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陌陌女友(20)
现在王洪礼一句话就给我带了两次脏字,说实话,我真想将丫扛起来直接扔进门口的垃圾桶里!
可是…….我没有。
我记得一本书从看到过一句话:作为新人,在你没有能力打倒对手之前,除了默默努力让自己变得强大你还有别的选择吗?
我想说的是……这个还真有。
那就是见狗扔骨头投其所好。
他王洪礼不是想在我这个新人面前刷优越感吗?那我尼玛的尽情的让他刷不就完了?
换句话说就是你不是爱装逼吗?老子承认你是逼不就得了,等以后老子吊了,再干尼丫的。
虽然这有点阿Q精神,但事实证明我的决策是无比英明的。
在我的“大骨头策略下”,王洪礼这只疯狗在接下来的这一天里除了一直在发扬他那“有机会装逼就装,没有机会装逼找机会也要装的”优良作风外,不仅态度上对我好了很多,而且还教了我很多怎么跟客户打交道的方法。
尤其是他对我们做客户经理的总结的那副对联,特别的经典。
上联是:吃喝嫖赌抽。
下联是:坑蒙拐骗偷。
横批是:客户经理。
这句话说白了就是要用尽一切方法和客户处成那种“一起同过窗,一起嫖过娼”的关系,只要能处成这种关系那以后不管做什么业务都绝对是攻无不胜,战无不克。
说实话,以前以前看书上说和客户打交道要准时啊,真诚啊什么的,此刻我觉得都弱爆了。
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
有些东西是课本上永远学不来的。
霸岭市总共有三个客户,前两个客户在得知我以后要接手这里的工作时,都表示很欢迎,交接工作十分顺利。
但第三个客户吴殿兵却明显有些瞧不起我这个新人,我们拜访他完了已经天黑了,于是我们三个人去吃饭。酒足饭饱之后,王洪礼邀请吴殿兵一起去做大保健,可是因为我在场的原因,他委婉拒绝了,显然除了瞧不起,他还有些不信任我,
在吴殿兵走了以后,王洪礼说要带我去“见识”一下,因为以后和客户联络感情会经常到这种地方,所以我抱着熟悉熟悉环境的想法就答应了。
就这样我们两个来到了霸岭市最有名的“红玫瑰洗浴”。
有人说,女人嘛,还不都是一点一线嘛,有啥子不一样的。
虽然我没有深入地进行过大量的研究,但是我敢肯定那是不一样的,否则烟街柳巷这个词语就不会出现在历史的滚滚长河中了。
而王洪礼的见解更为独到,因为王伟曾经跟我说过王洪礼的女朋友十分漂亮,所以我问他,“王老师,我听说嫂子可是大美女,那你怎么还......”
你猜王洪礼怎么说?
当时他上下打量了我两眼,而后嘴角一弯,来了一句:“小肖啊,即便你自己有辆法拉利,但是你能保证你出门不打车吗?”
靠!
这尼玛简直神逻辑有木有?
但真正神逻辑的还在后面。
按正常思维来说,一般到了这种地方客人们都会选那些胸大,屁股大,长得漂亮的妹纸,可是王洪礼却找了一个个子很矮,肌肤发黑,而且有些萝卜腿的妹纸。
我敢肯定这个女的绝对是所有小姐里面最难看的一个。
当时我就靠了,甚至想王洪礼这丫的是不是出生的时候脑袋被夹坏了。
在我一脸震惊中,王洪礼怀抱着这个极品妹纸飘然而去。
事后,我问王洪礼,“王老师,我就不明白了,你怎么会找......”
“个中奥秘,别说你,我想很多人是猜不透的。”王洪礼微微一笑,一副绝世高手风范的样子,“小肖,假如别人给你两双鞋,一双是只穿了几次的布鞋,一双是经常穿的,看起来明光锃亮,但说不定还会有脚气的皮鞋,你会选哪个?”
“这还用问,当然是布鞋了,干净又舒服。”
“那不得了。女人啊,把脸用被子一蒙,还不是想当谁就当谁?安全无毒才是最重要的。”王洪礼目视前方感慨一句,仿佛羽化而登仙。
这逻辑你说神不神?
反正,我是尼玛当场就给跪了。
说心里话,当时我真恨不得从裤、裆里,不,从耳朵里掏出金箍棒直接给丫一棍子敲死。
我找的那个妹纸叫做菲儿,因为昨天晚上和林思岚厮杀太久加之王娜对我的“常在河边走也不能湿了鞋”的警告,所以我只是和她聊了会天儿,可令我没有想到的是我们聊着聊着居然成了朋友,而且最后菲儿竟然想干我,而且不收钱。
这可是我从来没有想过的事情,但令我更没有想到的是菲儿居然为我以后搞定吴殿兵立下了汗马功劳。
当然,这是后话。
第23章 我不会是吃醋了吧
回到酒店,我想睡觉,可满脑子却是林思岚的影子。
那完美的娇躯,动人的呢喃和低、吟,让我迷恋,那霸道且带着丝丝酒香的吻,狂风骤雨般的疯狂和激、情,让我销、魂。
此时想来还有一种要被融化的感觉,如果林思岚是场梦,我愿长醉不愿醒。
“误入荷花深处,沉醉不知归路。”
突然间我就想到了李清照的这两句诗。
我想我已经迷恋上了她,但迷恋的同时心底又涌起一种不安。
事情已经过去一天了,她居然还没有任何反应。
我想给李姐打个电话打听一下林思岚今天在公司的表现,但已经十一点了,只能作罢。
“小肖,爽吧,嘿嘿。”
旁边床上的王洪礼突然说道,那架势就差说你是不是刘姥姥进大观园眼花缭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