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身淘宝:皇家小地主(1200)+番外
当初在尖刀营的时候,谨哥儿参加了翼兵的训练,但是莫愁没有参加。
毕竟郡主心智有问题,驾驭飞翼太危险了,万一掉下来就惨了。
被谨哥儿抱着在天上飞的莫愁非常的兴奋。
感觉自己真的就像是鸟儿,在天空下自由的翱翔。
黑风寨,被吼起来吹了一夜冷风的山贼哈欠连天,怨言又出来了。
等了一晚上啥也没等到,任谁都有怨气。
“大当家,咱们守了一晚上了,可以撤了吧?”
“对啊,兄弟们不能不睡觉啊!”
“大当家,您倒是说话啊!”
下面兄弟们的情绪非常激动,书生的脸色也不好看,他知道,他要是不答应的话,这帮兄弟虽然现在不会怎么着,可是继续下去的话……
山贼又不是朝廷的官兵,有组织有纪律,这都是一群亡命之徒组成的团伙,弄毛了是会把大哥杀了自己上的。
“咱们还是不能掉以轻心,这样,一半的人回去歇半日,晌午之后来换另外一半人。”
这是个折中的办法,既能跟那个恐怖的老头交代,又能跟弟兄们交代。
果然,他的话音落下,众人虽说不甘,但到底是接受了。
不过立刻就有人尖叫起来:“你们看天上?”
山贼们忙抬头看天,远方的天空出现了密密麻麻的大鸟。
他们愣神之时,却发现忽然有人倒下。
一个个的倒下。
血花在倒下的人身上绽放,山贼们慌了!
原来老前辈说的是真的。
可是,人家从天上来……
还有这么厉害的暗器……
山贼们绝望了,纷纷逃窜。
早知道汉军这么厉害,还能从天而降,他们还封个屁的山啊,早早的解散了混进城当良民啊!
飞翼上的莫愁抱着冲锋枪:“哒哒哒哒哒……”
用枪和用剑的感觉非常的不一样,不过不管是枪还是剑莫愁都很喜欢。
眼瞧着飞翼已经抵达黑风寨的上空,莫愁等人便不再使用枪支。
当枪声没有了的时候,幸存的山贼总算是松了口气,看着天上大鹏展翅般的人好像并没有降落山寨的迹象,山贼们甚至认为这波攻击就这么过去了。
他们应该有时间逃出去。
可是下一秒……
“轰轰轰……”
炸弹如暴雨般落下……
整个黑风寨被夷为平地。
暴力得不像话,摧枯拉朽,毁天灭地。
许笑天的脸都黑出来了。
他搞这么多事情,就是想跟未来的徒弟打好关系,在她面前卖个好。
得,这下可好,龙虎山那帮子老匹夫搞的这些个破玩意儿,让他未来的徒弟都不用下飞翼就能将山寨给扫平了!
气死他了!
老头吹着胡子跑的,不跑干啥,等着被炸啊。
哎呦他的乖徒弟,飞走了……
如猿般攀在山腰一棵小树上的君无忧抬头看天空划过的飞翼,习武的人目力非常好,他甚至能看清楚谨放在莫愁腰间的手,能看清莫愁脸上畅快的笑容。
他心里非常的不舒服,非常想抱着莫愁飞的是他自己。
君无忧勾了勾唇。
莫愁,我等你上大雪山。
谨哥儿和莫愁等人直接降落在山脚下,黑风寨被他们给炸了,但也许山上还残留着幸存者。
“搜山,杀无赦!”谨哥儿扔下一个命令,黄萧忙下去安排。
黑风寨臭名昭著,山上就没有好人。
它如一颗毒瘤屹立在大梁的土地上,无差别祸害人,不管是百姓富人还是贵族,贫富不论,好坏不分。
而且黑风寨稳坐绿林第一把交椅,将他们彻底铲除,对大梁境内大大小小不下千处土匪窝子的震慑作用可想而知。
黄萧沅姐儿忙着上山清除余孽,谨哥儿跟莫愁在小河旁散步。
谨哥儿问莫愁:“今天开心吗?”
莫愁小鸡啄米似的点头:“开……心……飞……”
当然,除了飞,用枪扫射和扔炸弹还是非常开心。
“杀……坏人……多!”
