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护眼
字体:
大
中
小

(综武侠同人)&,65279;[综武侠]咱可是少侠(22)+番外

作者:白雾雾波波奶茶 阅读记录

在林仙儿的情报中,吕凤先的武功要比阿飞强,这确实没错。

他们之间是朋友,也就是说,吕凤先会是她保命的护身符,她的那群裙下臣现在不是死就是伤,能用的也就心鉴和游龙生,早该补充新的。

看到兵器谱排名第五这么容易就被她引诱。林仙儿心中接连两次的失败的阴影被磨平了一点。

吕凤先看了笑靥如花的林仙儿一眼,看了看窗外,向外走去。

“你怎么来了?”他问道。

陈格道:“我来看看你是不是被拿住了?”

陈格劝阿飞去睡后,就来到了这里。

“她告诉我她会改的。”吕凤先脸上浮现出一种奇异的微笑。

陈格知道自己不该说的,但他控制不住自己,道:“那以前遭她毒手的人该怎么办?她应当受到审判,才能抚慰受害者的在天之灵。”

吕凤先有些恼怒道:“我以为我们是朋友。”

陈格感觉十分奇怪,为什么这里的人都有些唯爱情至上。

“她和你在一起就能改变她是个罪犯的事实吗?”陈格问道。“你清醒一点。就算她会改,那也是要在她接受惩罚之后。”

“那她还能活吗?”吕凤先怒极反笑。“我们以前是朋友。”

“你的意思是,我们现在不是了?”

吕凤先没说话。

“那成,我也不想和你这种不分是非的人当朋友。”陈格道。“明天我们就搬走,房钱还你。”

说罢,陈格把自己身上所有的钱都扔在了吕凤先身后堂屋里的桌子上。

吕凤先明白了陈格的言下之意,已经找到梅花盗的他们没必要再蜷缩在他的房子中了。

“难道不能放过她吗?”吕凤先喃喃问道。

“这句话应该去问那些惨死的人,为什么不能放过他们。活人长个驴脑子,脑瓜子像淡子,你个不人揍的。”陈格骂骂咧咧,吕凤先就在一边听他骂完。

“算了,你们现在走吧。”陈格突然松口。

还不等吕凤先露出微笑,他又道:“等到天亮的时候,我就会来追杀她,绝不留情。”

陈格一边说一边往外走。

等到门口,一回头就看到林仙儿靠在吕凤先的怀里,对他露出微笑。

笑什么笑?我就是休息一下,补足精神,不然我当场让你见阎王。

看着陈格气冲冲的背影,林仙儿道:“你的朋友是不愿意接受我了。”林仙儿哭的梨花带雨。“是我拖累了你。”

吕凤先心疼的抱住她,道:“你是这个世上最好的女子,我不会让你出事的。”

林仙儿简直恨极了李寻欢和陈格两个人,但她更不想死。没关系,只要能活着,她就能控制更多的男人为她互相残杀。

陈格带着一肚子气,气鼓鼓的回到了房间里,脱衣上床卷被子,气着睡着了。

这两个时辰的时间,就是他最后的情谊。

第二天一早。

陈格在饭桌上呼噜噜的将一碗粥喝完,就道:“我要尽自己一切能力去追杀林仙儿。我已经给了他们时间了,我有办法克制吕凤先。”

“我以为你会为了友情放过她。”李寻欢道。“他明显是爱上林仙儿了。”

“你为什么会这么觉得?”陈格奇怪的看着他。“他的爱意并不能让罪人变得清白,她一定要受到惩罚。”

说罢,他顿了一下,认真道:“总有些事,比其他的都重要。”

阿飞也认真的刮完最后一点粥,道:“我也和你一起去。”

陈格点点头,对李寻欢说:“你的毒解的差不多了,五毒童子怎么处理你自己决定。”随后,便走出门。

阿飞看到李寻欢的表情,道:“他曾经说过自己学了很多东西,他不只是为了你,更是为了自己的原则。”

作者有话说:

----------------------

第13章 眼神

走到门口的陈格一把扯下了公告,把新的贴了上去。

【已找到梅花盗真身,即刻追杀。附:今天不唱了,不好意思,回头有空补上。】

做完这件事,陈格对着一直盯着他的眼神主人道:“你是来听我中午唱曲的吧,我要去追杀人,不唱了。不好意思啊,姐姐。”

眼神的主人包裹的严严实实,只能看出来是一个有着漂亮眼睛的女人。

“不碍事的。”她的语气中带着笑意。但是眼神一直缥缥缈缈的放在陈格身上没有离开,陈格一个激灵,快步走了进去。

“那个姐姐怎么那么盯着我啊?怪难受的。”陈格一边检查东西,一边说到。

“你还害怕别人看你?”李寻欢问道。

“不是,就是她的那眼神,就没把我当个活人你知道吧。”陈格回忆道。“就看个物件的感觉。算了,不去想她了。”

李寻欢虽然身体不好,昨晚还被毒倒了,但他还是决定和他们一起上路。

他从没想过要他们自己去。

看着出门之后连方向都没有辨别就冲着一个方向追的陈格,李寻欢叹了口气,想到:看来他从一开始就没有想过要放过林仙儿。

陈格骑着他那难得一遇的骏马,问道:“昨晚睡得咋样?”

“挺好的。”

陈格看着地图上他专门标注的点,手里一挥皮鞭,加速跟上了红三角的地点。

阿飞和李寻欢紧随其后。

林仙儿和吕凤先走的并不快,林仙儿要坐马车,拿着所有的东西,还有珍珠粉。

陈格被两个人堵在半道,其中一个人他见过,是游龙生,另一个是个青皮头和尚。

“还真的来拦着了?”陈格惊讶道。“她到底给了你们多少钱?”

同类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