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零之我在华尔街泡钓系大美人(26)
又是一场不欢而散。
离开蓝珀办公室,费曼的特别助理信息滞后,还来确认餐厅订哪一家,言下之意当然包括蓝珀。
费曼评:“一个新颖的想法,留到逻辑和理性过时的时候再用吧。”
费曼一回去,蓝珀立刻说起外卖:“让项廷坐货梯上来。”
沙曼莎拒绝得理所当然:“显然这不符合管理规定。”
蓝珀更加天经地义:“我当然知道我们当中有个人会被行政部臭骂,但骂你比骂我强。”
沙曼莎只能去接人。蓝珀理了理袖子闭目养神。华尔街的陈规旧俗裹得他透不过气,他也许下礼拜就该回塞多纳去。他到现在还能收到印第安祭司和红衣大主教寄来的玛雅文明圣诞卡,他都离开那五年了。
纽约就是信仰沙漠,快把人闷死了。他松开了衬衫最上面的两颗扣子,并且将手由内向外扇着风。
可只是等来了孤单单的外卖盒。
项廷的下一单快超时了,等不了小费,十分钟前就走了。
沙曼莎翘着小指把中餐放在桌上,生怕沾上一丝油渍。她受够了蓝珀中国犹太人式样的唯我独尊,让哈佛商学院的毕业生做这些。
蓝珀似乎气得饱饱的,失去一切胃口的样子,翻翻闲书,给香薰机换了好几种精油,取出一支果味的电子水烟抽起来。
不过这仅仅是人前表现的模样。
沙曼莎一走,他便从柜子里取出一副银筷、一枚掐丝雕花的银制小食盅,以及一块与手帕的绣工图案一模一样的餐巾。
第10章 我劝天公重抖擞
这单小费为0,且倒赔餐费的20%,连着后面三单都超时了,一毛钱没有,还被客人投诉了……
中午这波忙碌的送餐高峰终于过去了。
时代广场的最后一单送完,项廷在路边买吃的。
摊主印度人,反华,递热狗给他的时候装作手不稳,热狗给狗叼走了。几十年前的餐馆华人与狗不得入内,几十年后狗吃了华人也没得吃。项廷没说话,弯腰去捡店主扔回来的热狗钱,不知道怎么群情激奋被群起攻之,状况类似于古代犯人游街被丢烂菜叶子,三分钟之内学到英语里对中国人的八种蔑称及其变体。
再站直时,项廷心头竟莫名涌起一股热辣辣的滋味。
这滋味他以前没尝过。以前服役的时候天天当刺头儿对抗组织,只要一听指导员讲大道理就犯困,总以为爱国主义是一种姿态一种枷锁。他拼了命地想挣脱紧箍咒,想当个自由自在的孙猴子。谁跟他谈奉献,他能跟谁急。
现在好了,被发配到了地球另一端,成了没人管的野孩子。他说不清是从哪一刻开始的。也许是在唐人街后厨杀鸡的时候,也许是在公园大道上被白人当空气一样忽略的时候,也许就是此刻望着天思念北京的云,他想家了。家乡的一草一木它们忽然就变得金贵起来了。
他反倒把这爱国两个字捡起来,揣在怀里当护身符了。在这个满大街都是洋鬼子的地方,他还是个有来处的中国人,他就还没有完全失去根基。原来距离真的能产生美,隔着太平洋遥望故土,那里的月亮都比这儿的圆。
滚滚长江东逝水,心似黄河水茫茫。
回来时项廷就在桥上站住了,看自由女神傻站着,举着个火把跟要饭似的。
你说美国人怎么想的?绿皮铜锈跟长了水藻似的。不如天安门前头的华表,汉白玉雕的,盘龙绕柱,比这大气多了,比这压得住阵。
脚底下是高速公路,车流不息,红的白的尾灯连成两条线,看着热闹,仅此而已。
远远近近的风景他已看倦,他看着这些,觉得没劲。就那几样东西,翻来覆去,新鲜劲儿早过了。
走进小巷子,黑灯瞎火的,项廷忽然冒出个念头——要是这会儿有人跳出来就好了。
最好是个黑人大汉,要不就是个瘾君子,再不济,来个喝醉了的流浪汉也行,冲他骂几句听不懂的脏话,挥着拳头扑上来。他有点变态地期待着自己可以活动活动筋骨。打黑工,睡觉,打黑工,睡觉,每天千篇一律,军人最怕的不是危险,而是被无视和麻木。来点刺激吧,十八岁的他想。
他把手揣进兜里,慢悠悠往巷子深处晃。没意思,怎么想都觉得差点意思!
这点刀光剑影的危险,能有那个晚上刺激吗?
姐夫来接他的那个雨夜,他和那个男人嘴对嘴地啃在一起。项廷现在回想起来,脊椎骨还往上窜凉气。那种从脚底板直冲天灵盖的恶心和战栗,那种心脏骤停的惊悚感,恐怕是第三次世界大战都给不了的。
那才叫惊心动魄。
是啊,而且全纽约也只有那栋他上不去的高盛大厦浪漫诱人,与金光闪闪的姐夫相比,现在的自己简直像个穴居的山顶洞人。项廷第一次想用金碧辉煌来形容一个人,很奇怪,可他无形中已把蓝珀与那大厦融为了一体。
昨天赚了五十块钱,本想着和今天的五十加一起,凑成百,到银行换一张漂漂亮亮的新钞。
计划落空。
他一口袋全是硬币,数一数,九块五。
哎!要是有人来打劫就拿去好了,九块五,还没有姐夫打个响指的十分之一的时间赚得多。
项廷路过街角,又看见那个卖热狗的小推车。
小贩正在给一个白人做热狗,面包一夹,香肠一塞,黄芥,滋滋滋地挤上去,最后再浇上一层白花花的酸奶油,像是给热狗盖了床被子。
黄的,白的。
要是把那黄芥末抹在头发上,能不能把这一头黑毛染成金色的?要是把那白奶酪糊在脸上,能不能把这张黄脸漂成白的?抓起那些瓶瓶罐罐往自己身上倒,把自己从头到脚腌入味了、漂变色了。只要有了这层保护色,纽约就会对他网开一面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