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素无效的我,让财阀们竞折腰(20)
沈怀逸安静地听着,没有插话。
“我们初步的构想,是邀请你担任‘任氏时尚’线下一季的成衣及配饰系列代言人,配合拍摄一组主题大片,出席一到两场重要的品牌活动,周期大概是三个月。”
任寻缓缓说道,语气是谈生意时的清晰从容,“代言费,税后八百万星币。如果合作效果超出预期,后续可以续约,费用上浮。”
税后八百万。三个月。
沈怀逸的心脏,几不可查地加速跳动了一下。
这个数字,远超他之前的预估。
即使扣除可能的高额税金,也是一笔极其可观的收入。
足以覆盖他孕期大半的直接开支,甚至能为产后抚养储备不少。
诱惑巨大。
但沈怀逸的理智立刻开始运转。
高回报通常意味着高要求、高风险,以及可能的不平等条款。
“具体的合作内容、拍摄安排、品牌活动细节、以及……合约条款呢?”
沈怀逸问,目光平静地看着任寻,“我需要看到完整的方案和合同草案,才能评估。”
任寻似乎对他的冷静和务实很欣赏,甚至觉得有点有趣。
他转头对侍立在不远处的琳达示意了一下。
琳达立刻上前,将一份已经准备好的电子合同草案,传输到沈怀逸的个人终端上。
“这是初步拟定的合同草案,你可以先看看。有任何问题,我们现在就可以讨论。”
任寻做了个“请”的手势。
沈怀逸点头,调出光屏,开始仔细阅读合同条款。
他看得很快,但很仔细,指尖在虚拟页面上滑动,不时停顿,眉头微微蹙起。
任寻也不催促,慢悠悠地喝着苏打水,目光却一直落在沈怀逸脸上,观察着他的表情变化。
他发现,这个Beta看合同时的专注神情,和下午核对数据时如出一辙。
专业,冷静,不带任何个人情绪。
大约过了十几分钟,沈怀逸抬起头,看向任寻,语气平稳地开口:“任总,合同我看完了。有几个地方,我想提出修改建议。”
“请说。”
任寻放下杯子,做出倾听的姿态。
沈怀逸将合同草案投射到两人之间的桌面上,用指尖划出几个标红的条款。
“第一条,关于代言范围。合同里写的是‘任氏时尚全线产品’,这个范围太宽泛。我建议明确限定为‘下季主推的成衣及配饰系列’,不包括彩妆、香水、或其他我未接触过、可能产生争议的产品线。”
“第二条,关于配合宣传。第八款写着‘乙方需配合甲方进行必要的宣传炒作,包括但不限于社交媒体互动、绯闻营销等’,我建议...
“第三条,关于违约赔偿。第十二款,乙方单方违约需赔偿五千万星币,这个金额过高,且未区分违约情形。我建议将赔偿金额降至五百万,并明确列举构成违约的具体行为,以及因不可抗力或甲方原因导致的合约中止的处理方式。”
“第四条,关于肖像权使用。第十五款,甲方享有乙方肖像在合作期间的无限期、全球范围内、全渠道的免费使用权,这条我建议删除。合作期后,未经我方另行授权,甲方不得继续使用我的肖像进行商业宣传。合作期内的使用,也应明确渠道和期限。”
他一口气说完,条理清晰,有理有据,每个修改建议都指向合同中的模糊地带或不平等条款。
没有咄咄逼人,只是陈述事实和提出更公平的方案。
琳达在一旁听得有些心惊。
这位沈副总监,看合同的角度简直比法务还刁钻,提出的修改意见直指要害,且很难反驳。
任寻却听得眼中笑意更深。
他不仅没生气,反而觉得……更有意思了。
多少人看到八百万的代言费和“任氏国际”的金字招牌,早就晕头转向,哪还顾得上细看条款?
眼前这位倒好,逐条批注,寸土必争。
“很专业的审阅意见。”
任寻点点头,语气轻松,“第一条,可以,明确限定范围。第二条,‘绯闻营销’可以删,但‘配合宣传’的表述需要保留,这是代言人的基本义务,当然,具体形式我们可以协商。第三条,违约金额可以降到五百万,具体情形可以细化。第四条,肖像权使用期限可以明确为合作期内及结束后一年,一年后如需继续使用,需重新议价。这样如何?”
他答应得很爽快,甚至主动做出了让步。
沈怀逸略一思索,点头:“可以接受。但需要将修改后的条款明确写入合同。”
“没问题。”
任寻很干脆,随即,他话锋一转,凤眼里闪过一丝精光,“不过,我也有一个条件,需要加进合同里。”
沈怀逸抬眸看他。
“在合约履行期间,以及合约结束后的一年内,”
任寻缓缓说道,语气带上一丝不容置疑的意味,“你不得接受其他任何同类品牌的代言、推广或深度合作。”
这是防止代言人价值稀释和品牌冲突的常见条款。
沈怀逸理解,但他需要明确范围。
“‘同类品牌’如何定义?”
沈怀逸问,“具体指哪些行业和品类?需要明确列举,避免后续争议。”
任寻挑眉,似乎觉得他这个问题问得很到位。
“‘任氏时尚’的竞品,主要包括另外三家一线时尚集团旗下的成衣、配饰线。另外,高端腕表、珠宝、以及定位相近的生活方式品牌,也算在内。具体名录,可以让法务列一个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