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零,穿书后假千金回村种番薯了(127)+番外
林爷爷林奶奶意思意思夹了一块,就说:“都吃吧。”
林易早就看中了林雨做的八宝鸭,夹了一块就进嘴里。
眼睛一亮:“哇,好吃。”
林雨倒是对京酱肉丝感兴趣,这是北城菜,她这辈子都没吃过呢。
沈知念看她想吃,就拿张饼皮,包了点肉丝,还有青瓜丝、葱丝,沾了沾酱,就拿给她。
林雨接过来,张大嘴巴“啊”一下,就塞嘴里去了。
这要是在后世,她肯定要说一句“家人们,这一口的含金量谁懂啊。”
那滋味,简直美味。
风味很独特,不像她的八宝鸭,带着海城人的精致。
这道肉丝更显出大方、豁达的心态。
从菜里也是能看出当地人性格的,林雨可是研究厨艺多年,有什么不懂的?
不过她这个时候才想起来问:“妈妈是北城人?”
沈知念点点头:“是呀,妈妈在北城长大的。”
就连林易,都是第一次知道这件事。
“哇,大城市呀,妈妈,北城是怎么样的?”
沈知念摇摇头说:“妈妈很多年没回去,估计已经不一样啦,你问你二哥,他刚去了回来的。”
林源抬着下巴说:“那是,小易,你要是想知道就来问我,我可是见了大世面的。”
林易点点头,很感兴趣的样子:“嗯嗯,二哥,吃完饭你就跟我们讲讲。”
旁边的二妞也很好奇呢。
林雨笑着说:“等以后姐有钱了,带全家人都去北城旅游。”
林源白她一眼:“小雨,你吹牛比我还厉害呢。”
第102章 林老二夫妻
林源不相信林雨能带一家人去北城旅游,是因为他刚去过。
知道一路上有多艰难,也知道那边有多繁华。
那边的供销社,商店东西齐全,可是就需要更多的钱和票呀。
所以他断定林雨这是在吹牛呢。
林雨懒得跟他解释,过几年开放了,她是掌握先机的人,还能没有钱?
何况她现在存款也不少呢,她平时偷偷卖东西,加上这次作坊发的工资,她存款都有几千块了。
将来她就去北城买个四合院,接她爷爷奶奶、大伯大伯母他们全都过去玩。
当然,这些事情林源不知道,自己还是不跟他讨论了。
林奶奶虽然也觉得不太可能,但是她从来不给孩子泼冷水。
就说:“那奶奶就等着小雨带我们去玩啦。”
林雨觉得奶奶才是她最好的家人,点点头:“放心吧,包在我身上。”
林源摇摇头,随便她了,大过年的,允许她吹牛。
这时候王招娣突然举手:“小雨,也带二伯母去吗?”
自从林雨把王招娣从王家救出来,王招娣简直就是林雨的超级粉丝。
她觉得林雨无所不能。
所以一听林雨那么说,王招娣就赶紧报名,生怕林雨将来落下自己。
林雨对王招娣虽然不那么喜欢,但是看她回来以后在慢慢改变,也不讨厌她。
而且王招娣也是林家的一份子,林雨当然不会落下她啦。
不过她这人就跟马莲花一样,不能对她太和颜悦色。
林雨就说: “二伯母,我也想带你去啊,但是你的表现……”
林雨看了看大妞,最近她提出想要去考高中,王招娣不允许呢。
王招娣立马就明白林雨的意思,虽然她觉得让大妞去上学简直浪费钱,但是看林雨一副她表现太差,不愿意带她的样子。
王招娣咬了咬牙:“行,大妞,年后你就去考试,要是能考上高中你就去上。”
要是没考上,那就是她自己的问题了。
大妞明白她妈的意思,开心地点头:“嗯,妈,我会努力的。”
“也不用那么努力……”王招娣嘟囔着,考不上她不就省钱了,还不会惹林雨生气,多好。
林雨不管她怎么想的,反正她同意大妞去上高中了,就达到目的了。
“二伯母,咱们都是一家人,我去哪肯定带上你和二伯啊。”
王招娣这下高兴了:“诶,那是,咱们老林家人,上哪都是一家人,要团结。”
听得林胜利嘴角抽抽,想怼她两句,被沈知念拉了拉,就算了。
不过心里还是佩服他闺女,连王招娣这样的极品都能收服,真不愧是他林胜利的女儿。
自从王招娣老实了,不作妖,家里的气氛可是越来越好了。
之前林老三还想过怂恿他大哥把老二一家分出去,免得整天跟王招娣一块吃饭,听她阴阳怪气。
至于他自个儿,他又不傻,怎么可能跟大哥分家。
分了家靠他自己赚那点工分,喝西北风去啊。
林老三一个壮年男人,赚的工分还没他老父亲老母亲多,分出去了,自己都吃不饱。
他当然愿意在家啃老,啃大哥了。
老二媳妇儿老是嫌他白吃白喝,笑话,他吃的是他爹娘和大哥的,又没吃她的。
他们一家还不是靠着大哥这个大队长罩着的?
大哥别说二哥,要不然王招娣怎么一直死咬着不肯分家。
不得不说,他俩合不来的原因,可能就是因为两人都挺极品的。
现在王招娣老实了,林老三也没机会生事,就没有说分家的事。
事实上,就算他提了,林奶奶和林爱国也是不会同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