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书八零,深情男配竟是崽崽爹(189)
每个月,他的补助都会交给文红,当做日常开销。
但这笔钱完全不够他们一家人花,文红带来的钱在第一个月就已经花完大半。
这样下去不行,文红观察到外头大街上有人摆摊做生意。
此时一切百废待兴,城市里放宽了限制,有人做点小生意一般都不追究。
文红思来想去,最后决定自己也要赚钱。
男知青上学归来,才发现妻子在街上摆摊卖自己做的茶叶蛋。
文红从村里来到大城市的挣扎、被人看不起的屈辱,都让读者深深共情。
有一次胡姐看完,甚至红着眼眶跟林圆说,这就是她曾经的真实经历。
她也是从乡下来的,刚来的时候因为不懂城里的规矩,闹了一些笑话,被人看不起。
当时的心情就跟文红是一样的。
不需要林圆说什么,她自己就脑补了,林圆能写出这样的东西,肯定是因为她也是农村出身。
她们有着共同的经历。
林圆没有否认,前世她虽然在县城姑姑家长大,但她的身份尴尬,其实少年时期一直很自卑。
她并不像文红那样坚强不内耗,曾经也因此而伤心难过。
直到她发现,学习成绩好,就能得到老师的喜爱,获得奖状,能得到校领导欣赏的目光。
于是从那以后,学习就成了她自信心的来源。
其实文红和她并不相同,但那股迫切想要找到自己存在价值的感觉是一样的。
《寻夫记》刊登之后,反响很好。
她继续用了“银山”的笔名,许多老读者写信给她,说很喜欢新作品。
也有人不爱看这种题材,说希望她再写一本武侠。
甚至有读者眼尖,写信过来问她是不是就是写过《回城》的作者。
说起来林圆还有些后悔,当初刚开始写作投稿的时候,没给自己取个笔名,而是直接用了自己的名字。
她没有回信,自然也就没有承认。
写《寻夫记》的时候,林圆也想过要不要再起一个笔名。
但转念一想觉得没必要,她现在要开始打出自己的名号,不适合把笔名改来改去。
《寻夫记》要刊登之前,出于礼貌,林圆打电话告诉了李为民。
李为民气得直接冲过来,说要看林圆的稿子。
看完又在客厅里走动好几圈,骂道:“朱文学个老贼,他竟然背着我偷偷联系你。”
又用谴责的,委屈的眼神控诉林圆:“你怎么要投稿也不跟我说一声,起码给我个机会啊。”
林圆只好解释一番:“一方面是因为朱主编帮我解决了个大麻烦,我投桃报李。另一方面,是我觉得新文的调性更适合青年文学那边。”
李为民听说朱为民还送过进口奶瓶这种好东西,心里暗骂这个老东西鸡贼。
他怎么就没想到呢?
当初知道林圆有孩子,他就送了奶粉和补品,根本不知道朱文学还费了心思送进口的奶瓶。
这下,他也只能承认自己技不如人了。
林圆见他接受了自己的说法,这才松口气。
多个朋友多条路,她不是很想跟李为民撕破脸。
李为民更不是和林圆断了联系,便故作理解道:“我相信你的判断,但是下次能不能先给我看看,好歹让我有个争取的机会呀。”
林圆笑着点点头:“行,下次啊。”
她这本书都准备写个长篇,下一次还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呢。
李为民叹口气:“要是你能有十双手就好了。”
林圆好笑道:“你听听你自己说的什么话,有可能吗?”
不过她没说的是,如果是在后世,有电脑、语音输入这些工具的帮助,说不定稿子的数量还真能上去。
只是现在条件有限,只能靠手写,林圆也只能慢慢来了。
想起李为民如丧考妣的模样,林圆还觉得好笑。
自从《寻夫记》刊登以后,他每一期都要打电话来跟林圆讨论情节。
他表达他的喜爱,又试图说服林圆,早点把这文写完,好给他写新的。
朱文学每次都跟他前后脚,打过来夸赞一番,又让林圆慢慢写,可以写长,多连载几期。
林圆已经学会屏蔽他们这些各有目的的话语,只看自己愿意让情节发展到哪儿。
“你在看小说啊?”
林光宗回过神,转头看到是同事,点点头说:“是啊,你看过吗?这个《寻夫记》。”
“是写《青月宝剑》那个作者的吧?我看过一点,但我不太爱看这种题材。”
男人还是更爱看武侠或者悬疑类的。
林光宗:“我觉得挺好看的。”
他可是作者的亲弟弟,他才不会告诉别人,作者是他姐姐,是他们大老板的老婆呢。
众人皆醉我独醒的感觉可真好。
林光宗把报纸好好地收起来,说:“我要回去了,你走吗?”
同事挥挥手:“你不是要回家吗?我不回去,这周末我要住宿舍。”
“好吧,那我走了。”
林光宗跟同事们不一样,这些人大多都是城里人,家就离这不远。
即使住在宿舍,平常想回家也能回去。
林光宗的家在乡下,只能趁着周末回去一趟。
同事们常说他孝顺,坚持周末回家看望父母,其实只有他自己知道是为什么。
去百货大楼买了点稀罕玩意儿,林光宗背着回了家。
“光宗啊,你快管管你妈吧。”
林光宗一走进家门,就听见嫂子的话。
“怎么了?”
李招娣气呼呼的:“你嫂子不让我去找你姐,光宗你看看她,有个当儿媳妇的样吗?你大哥,你大哥还护着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