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护眼
字体:

家奴太乖,清冷家主别太宠(13)

作者:鹤牧九州 阅读记录

纪凌渊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是出于什么心理,他在知道纪凌琛亲自下厨给他做饭的时候是开心的,饭菜也没什么问题,可就是忍不住想要罚纪凌琛。

经此一遭,纪凌琛从今往后估计都不敢再靠近自己。

·

纪凌琛敢不敢再靠近纪凌渊他不知道,只知道他此时是真想往纪凌渊脸上抽几巴掌。

不喜欢可以送回来让他自己吃,罚他做什么?

管家也觉得有些不妥,打的还是手这么重要的部位,奈何是纪凌渊的命令,他也只能照做。

“家主,另一只手。”管家觉得自己这两天是真的把这位年轻的家主得罪透了。

纪凌琛左手手心刚被打完,通红一片,指尖因为疼痛打着轻颤,可惩罚才过半。

五天后他绝对能有多远滚多远,不想再看到纪凌渊。

两只手都打完后管家收起戒尺:“家主您先上药,活可以晚点干。”

纪凌琛瘫着脸,手伤成这样他就算想干也干不了。

就目前看来,他花了那么多时间亲自做的午饭是白做了,晚上的罚绝对躲不过。

·

纪凌宸一脸阴沉地坐在客厅里,因为昨天跪了一整天膝盖还隐隐作痛着,脸上的伤也没好全:“傅家那边的人怎么说?”

“傅家家主说,如果您想要迎娶傅小姐,您至少要拥有纪家百分之二十的股份。”家奴小心翼翼地回着话。

“百分之二十?”纪凌宸冷笑了一声,“我那弟弟身为家主都没百分之二十,大部分股权都在我大哥手里,你觉得他会给我?”

家奴不敢回话。

纪凌宸谈到自己大哥,就想到对方在自己身上实施的各种手段,心情更不好了。

亚区三大家族,纪家、傅家、秦家。

纪凌宸对傅家千金不感兴趣,但他对傅家掌握的石油资源很感兴趣。

“先去传话见一面。”纪凌宸吩咐道,“傅家不会把他们千金嫁给纪家、秦家以外的人。”

豪门千金用于商业联姻已经不是秘而不宣的稀罕事,他若成功迎娶了傅家千金,在纪家也算是站稳了脚跟,毕竟他们纪家每年都要向傅家进口大量石油。

到时候就算他大哥,可能都需要对自己好言好色。

他对权力是没多大欲望,但总比一无所有好。

更何况省长千金都看上纪凌琛了,他若不找个傍身的,以后连面对纪凌琛都得低声下气。

家奴:“是。”

“也不知道我那弟弟在我大哥那边过得怎么样。”纪凌宸想到昨天早上纪凌琛主动提出要去纪凌渊那边到现在还是十分诧异,“皮没被剥掉一层吧。”

晚上。

别墅内所有的佣人都屏着息,低下头看着地面。

纪凌渊坐在沙发上,修长的手指慢条斯理地点着沙发把手:“一整天的时间,你就给花浇了个水?”

纪凌琛垂眸看了眼手,没有反驳,浑身散发着清冷的气息。

“还是没学乖。”纪凌渊声音冷硬,如同忘了纪凌琛做了午饭以及被罚打了手心的事,“管家,去拿戒尺。”

第11章 别哪天落我手里

纪家家规严厉,就连纪凌渊年少时都经常挨鞭子。

当时家主还是父亲,纪凌渊被当做下一任继承人培养,说的每一句话、做的每一件事都被严格管控着。

甚至有好几次父亲就当着他和纪凌宸的面用倒刺荆条将纪凌渊抽得浑身是血。

现在父母在国外,他这个家主的压力倒是比纪凌渊小很多。

其实有件事他一直不明白,为什么纪凌渊挨了那么多的罚,且从小到大能力都比他强,却会和父亲提出让自己作为家主的建议。

关键是父亲居然还同意了。

纵然他再怎么不明白,也无法接受自己要被纪凌渊管教的事实。

“过来趴我腿上,我亲自打。”纪凌渊极具压迫感的话语落了下来。

纪凌琛看了一眼就猜出纪凌渊要打哪里,脸色变得很不好看,可他又没有抵抗的余地。

“换个地方打。”纪凌琛清俊的脸上浮现出一丝不自然,别过头不去看纪凌渊。

“你是唯一一个让我用工具进行惩罚的人。”

纪凌渊接过管家递过来的戒尺,手指活动了一下,也因为第一次不是带着把人打死或者把人打残的想法去打人而觉得有些新奇,最让他有动力去这么做的还是因为挨打对象是他的亲弟弟。

“你们都下去,一个小时内不许出现在客厅里。”纪凌渊不会改变主意,但他考虑到纪凌琛脸皮薄,遣散了家奴,“最后给你两分钟,如果不过来后果自负。”

纪凌琛过不了心里那一关,哪怕要挑战纪凌渊的权威:“换个地方打,脸、手、背都行。”

“知道羞就不要犯错。”纪凌渊耐心有限,“还是说你想在祠堂挨罚。”

纪家祠堂是整个纪家最庄严的地方,平时只有需要向列祖列宗请罪的大错才会在那里罚,而有资格能够在祠堂受罚的,只有纪家嫡系。

从纪凌琛有记忆开始,就只见过两次祠堂受罚场景。

一次是纪凌渊刚掌管公司就因为决策上的失误让公司亏损三个亿而被父亲压到祠堂进行鞭打,另一次是纪凌宸吸可不该吸的东西被爷爷和纪凌渊绑到祠堂请罪。

只剩下他还没被那么罚过,他也无法接受自己当着纪家祖宗的灵牌受罚。

无可奈何之下,纪凌琛只能走过去,依照纪凌渊的命令趴好。

纪凌渊察觉到纪凌琛神经绷得很紧,用戒尺拍了拍纪凌琛的脊背:“没什么好羞的,我是你亲哥哥,有义务在你犯错时给予你惩罚,而你只需要记着疼,好好进行反省,保证下次不会再犯就行。”

同类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