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伯来同人)[希伯来]和死对头的马甲好上了怎么办(289)
他的欲|望,他的野心,都随着他最在意的人的逝去,全部消散一空。
他再没有争斗的心气,甚至连恶魔生而有之的永生和淡忘都变成了折磨他的诅咒。
他现在,只求一死。
路西法捏了捏指尖,只觉得,无所适从。
他应该冷笑,应该说,你以为你知道的东西很有价值吗?
但吉因斯所求的太小了。
路西法一时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几息之后,他听见身侧的耶和华开口道:“就算死在人间的土地上,你也不会变成人类。”
吉因斯身体一僵,苦涩道:“……我知道。我只是想,和他在一起。”
路西法蹙起眉:“他并不是什么好人,对你也不算有恩德,他自己也预料到了自己的下场,坦然接受。”
不接受的是你。
吉因斯语气怅惘:“可我还是想要和他在一起。”
“可是人类的寿命那么短,吉因斯,你是恶魔,还是魔王,以你从前的生活,你醉后睡一觉,从入梦到醒来,就已经是他的一生了,你就把他当成你的一场幻梦,不就行了吗?”
“不行,我做不到。”吉因斯颤抖着嘴唇回答,他想流泪,但恶魔不能为了人类流泪。
所以他流不出泪。
恶魔被排斥在所有浓烈的,永恒的感情之外。
他已经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去刺杀新王,他好像没有理由,没有充足的动力去那么做才对吧?
正如他面前的,这个妖异诡谲的青年外貌的魔王所说,他明明可以和以前一样过醉生梦死的日子,又有什么不好呢?
吉因斯不知道,也想不通。
但如果现在,他又一次怀揣着那枚沾着温热鲜血的金佩,站在那位人类新王面前,他依旧会把匕首捅进他的心脏。
他想不到原因。
但他就是会这样做。
路西法看着他,许久,才又问道:“他,比你的野心,比你从前已经拥有的一切,未来想拥有的一切,加起来,都还要重要吗?”
值得吗?
吉因斯艰难地点头。
“他就是,我的宿命所归之处,我毕生所追求的‘意义’。遇见他,就是我此生……最大的幸运。”
值得。
他值得。
值得他用性命,用所有已拥有的,想拥有的,去换生死相伴。
路西法抿了抿唇,道:“但你如果获得了最强的力量,不也可以再拥有他吗?”
吉因斯沉默下来,须臾,苦笑道:“我有自知之明,我没有那个本事。这世上,只有创世神有生死人肉白骨之能,但祂,绝不会救一个满身罪孽的人类。”
路西法下意识看向了耶和华。
却见祂垂下了深蓝眼瞳,没有回答,神情平静,好似不曾听到。
路西法便觉得自己多此一举。
罪孽满身?
三界之内,还有谁会比他更罪孽?
谁与他相比不是显得纯善无辜?
不过,他也从不稀罕耶和华的救赎。
倘若这世上真有属于他的宿命,属于他的因果报应,他全盘欣然接受。
路西法从不避讳自己做过的事。
他转过头,看着面前的吉因斯,微微一抬下巴,道:“你的要求,我允许了。”
吉因斯瞪大了眼睛,看着他的眼神充斥着不可思议。
圣子的情人,是……撒旦?
这……
这合天国的规矩吗?
然而路西法却没有照顾他的惊讶的余兴,他垂眸看着他,殷红竖瞳里透出几分冷意。
“从你怎么逃出潘地曼尼南的,开始说。”
*
牢狱的环境的确很差。
路西法不过在里面站了会儿,就觉得浑身不自在。
原本别西卜安排了侍从送来座椅软垫,甚至还有给他端茶倒水的,他都全部拒绝了,孤身前往。
除了那个听到不想听的就当没听见的创世神,他实在没法拒绝。
路西法缓步走出牢狱,这才觉得,耶和华给他披的披风当真是极有效用。
不过……
倒让他想起来,他与伊勒沙代初见时,他嫌弃米迦勒抓过他的披风,索性随手扔了烧掉,伊勒沙代见他里衣穿得单薄,便将自己的外衣披在他身上。
笨蛋。
魔王怎么会觉得冷?
只可惜,那时候,路西法也正厌恶他,回到万魔殿便让人把他的外衣找地方烧了。
路西法眸色沉沉,往事在他心头复现,忽明忽灭,连带着那个人的脸,仿佛也要渐渐淡去。
不,不会的。
毕竟,他又不是真的堕天使。
路西法心中自嘲,没想到,耶和华当年为了恶心他才做出的举动,竟然阴差阳错帮了他。
起码,如今,他想记得谁,不用对自己的脑袋下狠手。
但路西法又觉得怅然。
人都没了,记得,又有什么用呢?
魔王们大多并不知道自己获得了永生,却被剥夺了“永恒”,在声色犬马之中就糊糊涂涂地过了千年万年,真正比起来,做的事,记的东西,还不如人类的一周天。
糊涂是坏事,也是好事。
三界内绝大多数生灵都不曾拥有天使与恶魔这般可称永久的寿命,总有一天会老去,会过世。
而恶魔在失去他们之后,能够迅速遗忘这份感情以及它带来的痛苦,对于他们而言,是很好的保护措施。
——只要他们永远没有意识到,那个人,对于他们而言,到底有多重要。
吉因斯说自己很幸运,但他对比其他魔王,可以说是不幸的。
因为他意识到了,那个人,是逾越他生命之重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