记录

呵呵,是漂亮,可是费晶石啊。

她根本就供不起好么。

“还是赚钱吧。”童若云认了。

找了家酒店先住下,童若云让小七先调查那位厉大师的底细。

一般的修者可不会做帮人借命这种缺德事。

在童若云吃完午饭之后,她才开始听小七的汇报。

“厉大师有个网站,这就是网址,他的出身无法可查,至少网络上查不到,网站是在两年前注册的,生意很一般,从始至终,一共才接过八个单子,看评论,他完成的不错,每个单子的要价都不低,就像这一次,他要价五百万。”

“还真是舍得。”童若云眯了眯眼,男主家其实不算太有钱,满打满算,大概也就几千万吧,反正不过亿的。

沈慕能一下子拿出这么多钱来救司徒蕊,说明他们之间是真爱么?

童若云摇摇头,就是真爱也不应该害人啊。

“所以说,压根就查不到厉大师的来历?”

“是的,主人。”小七蔫答答的,深恨自己的没用。

“还挺神秘的。”童若云笑道:“没事,一直盯着他,总会发现些蛛丝马迹的,就算发现不了也没什么,看看他都有什么本事,也是好的。”

“是,保证盯紧他。”小七发狠,她一定将这位厉大师的一举一动都记下来,然后好好分析。

“那么,现在就给沈慕一个惊喜吧。”童若云翘起嘴角。

她直接去了公司,辞职!

开玩笑,她又不是原主,还跟男主讲奉献啊,不仅辞职,欠的工钱都得给她补回来。

管人事的主管清楚面前这人是沈慕招进来的,而且还扣着她的工资没让发。

既然她要辞职了,怎么也得询问一下老板的意见。

于是她就给沈慕打了个电话。

第2514章 借命(7)

沈慕都懵了。

她不是被借命了吗?怎么还活着?

突然一股恐惧袭来,沈慕不由得打个了哆嗦。

“给她办手续,让她今天就走,现在就走。”几乎是本能的,沈慕吼了出来。

人事主管都愣了一下,但下一秒就把这当做是老板的心情不好,所以没啥耐心。

可以理解嘛,毕竟女朋友躺在病床上,还不知道能不能醒过来呢。

童若云很顺利的辞了工,并且拿回了原主应得的工资,并不多,都不到一万块。

工作了四、五个月才给这么点,沈慕真是小气。

很鄙视男主,这么小气,是不会发财的。

那边沈慕挂了电话之后,平缓了好一会儿,然后急忙的又拿起电话,给厉大师打电话。

电话一能,沈慕就焦急的道:“大师,詹小雪她没死,她一点事都没有,今天还去了公司,大师,这是怎么回事啊。”

厉大师一愣,本能的反应就是这不可能。

但他也想到了沈慕没道理在这种事上说谎,沉思了一会儿,道:“只有一个可能,那就是有人帮她解了术法,或者转移了术法,怪不得借到的命不够,原来是这么回事。”

“那,那,您的意思是,她知道了?”沈慕很震惊,他虽然做了害人的事,可却从没想过会被人知道。

做坏事是一回事,但让别人知道自己做了坏事,那就是另一回事了。

“没错,她肯定知道了。”厉大师心中一沉,能解他的术法,实力应该也不低的。

他只希望对方不要针对自己,不然的话,可就麻烦了。

沈慕的心很慌,慌得他什么都想不出来了,“大师,这,要怎么办?”

厉大师想了想,道:“两个办法,一是,再做一次法,让她将剩余的命也借出来,二是,当做什么都没发生过,她不一定会知道这是你做的。”

听了这两个方法,沈慕有点纠结,一时间沉默着,没有说话。

厉大师也沉默着,其实他也同样纠结,本能的不想去惹那个解了他术法的同行,可是好奇心却止不住的又想去试探一下,试探这个同行的能力到底如何,会比自己强,还是比自己弱。

大概沉默了三分钟,沈慕道:“还是麻烦大师再做一次法吧。”

童若云知道了借命的事,哪怕她还不知道是他干的,但沈慕就是觉得不保险,如果她想探究的话,那么他的秘密能保持多久呢?

只有死人才能保守秘密。

所有,沈慕决定,让她去死。

其实如果有可能的话,沈慕更希望岳恺这个情敌去死。

詹小雪不管怎么说,还是有些利用价值的,可惜的是,岳恺的生辰八字不是那么好得到的,他试着问了一次,岳恺却没有告诉他,反而有些怀疑他的动机。

司徒蕊这边比较急,耽搁不得,他也就只好拿詹小雪顶包了。

她对自己言听计从的,想来也不在意奉献出自己的生命吧,反正一个孤儿,就算死了,也没人会惦记她,为她伤心,沈慕更不需要怕她的家人发生什么不对劲,从而找上门来。

谁知,她是没家人,可她竟然自己发现了不对。

还请到了一位大师。

这对沈慕来说,可是一个极大的威胁。

今天她去公司辞职,已经表明了她的态度,想来是察觉到了什么吧。

第2515章 借命(8)

厉大师在准备着,可同时,童若云也在准备着。

她去了古玩一条街,一般来说,那些制符的黄纸和朱砂什么的,也是这种地方卖,

童若云还惦记着能不能找到一两样法器,她以前从没收集这些东西,空间留的大多是修真界用的,在别的世界可都是需要晶石来驱动的,她真心浪费不起。

话说,她有多久没去修真世界了,真的有机会去一趟的话,童若云打劫整个世界的心都有了。

“小姑娘,你这灵物不错,卖吗?”一个三、四十岁留着山羊胡的大叔凑了过来,小豆子似的眼睛来回的在衣衣身上打量。

衣衣和童若云都愣了一下,随后童若云黑了脸,衣衣则呲起了牙。

“哟,还挺凶,凶好,再凶点才好呢。”山羊胡的大叔没发现童若云不善的脸色,只看着衣衣连连点头。

衣衣挥着小爪子做威胁状,可因为她的体形,和漂亮的白色毛皮,这么一动作,不但没有气势逼人,反而会让人觉得很可爱,嗯,很萌。

童若云都被她这反应给逗笑了,想出口的呵斥也懒得说。

如果只是这样,两人擦肩而过就算了。

谁知童若云要走的时候,山羊胡的大叔竟然不甘心的将她拦住了。

“你说的个价,这只小狐狸我要了。”

大叔的山羊胡翘着,下巴都快顶到天上去了。

童若云眯了眯眼,压了下怒气,“她是我的伙伴。”

“扯什么伙伴,一只宠物而已,你拿到钱再买一只就是了。”山羊胡很不以为然的道。

童若云眼神深邃,声音低沉,“滚!”

山羊胡愣了一下,随后,几乎跳起来尖声叫道:“你说什么?你竟然敢这么跟我说话,你知道我是谁吗?”

这一嗓子喊出来,很多行人都扭头看了过来,并且还向着这边移动。

有热闹看,走过路过不要错过。

这可是国人的一大爱好。

“我管你是谁,衣衣可是我的心肝宝贝,是我的家人和伙伴,你敢把她当成一件物品想买?我这态度就够客气的了。”童若云的手指动了动,她很想在山羊胡的脖子上狠狠掐上一把。

就算不掐死他,也要掐个半死。

旁边围观的路人,有一部分很认真的点点头,这不是养宠物的,就是爱猫爱狗的,哪怕不养,他们也了解养宠物的人的感情。

“价钱随你开,但你这只狐狸我买定了,少给我整那些无用的感情,这世上就没有钱解决不了的事。”山羊胡的眼神阴郁下来,说话也极不客气。

“杨老二,你这是在这里欺负人家小姑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