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敌失忆后偏说是我夫君(21)
绯瞳说:“我在听雨轩这一年,看见过他们将人拖去巷子里打死。”
叶无筝张口就道:“你不用担心我,他们打不死我。”这点信心她还是有的。
不过……如果□□真被打死了,她见到了鬼王,鬼王会不会帮她回天宫?
叶无筝:好像发现了什么不得了的方法。
叶无筝看向绯瞳:“按照你说的,听雨轩草菅人命,那你岂不是很危险?”
绯瞳苦笑着摇摇头:“不会吧,不管怎么说,我也和他们相识一年了……”
叶无筝一拍桌子,坚定道:“不行,你什么时候去?我得和你一起。”
绯瞳看着她,神情充满歉意和后悔:“都怪我刚刚多嘴。不该提这件事情的。”
叶无筝用“你很正确不要怀疑自己”的眼神鼓励他:“你应该提,你幸好提了,你不提的话我都想不到。不过你放心,我昨天能带你逃出青楼,今天也一样可以。”
绯瞳皱眉,道:“恩人,这样你太危险了。”
叶无筝浅笑:“没关系,这是我应该做的。”他们神仙每天过着神仙日子,就应该为百姓服务!
“走吧。”叶无筝站起来,轻松地说:“我们去拿回你的自由。”
绯瞳对她露出感激的笑容:“恩人,你对我的恩情,我无以为报。”
叶无筝玩笑道:“如果你有八十文钱的话,可以在回来的路上帮我买条炸鱼吗?我是真的馋了。”
绯瞳依旧笑得感激:“荣幸之至。”
与此同时,“写着八十文每条”的炸鱼摊位前,一个身高腿长的年轻男子站在那里,一本正经地讲价。
“便宜些。”他生硬地学着一旁的大婶。
摊主已经无奈了:“公子,您说,我这一条鱼原本卖八十文,您若是说给我七十八文,我也就给你了。但是你张口就是十文钱,哪有这样的道理?”
要不是眼前这位看起来就打架厉害,甚至衣服上还沾染着血迹,右手是骇人的青紫色,他早就赶人了!
受伤了,落魄了,就去吃馒头啊!何必来吃有滋有味的解馋小吃!
谢谨玄的确是伤痕累累。右边手臂还是麻木的,右手和小臂上的骇人青紫色还没褪去。
下山路过小溪时他洗了把脸,脸是干净的,但是衣服上的血迹来不及洗去了。蛇妖的血,也很难洗去。可惜了这身衣服虽然布料名贵,但是脏了、破了,刚刚他去当铺问过,只能当五十文钱。
谢谨玄摸了摸店里的粗布衣衫,觉得为了区区五十文就去穿那种料子,不划算。
至于手里仅有的这十文钱……
是他在山上和那黑蛇妖打架时,黑蛇妖荷包里剩的。
谢谨玄想了想,问老板:“六十文,卖我一条,行不?”
顿了下,想起刚刚大婶买鱼时的话,他有样学样地补充了句:“行的话我就拿着。”
老板无奈叹气,一脸嫌弃,仿佛在赶瘟神:“行行行,六十文,这条你拿走。”拣了条最小的出来。
谢谨玄虽然落魄了,但是挑三拣四的习惯一点没少。他吃的东西,怎么可以是一锅里最不好的那个?
他看着拿条巴掌大的小鱼,嫌弃地皱皱眉,下巴微抬,依旧一副富家公子哥的模样,道:“给我装那条,肥的。”
老板:“…………………………”
老板没招了,只想破财消灾,三两下装好鱼,一手将鱼递给他,一手摊开要钱:“六十文,公子。”
谢谨玄没接鱼,道:“你等我会儿。”
转身走向当铺。
却在转身时,看见叶无筝和绯瞳肩并肩的、有说有笑地,朝这边的炸鱼摊位走来。
第12章 他可没那么好哄!
叶无筝和绯瞳出发了。
绯瞳说要先帮她买炸鱼,于是带着她一路朝炸鱼摊走来。
叶无筝哭笑不得,只好抓住他衣袖,让他不继续往前走:“绯瞳,我虽然是真的馋了,但是也没有这么馋。我说那句话,只是为了缓和氛围。”
其实是为了让绯瞳没有那么重的心理负担。
叶无筝理解,如果是她一直被另一个人帮助,那么她也会迫切地想为对方做些什么的,例如买食物。而如果这时对方对这个食物表现出了极大的满意,她心里也会更加舒服。
所以她才说她馋炸鱼了。
话说到这里,绯瞳自然懂了。他身体微侧,低头看着叶无筝,叹息道:“恩人,你真的是神仙一般的女子。”余光往街道对面瞟了瞟,眼尾压低,唇角笑意加深。
叶无筝没接茬,而是说:“所以炸鱼还是等我们从青楼回来了,再买吧。”
绯瞳说好,侧身挡住叶无筝的余光方向。
两人在炸鱼摊位的对面街道上转身,走向青楼的方向。
谢谨玄站在炸鱼摊位后、当铺门前,看着叶无筝和绯瞳走在一起的身影,握紧拳头。
小白眼狼。
谢谨玄阴沉着脸,大步跟了上去。
炸鱼老板在后面喊:“公子!你鱼还要不要了!喂!”
谢谨玄一路跟到青楼外面的茶铺前。
眼见着叶无筝就要跟绯瞳进去了,他加快脚步就要上去阻拦,却见到叶无筝朝着绯瞳挥挥手,似乎在道别。
谢谨玄脚步一顿,定睛看着叶无筝的笑脸,唇角也渐渐弯起些许弧度,狭长眼眸中浮现了喜悦笑意。
呵。
她有点良心,知道把花魁完璧归赵送回青楼。
既然还回去了,那就距离来找他不远了。
谢谨玄嘴角一松,傲娇地微微扬起下巴,双臂环胸,决定给叶无筝一点教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