莫愁用手指了指自己,宝石般的眼中闪烁着细细碎碎的光,像在主人满前讨好的小狗,满脸都是求表扬的神情。
“我们莫愁最厉害了!”谨哥儿说着就抬手点了点她的鼻尖,莫愁骄傲的仰头,然后指指自己的唇:“奖……”
她的眼神中充满期待,根本就不容谨哥儿拒绝。
谨哥儿都不知道自己是什么亲下去的,反正速度非常的快,只是挨着一下立刻就闪开了!
心跳得咚咚响,感觉就要从胸口蹦跶出来了一样。
脸热得慌,脖子和耳朵尖儿都是烫的。
唇上的感觉软软的,异样一直停留在嘴唇上,麻麻的,痒痒的,跟过了电似的。
她今天杀了那么多的坏人,还飞高高了,可是阿谨的奖励才一下。
莫愁觉得不划算。
她干脆勾着谨哥儿的脖子,自己去索要了。
一下,两下,三下……
她一次次的将唇印在谨哥儿的唇上蹭来蹭去,跟上瘾了似的。
谨哥儿瞪大了眼睛,身体跟有火在烧似的。
他忙推开莫愁,通红着脸说道:“够了!”
说完见莫愁的脸色不好,委屈起来,他忙道:“下次再奖励!奖励要攒着,不能一次要太多。
就像好吃的东西一样,吃多了就会厌倦。”
莫愁这才开心的笑了起来。
她觉得谨哥儿说得很对,好吃的东西不能多吃,要少吃点儿才会一直都觉得好吃。
“鱼……”被谨哥儿劝服的莫愁这个时候就跑到河边儿,瞧着河里有鱼就开心的叫了起来。
她跑去一旁树林掰了几条树枝,然后用匕首将树枝削尖了,就去插鱼。
“烤……”莫愁身手好,插鱼是一插一个准儿。
她想吃阿谨烤的鱼了。
谨哥儿自然不会让她失望,笑着答应了她,本来来河边儿就是想抓鱼考来给她吃的,调料什么的悄悄躲在一旁的来乐等人可是都带着呢。
第1496章别扭
来乐带着一众小太监在河边儿寻了一块平坦的地方铺上厚厚的毯子,毯子旁边摆放好一张小桌子,还有杯碟等物。
另外,在烧烤架子的旁边儿也放上了一个小桌子,将调料什么的都摆放好。
用现砍的柴烧火烟大得很,所以烧烤架里放的是银霜炭,省得一会儿烤起来烟大,破坏气氛。
不得不说,来乐这个大总管想得非常的周到。
布置好一切之后,他们就悄无声息的退下了,把空间全留给谨哥儿和莫愁。
抓鱼莫愁是一把好手。
可是收拾鱼就得看谨哥儿的了。
两个人把衣袍(裙摆)塞进腰带里,然后挽着裤腿,脱了鞋子赤脚蹲在河边儿。
莫愁一瞬不瞬的盯着谨哥儿麻利地刮鱼鳞,破鱼肚子,洗鱼。
谨哥儿收拾好一条她就用盆子接着,荡漾的河水不时涌上河边儿,将两人的脚丫子漫过。
一双大脚一双小脚,一个颜色深一些,一个的颜色跟羊脂白玉似的,即便泡在水中,也是相当的晃眼睛。
莫愁将自己的脚丫子跟谨哥儿的脚丫子放到一起,不管怎么比,都是谨哥儿的脚丫子大。
就像他的手也比自己的手也大一样。
谨哥儿被莫愁的脚触碰得痒痒的,可是又舍不得挪开,红着耳根子把鱼收拾完。
他将装鱼的盆子从莫愁手中接了过来,伸手放得远了些,才起起身打横将莫愁抱起:“你的脚是湿的,等干了再穿鞋,好好的呆在毯子上,等我烤鱼。”
“好!”莫愁把头埋在谨哥儿的脖颈间,非常乖顺的答应下来。
她轻轻浅浅的呼吸就在谨哥儿的脖颈间流连,呼吸的是谨哥儿身上熟悉的味道,让她安心的味道。
谨哥儿把莫愁放在毯子上,然后就回头去拿装了鱼的盆。
莫愁的目光一直黏在谨哥儿身上,当他回头的时候,便一头闯入了莫愁亮晶晶的,依赖的眼中。