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护眼
字体:

我在仙门修魔道(282)

作者:粉笔琴 阅读记录

坏了!

他的阿蛮从眼前消失,而他竟身在一片黄沙之中……

这……

苗民觉得眼熟,再而后,他听到了淡然的声音:

“我说过,你必死于我手。”

苗民回首,看到了金色的身影,他白白净净,可一点也不柔弱;

他玉树临风,气质超凡,却透着决绝的罡正不阿;

他明明杀气外溢,偏偏眼神又透着无奈的悲凉。

“是你?我……我是在你的剑内境里?”

“是的,死在我的手中,是伱的宿命。”

那身影说着朝苗民而去,但他那看似杀戮的身影靠近苗民的一瞬却又消失了。

再下一秒,苗民看到的只有他的碎裂,那种宛如镜片破碎的方式,令人迷茫又猝不及防。

这……

“轩辕罡正,屠魔卫道,从不迟疑或慢怠,然山海苗民一族非魔非兽,乃人,自受天命而生,不该被屠!”

是轩辕的声音,他似在向谁辩解着什么,但也有喃喃自语之感。

“世间万物,当真非黑即白吗?世间之人都能善恶分明吗?什么是对,什么是错?一桩桩一件件我从未杀错叛错过吗?”

“我奉天君为主,为何他常常会厌弃于我?我守三界疆土,斩杀邪魔,为何又会被咒被恨?”

“我主豢魔,我怎能容?杀之,除之,是守护他,守护三界,未错啊!那为何他不惜亲手碎我?”

“或许,我真的不懂什么是情吧……那我又何必去守护什么三界呢?他们与我又有何关系?”

一连串的质问,如同剖析的自白,句句听来都让苗民疑惑。

但看着那些碎片在视野里消失,他却知道,轩辕剑的器灵已粉碎了自我。

黄沙在皱起的大风中散去。

他出了剑内境,回到了阿蛮的身边,同时也看到那把轩辕剑失去金光后,似一把废剑一样跌落在地,毫无神采。

“姬安澜!”阿蛮突然开了口:“你无法阻碍我出山海境,即便轩辕剑无心屠魔,我也必要结束这自欺欺人的梦!”

“阿蛮……”苗民诧异的想要劝,但下一秒他的周身开始渐渐淡去。

“对不起啊,大哥,我想我不需要你了。”

阿蛮话音落下,甩手一抛,苗民骤然消失。

“神魔大军也罢,无尽的战力也好,我都不要了。

姬安澜,我知道你为我准备了如此美梦,可我不要这梦,我要的是真正的重生与开始。

哪怕短暂,但至少,你和我,能真正的相拥。”

阿蛮说罢掌心拍上了自己的心口,登时那朵血色的红莲自心口而出,在她的身前层层展开!

与此同时,涅槃之火,红莲孽火,慈心之火,三火也在红莲之下交织燃烧。

“你爱我,所以为我造山海,要我重生,实现诺言;

我爱你,故而我自破山海,只求须臾,遇一个你。”

话音落下,阿蛮将自己的修为引入三火之中,登时世间一片炽热。

都说阿鼻地狱烈火汹汹,也说九霄天火烧尽欲望。

当这三火烧起来的时候,它们又算得了什么?

“菩提本无树,明镜亦非台,本来无一物,何处惹尘埃。”

熊熊火焰烧得天崩地也裂,却又佛祖的声音如金钟大吕敲响一般!

刹那间,山海如同倒悬一般的转动起来,无形中,大火烧灼下的一切犹如混沌。

再而后,上清下浊,渐渐有了天和地,山与水,万物生。

当山川河流开始变迁,故事里那些曾经的存在已无声的消亡又热烈的新生!

不周山碎裂了。

太行山傲然了。

精卫愤而填海。

西王母又设宴。

嫦娥独舞相思。

月老又结红线。

曾经的那些周而复始的循环似乎都消失了,可细细看去,又好像都还在。

当巨大的转轮向前一格后,浮华世的人间多了一声啼哭,那是一个婴儿的降生。

但也几乎是同一时间,普天之下的众人都隐隐听到了一声龙吟。

但那龙吟来的太突然且炸裂,以至于很多人再愣神后,都笃定自己听到的是一声雷响。

于是,那个伴着雷生的婴儿在出生后的第一百天,她拥有了自己的名字:

百里春雷。

同一天,她还在襁褓里昏睡的时候,魏国的王室给她封了一个好听的封号:月华。

并赐她食邑三千户,外加虚定一处封地,成年后才可往。

为何虚定?

“当然是要她自己选她喜欢的地方呀?”

望着怀中沉睡的闺女,魏王一脸宠溺的伸出手指轻轻地拍了拍她的小脸蛋。

而魏王的大拇指上,一道红色的圈状胎记清晰可见。

第二百四十六章 出发!

“陛下,离国遣使臣送来求亲书,想讨月华公主嫁去离国,做三皇子妃……”

“滚!”

臣下的话还没说完,就被魏王厉声叱退:“阿蛮才刚刚十六岁,这就想把孤的宝贝女儿讨走?做梦!”

“陛下!”老太监凑上前来,递茶宽慰:

“您消消气,这离国三皇子自打咱们月华公主及笄起,每个月都是要派人来求亲的,您犯不着每个月都动上一回气不是?”

“孤能不气吗?他要是一时兴起,孤拒了也就了了,可这小子不知道是发的什么疯,这般执着,孤怎能不气?”

有道是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离国的三皇子如此惦记着他的宝贝女儿,他自然觉得不安。

“陛下,月华公主求见!”

“快宣!”

不多时,美丽的月华公主入了殿,她看似淑女之态,端庄温婉的行了礼,待魏王挥手屏退臣属与左右,只剩下一个知根知底的老太监后,这就……

上一篇: 替嫁美攻掉马了 下一篇:

同类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