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谁家宿主一见面就亲亲啊/哭惹,脆皮大佬又手撕剧情了(473)
他掌握的力道非常好,几乎没有出现过掰断的情况,再把竹笋往后一抛,就落在了一旁的背篓里。
跟他一起干活的几个汉子,都是佩服的五体投地,纷纷表示就虎云霄一个人干活,抵得过别人两三个人了。
难怪林白炽能被他养的这么好呢。
有人见过以前的林白炽,偶尔在镇上碰到,也是含胸驼背,浑身都散发着谨小慎微的气息,白色的头发也不像现在这样漂亮,而是枯燥的。
虎云霄听着其他汉子的夸奖,干活儿也更加卖力了,一整个明晃晃的显摆,恨不得别人再多夸几句。
看得白炽无奈极了。
虎云霄最喜欢别人夸他有本事,夸他把白炽养得好。
但凡有人说这样说,他就是一副自豪极了的表情,就连林秀才都取笑过白炽好几次。
时间长了,也就随他去了,毕竟虎云霄也就这点爱好了。
正忙着,张强和林秀才居然也来了,张强跟虎云霄就跟比赛一样,一个比一个卖力。
说说笑笑一下午,等他们背着清理好的干净竹笋回家时,天色都黑了,回到清河村时,感觉整个村子的气氛都好像不一样了。
他们家在村尾,下山的时候,可以看到大半个清河村。
此时大家正收拾东西准备回家,家家户户都是炊烟袅袅。
从这里也可以更加清楚的看到,那些田地也在村尾这一片的人,在回家时,特意绕了一下,宁愿多走点路,也要绕开他们家的院子。
见白炽盯着山脚下看,虎云霄也看了过去,只一眼就看懂了。
握住了白炽的手,笑着安慰他。
“阿炽不要在意他们,你要是不高兴的话,不如我们搬去桃花村住吧,怎么样?你不是很喜欢桃花村的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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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71章 糙汉子的精力过于旺盛(三十)
“不高兴?”
白炽微微挑眉,收回视线,看向虎云霄,然后摇头。
“我没有不高兴啊,我只是在想,奶奶的祭日快到了,我们要不重新给奶奶立个碑吧,桃花村的人不错,可清河村我也挺喜欢的,我都在这里住这么多年了。”
他要是不留在清河村,怎么能让清河村的人,永远生活在反差之下呢?
回家之后又是好一通忙碌,尤其是挖回来的竹笋,还要煮好了用凉水泡着,等明天太阳好了,就晒出去。
期间白炽还说过几天可能会下雨,等雨后上山采蘑菇去。
虎云霄自然没有意见,只要白炽想做的事情,他都愿意陪着一起去做。
忙到夜深人静的时候,回屋时也没忘了把小黑小黄全部关在门外。
虎云霄因为常年握刀和干活,手上一层厚厚的老茧,身上也是皮粗肉糙,就连粗布麻衣也能当里衣穿,都不觉得磨皮肤。
相反,白炽现在却是越发的皮肤细嫩光滑,就连原主手上的一些茧子,这段时间也尽数消失了。
当粗糙的大手拂过光滑的背脊时,刺激得白炽浑身颤栗,却越发的贴近了虎云霄的怀里。
强力的刺激下,突然张口咬住虎云霄的肩膀,然而紧绷的肌肉过于紧实,只在表皮留下一个浅浅的牙印。
而换来的,却是某人更加猛烈的回击。
细看,还能看到虎云霄的肩膀上,已经不止一个牙印了,深深浅浅的还不少呢。
昏黄的烛光在屋内摇曳,视线受阻,屋内的气氛却越发炙热,好像连空气都沸腾起来,驱散了所有初春夜晚的寒意。
夫夫俩的夜间生活,总是这么的和谐。
有时候,白炽也会哄骗‘单纯’的虎云霄,用黑色布条蒙住他的视线,然后将他的手腕脚腕,全部捆在床腿上,并且不许他动弹。
虎云霄每次都会乖乖听话,任由白炽怎么折腾,直到确定白炽过瘾了,这才微微用力,就能轻易挣脱缚住自己手脚的布条,再翻身把人紧紧搂进怀里。
而第二天,虎云霄就会原封不动的,将白炽做过的事情一一还回去,等到白炽求饶时,却不会就此放过,而是开始真正享用自己的大餐。
总而言之,满足阿炽一切小爱好的同时,也不忘了自己享受。
以至于虎云霄每每在天黑后,都会忍不住去想,他的阿炽,可能真的是妖精,而且还是只诱人的狐狸精。
不过无所谓了,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就算阿炽真的是要吃他心肝的狐狸精,他也认!
当然,前提是,他得先风流够了再说!
好在白炽不是真的妖精,更不是要挖人心肝的狐狸精,夫夫俩生活美满和谐,就连精气神都越发好了。
用张强的话说,他虎哥看起来年轻了好几岁呢,身体也更强壮了,一眼就能看出这是个勇猛的壮士!
这走到镇上,不光是大姑娘小媳妇盯着,就连男人都忍不住多看几眼呢。
要不是白炽也是气色良好,张强都要怀疑他虎哥是不是采阳补阳了。
现在看来,两人虽然没有采阳补阳,倒像是话本子里写的那种双修一样。
在友人的调侃中,日子一天天过去,而第一茬从白炽这里买走的粮食种子,也终于到了收割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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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72章 糙汉子的精力过于旺盛(三一)
“天啊,是真的,粮食真的比以前多了很多!”
“这虎壮士可真厉害啊,他到底是怎么做到的,我看他种庄稼的法子,跟我们也没什么不一样啊?”
“要我说,会不会是林小哥的缘故啊?别看他们村的人,天天都说林小哥是妖怪,可我看林小哥,就是仙风道骨的,是神仙才对,这小麦产量这么高,肯定是神仙帮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