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江湖开茶馆(16)
就在络腮胡身边,一个士兵正举着一幅画给他们展示,画上的人穿着一身黄色劲装,黑发高高束起,格外利索洒脱,只是那张脸……呃…说实话,除了两只眼睛一个鼻子一张嘴之外他们实在是很难在上面找到其他像人的特征了。
齐端觉得这种画工就是在强、奸他视线,看一眼就嫌弃地别过了头。
“没见过。”
方天曜挠挠下巴:“这画画得好像啊。”
络腮胡被他这话弄得神色一凛:“你见过?”
方天曜毫不犹豫:“见过啊。”
络腮胡警惕地握上腰间别着的刀:“在哪儿见过?什么时候见过?”
他身后的小兵也受感染,各个警惕如牛,小心观望着四周,有的把刀都拔、出、来了。
齐端此时也有点觉出味来了,这憨憨不会觉得穿着黄衣服就是朝云了吧?这一看就是要抓人的架势,不会真傻到说出去吧?
正当他思绪乱得斗鸡一样时,方天曜忽然伸手指了指刚巧路过的布衣妇人:“像她。”
络腮胡一群人扭头看过去,只见那妇人盘着发,手里还提着一个鸡蛋篮子。忽然一群五大三粗的男人看过来,她明显有些慌,却佯装泼辣地吼过去:“看什么看?眼珠子给你挖下来信不信!”
齐端暗暗惊奇,这群人还穿着城主府士兵的兵服呢,这妇人就敢视若无睹,肆意对骂,也不知道这是什么世道。
是当兵的拿不住刀了?还是当民的飘了。
更惊奇的是,被百姓当街辱骂,这络腮胡也毫无反应,只是像没事人一样转过头来,看着方天曜:“这两人哪儿像了?都是女的是吗?”
他说这话是有点反讽的意思,谁知道方天曜出其不意地点了点头,还真承认了:“对啊,不然这幅画还能看出什么?”
络腮胡一噎:这理虽是这个理,但你说出来就不厚道了。
“行了,既然没见过就算了,若是看到疑似者,赶快报官,这女子是杀人狂魔,杀人不眨眼,若是隐瞒不报,到时候受伤害的还是城里的百姓。”
一群人浩浩荡荡地离开之后,齐端才好整以暇地砸了口茶水,他倒是觉得这画上的女子是朝云的可能性高达足足八成,只不过不知道方憨憨猜没猜出来。
齐端原以为,这憨憨怎么着也得稍微怀疑怀疑,可他倒好,好像完全没有反应一样:“走。”
齐端挑眉:“去哪儿?”难不成是找朝云逼供去?
方天曜灵巧地越过门槛:“当然还是取名字的事儿了,我刚刚想到一个好主意。”
“什么?”
方天曜一屁股坐在椅子上,笑容耀眼自得:“投票!”
齐端一脸茫然:“投什么票?投票什么?”
“我说叫王灰灰茶馆,和尚说叫清什么茶馆,朝云说叫……一品天下?好像是,还有你,你刚才也要说出来一个,那四个名字肯定只能选一个,投票是最好的方法。”
当然,实际上,方天曜信心满满,可惜现实总是打击他。
“同意叫王灰灰茶馆的人请举手。”
除了方天曜自己,再没有一只手举起来了,甚至怕他不讲理,三个人连脑袋都伏下去了。
方天曜惊讶拍桌子:“你们!”
然而,朝云根本不给他发作的机会,急忙道:“同意叫一品天下的请举手。”
没人举手,朝云双眼微眯,素手一拍桌子。
桌子旁的三个人都抖了抖,但是仍然没有人举手。
朝云呼了一口长气,抱臂倚上椅子:“行,那你们说,反正我觉得我这个最好。”
四个人都有想法,且都支持自己想出来的那个,投到明年都投不出来一个结果。
显然其他人也意识到了,齐端斟酌着开口:“这个名字起码要有点意义吧?毕竟是排面,第一印象很重要,还是别随意起了吧?”
了尘点了点头,方天曜说:“那你想出来什么了?”
“今朝。”
三人抬眸看着他,齐端不自觉地捏了捏扇子,忽然无端觉得有点郑重,他解释道:“我们相遇于今朝,相伴于今朝。古人说今朝有酒今朝醉,我们是今朝有茶今朝欢。”
今朝有茶今朝欢……
三个人都点点头,同意了这个说法:“行,那就叫今朝茶馆。”
名字定下来之后,就该准备做牌匾了。
“西街有家牌匾店,据说质量很好,在城里很有名。我要记账,谁去?”
齐端低头摆弄茶壶,默不作声,了尘站起身,指指厨房:“小僧去准备午饭。”
只剩下一个人了。
朝云看向方天曜,目光如炬。
“我去可以啊,”方天曜朝她伸出手,呵呵笑了笑,“拿点银子。”
朝云都无奈了,伸手从腰封里拿出最后一小块银锭子拍到他手上:“这是我最后的一点积蓄了,我告诉你你已经欠我足足八十七两银子了!”
了尘从后院的门外伸进来一个脑袋,声音都有点变调了:“多少?!”
“八十七两。”朝云咬牙,恶狠狠地对方天曜说,“你要是敢不还我我一定会毒死你的!”
“还,我肯定会还的。”方天曜收起银锭子,笑嘻嘻地说,“等茶馆盈利了就还你。”
齐端&朝云&了尘:“……”
这土憨憨,怕是根本不知道八十七两雪花银是什么概念吧?
“我走啦。”
方天曜跨出门槛,没走出几步就被街边卖糖葫芦的吸引住了。
“老伯,来一根糖葫芦!”
“好嘞。”卖糖葫芦的正要给他拿。
方天曜手都伸进怀里摸到那颗银锭子了,又忽然想起这是做牌匾用的,想起了尘三人的脸,手又缓缓地缩回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