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闯贵族男校成了万人迷(217)
他的苍白和阴郁、寡淡和冷漠,与这个肮脏混乱的地下城完美地融合在一起,他的熟人、朋友都在这儿,他的过往也在这儿。
程沨曾经想过林雀没有根,现在他发现他错了,林雀有根,只是不在属于贵族的学校里,更不在华美冷清的盛家庄园中。
林雀的根深深扎在这座地下城,扎在十四区贫瘠的土地上,却挣扎着,生长出一朵雪白空幽的花。
酒吧另一头的卡座上发生了一点冲突,调酒师啧一声,丢下东西过去处理,戚行简叫了声:“林……阿轩。”
“酒喝完了。”
林雀接过他杯子拿去洗,问他:“戚哥还要喝什么?”
“这杯叫什么?”
林雀回答:“落日。”
戚行简颔首:“就要这个。”
“好的。”
傅衍看着他熟稔的动作,问:“刚刚跳舞的那个,是你的朋友么?”
“不是。”林雀看了他一眼,“只是认识的人而已。”
地下城每个人都戴着很多层面具,彼此之间甚至连对方的真名都不知道,又怎么能是“朋友”呢。
程沨指尖划过酒杯,勉强笑了下:“你说的对,我的确跳不了那种舞。”
那个叫“小羽”的男孩喜欢跳舞么?或许是喜欢的吧,不然也不会跳得那样沉醉,可他每一次起舞,都不过是沉沦地狱的前奏。
衣食优渥、从来不知“求生”二字怎么写、不知“活着”的分量的贵族公子哥,又怎么能跳出那样绝望、冷寂的舞蹈呢?
他们心中曾经抱怨过林雀太冷、太硬、捂不化,现在他们终于察觉到了这个想法的可笑。
在这种地方挣扎求生的林雀,如果能有那么容易就捂化了,只怕早已死无葬身之地。
盛嘉树嘴唇动了动,刚要说话,旁边就忽然跑过来一个人,充满惊喜地叫:“阿轩!”
几人回头,发现是刚刚一直在唱歌的吉他手,一个年轻的大男生。
林雀点点头:“小飞哥。”
“阿轩!还真是你!刚刚看你走进来,我还当是眼花了!”吉他手看了眼吧台边的几个人,脸上有好奇,但没问,不问私事是这里的潜规则。
他钻进吧台,一把将林雀抱住,掂起来转了个圈儿才放下:“沉了,看来这阵子过得不错?”
盛嘉树抿起唇,看林雀轻轻笑了下:“还行。小飞哥呢?”
“就那样呗。”吉他手看起来是个很热情的人,嚷嚷说,“嗓子快冒烟了,快调杯酒给我喝,就那个,晴天,许哥都调不出这个味儿!你走了一个来月,可想死我了!”
林雀利索地调给他,朝那边卡座上抬了抬下巴:“怎么回事。”
“喝醉酒闹起来了呗。”吉他手不在意地摆摆手,匆匆喝了两口酒,就说,“又有人点歌了,妈的迟早得累死,我得走了,阿轩,回头再见!”
林雀笑了笑:“回头见。”
吉他手朝他笑起来,他们都知道或许没有“回头见”了,很多熟悉的面孔在这座地下城出现又消失,或许走了,或许死了,很多个“回头见”都永远不会有下文。
陆陆续续又来了好多人打招呼,酒保、熟客、还有很多不知身份的人,少爷们发现自己又错了——他们以为林雀孤僻、排斥所有人的靠近,但原来在他们不知道的林雀的世界里,还有这么多人惦记着他。
戚行简只看着林雀,看他调酒、和别人交谈,所有来找他的人林雀都叫得出名字,轻淡的微笑在他脸上出现很多次。
在学校里冷淡、沉默、孤僻的青年渐渐和眼前的林雀交叠在一起,在这个晚上,在这座隐没于黑暗的地下城,他终于认识到了一个鲜活的、完整的林雀。
戚行简将空酒杯推过去:“还要一杯。”
含酸带苦的“落日”,太容易叫人沉沦。
快要离开的时候,那个跳舞的男孩终于出现在酒吧。
他穿着白T恤和黑色长裤,面色苍白,眼尾通红,在酒吧门口望向吧台,随即穿过人群朝这里奔来。
几个人去看林雀,林雀微微怔了怔,转出吧台,大步迎上去。
隔着三四步远的距离,男孩就跳起来飞扑进林雀的怀里。
林雀稳稳接住他,任由男孩将两条腿紧紧缠在他身上,把脸埋进他脖子里。
男生们纷纷起身,沉默地看着两个人。
男孩把林雀紧紧拥抱了很久,但是从始至终一句话都没有说。没有什么好说的,这世上有太多戛然而止的故事了。
调酒师也走了出来,靠在吧台上抽烟,忽然沉沉开口:“阿轩是个很好很好的小孩儿。”
他转头盯着戚行简:“如果你喜欢他,请你一定善待他。”
这种地方混久了的人,眼光早锻炼出来了,他看得出戚行简很喜欢林雀,虽然是这几个男生里话最少的那个,可一整晚,视线就没从林雀身上挪开过。
话音落下,这一方空气骤然陷入了死寂。
傅衍和程沨神色都微微沉下来,盛嘉树脸色最难看,阴沉的视线从调酒师身上转移到戚行简脸上。
戚行简眼睛还看着林雀,过了几秒,才缓缓看向调酒师。
“谢谢好意,但——”男生的声音沙哑低沉,带着冷淡,“这是我和他的事。”
不需要调酒师用托付一样的口吻来叮嘱他。
调酒师一愣,没吭声,转头抽了口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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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爬上长长的楼梯、回到地面上,简直让几个人有种“终于从地狱爬上来了”的恍惚感,这种感受是如此强烈,以至于就连花街上廉价呛人的脂粉气都变得清甜好闻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