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丧尸找脑子找到七零后,随军了(281)+番外
或许他可以理解为,这一世跟第一世并不是同一世,因为她第一世卓越的表现,老天给她一次重来的机会。
只是因为某些未知的原因,改变了原有的轨迹。
她第一世没有和自己结婚,那自己为什么会与她相识?
在杀他之前,他想弄明白自己与诗诗之间的羁绊,弄清楚他在她身边扮演的是一个什么样的角色?
既然和诗诗是熟人,为什么要偷走她的物资?
她那么喜欢囤货,他怎么忍心让她伤心?
空间那道门的存在,以及突然出现的晶核,让他有种不安的感觉,他的小丫头,很可能会离他而去。
这是他不允许的。
如果她一定要离开,他会选择跟她一起,即使那是一个乌烟瘴气的乱世,也阻挡不了他的步子。
以前没护好她,往后余生,他要与她共存。
乔木像是听不到他的话,瞪着尸尸的后脑勺发泄怒意。
尔后不知是想到了什么又兴奋起来,变脸比翻书都快,反手翻出一个褐色小药瓶。
“哎呀,我怎么忘了,尸毒的解药研究出来了,我在这里研究出来了,给你用上就能解了。”
“解了毒你会不会变回超脑天才呢?如果能变回来,这绝对是绝无仅有的重大科研,我果然也是能人啊。”
“这一世的周诗也是天才,你俩强强结合,哇,棒啊,超级棒,我怎么没想到?我应该早想到了啊。”
他越讲越兴奋,完全是一个陷入癫疯状态的科研疯子,沉迷在他的数据世界里。
他看不到别人的痛苦,只知道自己多年的努力实现了前所未有的突破。
绝口不提他的科研成果是建立在多少白骨的身上。
想到祠堂下的白骨有新有旧,有大有小,谢临突然就听不下去了。
这个人,必须死。
不!
必须千刀万剐!
他死一万次,都不足以抵消所犯下的弥天大罪。
什么羁绊都不重要了。
是什么样的身份,什么样的关系,最终都会归为一个:她是他的妻子。
这就够了。
他低头在尸尸耳边轻嚷一句,随即手上蓄起能量,黑眸紧锁猖狂至极的男人。
沉迷在自己世界里的乔木一点都没察觉危险,当他的眼刀子不存在,依旧滔滔不绝,口若悬河。
准确地说,他就没认为这两个人能对他造成伤害,他有空间,再危险也能躲开。
“周诗啊,一个你就够让我神魂颠倒,两个你重合,呵呵呵,老天爷待我不薄啊,居然给我如此机遇。”
“二合一啊,二合一啊。”
“老天定是体恤我是难得的科学圣手,所以让我遇到千万年都不可能发生的双世合体。”
“你不是她,她也不是你,但你又是她,她也是你,妙啊,实在是太妙了,哈哈哈。”
第227章 颠着颠着就成爱好了
“哦对了,那个死小孩,他也是那边来的吧,艹,居然被他骗了,下次逮到他非得按他到屎坑里闻个够。”
咦?
他状似不解。
“但是没发现傻尸周围有什么小孩子啊,倒是有个大傻叉,哦,是跟谢临你一样的傻叉。”
“哈哈,你被我使计引走了,他却主动送上门。”
谢临抬起的手一顿,反手收回,同时把尸尸的脑袋按进他怀里。
“诗诗乖,再等一下,一会再杀他。”
“明明是两兄妹,一个智多近妖,一个当兵当久了脑子都落到海里了是吧,居然相信我会放弃周诗这个超脑,用自己换周诗。”
“哈哈,傻啊,真傻啊。”
“不过他还挺让我佩服,我给他注射的是调动人体癫狂因子的试验品,他扛了许久呢。”
“结果我成功了,他癫了,用事实证明我是天才。”
“傻尸啊,你这个哥哥真的是很优秀啊。”
“但是吧,周稠他癫是真的,就是颠着颠着就变成爱好了,真是稀奇。”
这是他最不解的地方,明明他成功了啊。
总不能是因为药物把他的舞蹈细胞给激活了吧?
实在想不通,就把这点瑕疵归为周稠是被职业耽误了的舞歌选手。
他自顾自地述说着属于他的回忆。
刚来到这个世界时他确实是手无寸铁的白大褂,原本他还埋怨老天送到这么落后的年代,断了他的科研路。
直到机缘巧合发现周诗的智商居然完全比拟后世的天才,届时他明白了一个道理:
环境不允许,那就创造良好又匹配的条件,只要有完美的研究对象,什么问题都不是问题。
特别是当他脑海里自动反馈这个世界的周诗与上个世界的周诗是两个平行世界的前世今生,他更是欣喜若狂。
两个时空都存在的人物,不是同一个人,却又是同一个人。
想当初他当周诗的助手时多嫉妒她超强的脑子啊,恨不得挖了她的脑子安到自己脑袋里。
没想到还没来及得对后世的周诗动手,反而把他送到前世的周诗面前。
也是那一刻他相信了,原来老天爷是厚爱他的。
让他穿越,就是为了给他机会证道,向那些自认为智商超群的臭科研人员证明,他即使是助手,也是脑瓜子顶呱呱的助手。
但当他想证道时,就被谢临那个臭王八一脚给踹回了他原来的世界。
好在他也不亏,把谢王八一起拽走了。
只不过途中挣扎被迫分开了,也导致回去的时间点比穿去的时间点足足提前了二十年。
再次相遇时,发现谢王八胎穿时居然失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